小止觀之三十二---下品持戒之二
下品持戒分二 ,上的部分已經講圓滿;接著:
二,首先,示懺法之時間。原文是:
若能成就如此十法,莊嚴道場,洗浣清淨,著淨潔衣,燒香散花於三寶前,如法修行一七、三七日、或一月、三月,乃至經年,專心懺悔所犯重罪,取滅方止。
「若能成就如此十法,莊嚴道場,洗浣清淨,著淨潔衣,燒香散花於三寶前,如法修行一七、三七日、或一月、三月,乃至經年,專心懺悔所犯重罪,取滅方止。」也就是說,如果,真能具足如上所說的「十種懺悔」之方法,我們上面說『理懺』一,『事懺』九,也就是如此的依教奉行,這樣就可以『入懺』了。『入懺』之前,要先莊嚴懺悔的道場,將內身沐浴清淨,也就是『身心』調好,『內身沐浴』其實就是「心態」準備好,並齋戒沐浴;外衣浣洗清淨,穿的衣服都要以乾淨的衣服,好像本省人有一個習慣,要娶新娘的前一天晚上必須拜「天公」,要祭祀之前齋戒沐浴之後,一定要穿「新買」的內衣內褲,表示恭敬。如此之後,淨身,著淨衣,然後『入』懺悔堂,燒一切上妙好香,例如沈水香,栴檀香,末香等諸香;並且要供養諸微妙寶花,這點很重要,上等好花,才能結好的果。然後於三寶前依十種法,虔誠的禮拜,求哀懺悔。如此的依法修行,或一七日,也就是拜顫最少要七天,假定感覺上還不能得益,也就是心仍有不安,那就要繼續拜到三七日,也就是二十一天,若是再不得益,於是或一月二月,三四五月,乃至經年,如此的專心懺悔『往昔所造諸惡業,皆由無始貪嗔癡……』從前所犯之重罪,不論時之多少,惟至滅罪方止。有沒有效?下一節智者大師就告訴我們「罪滅之相狀」。
三,顯罪滅之相狀。
原文如下:
云何知重罪滅相?若行者如是至心懺悔時,自覺身心輕利,得好瑞夢;或復睹諸靈瑞異相,或覺善心開發,或自於坐中,覺身如雲如影,因是漸證得諸禪境界;或復豁然解悟心生,善識法相,隨所聞經即知義趣,因是法喜,心無憂悔;如是等種種因緣,當知即是破戒障道罪滅之相。
「云何知重罪滅相?若行者如是至心懺悔時,自覺身心輕利,得好瑞夢;或復睹諸靈瑞異相,或覺善心開發,或自於坐中,覺身如雲如影,因是漸證得諸禪境界;或復豁然解悟心生,善識法相,隨所聞經即知義趣,因是法喜,心無憂悔;如是等種種因緣,當知即是破戒障道罪滅之相。」能如法懺悔,即能滅除重罪者,懺悔的結果,佛菩薩一定能讓我們感受到的。「云何知重罪滅相?」相信這是所有拜懺的人共同關心的課題?第一種現象是:「若行者如是至心懺悔時,自覺身心輕利,得好瑞夢」也就是拜懺的行者,如是至誠拜懺,身心非常懇切,一心懺悔之時,自覺身心,發現一種輕安快利之相;同時在夜間,並得了祥瑞之好夢」,這就是業障消除。第二種是:「或復睹諸靈瑞異相」,在『拜懺』的過程中,現出佛菩薩的祥瑞「異相」,例如拜了之後看見諸佛放光,或見到佛菩薩前來摩頂,或親見諸佛放種種光明,或見如來三十二相,八十種好,及其他種種奇異微妙殊勝之相狀……。「或覺善心開發」,這點最重要,平常總覺得自己的成就,是自己努力的成果,不太會感恩人家,這時忽然間眼淚掉了下來,感恩三寶,感恩天,感恩地……,更會感恩週造的人事務。「或自於坐中,覺身如雲如影,因是漸證得諸禪境界」,也就是自於坐中,忽然覺得身如雲如影,並從此,漸漸證得諸禪境界。「或復豁然解悟心生,善識法相,隨所聞經即知義趣,因是法喜,心無憂悔」,所謂善識諸法之名相,指的是各種法門,豁然貫通,諸經論解悟心生,以前讀不懂的,都豁然開朗,因而法喜充滿,勇猛精進。可見,懺至無可懺時,身心必然明悟一切,善識世出、世間的一切諸法相,洞明如掌中之果,除了經典,東西文化、古今中外的歷史地理一旦貫通,這種境界,寶靜老和尚說:「所謂行至水窮山盡處,回頭便見好光陰,即此義也」。寶靜老和尚很慈悲的指出:「同時,即發生一種殊勝妙解,隨時所聞一切佛經,即了知甚深微妙之理,及其所歸之義趣,所謂聞一知十,聞十知百。因是得法喜充滿,既獲法喜。」所以我們說,懺悔之後,業障消除,則自心無所憂悔。想想看,我們眾生罪障深厚,人生不滿百常懷千歲憂,整天老是憂慮悔恨,這就是業障障礙住。如今以如是等懺悔的種種因緣,業障除了,即現如是的勝境,當知如此懺悔,即是滅罪除障之惟一方法。
四,明懺後堅持名清淨。
原文如下:
從是已後,堅持禁戒,亦名尸羅清淨,可修禪定,猶如破壞垢膩之衣,若能補治浣洗清淨,猶可染著。
「從是已後,堅持禁戒,亦名尸羅清淨,可修禪定,猶如破壞垢膩之衣,若能補治浣洗清淨,猶可染著。」也就是說,如此的懺悔之後,即能以堅固心,精進的持諸佛所制訂的禁戒,絲毫無犯,也就是要遵守佛陀所定的尸羅清淨。「尸羅」是梵語,翻成中文叫持戒。如破壞垢膩的衣服,若能真正的補治浣洗,猶可染著,破壞而能補,垢而能洗,破壞者補治完美,垢膩者浣洗清淨,即能將無用之身心,轉化成有用之修行,這就是下品持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