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楞嚴經略說第二十五講

發布日期 : 2015-05-23 10:19:26

楞嚴經略說第二十五講

 

一、前言:

 

我們上次談到,佛陀跟阿難說,「我今如是,開示方便,真實告汝,汝猶未悟,惑為自然!」佛陀以各種「善巧方便」的從各種現象,告訴我們在現象界的「緣生」、「緣滅」的諸多真實情況,但是大家反而認為這樣跟外道說的「自然」是一樣。所以佛陀反過來問阿難,也就是問我們說,「若必自然,自須甄明,有自然體。」……「如是乃至,諸暗等相,以為自者,則于明時,見性斷滅,云何見明?」這一段,我們上次說了很多,希望大家好好體會。接著,我們繼續探討下去:

 

二、阿難言:必此妙見,性非自然,我今發明,是因緣生。心猶未明,諮詢如來,是義云何,合因緣性?佛言:汝言因緣,吾復問汝:汝今因見,見性現前,此見為復因明有見?因暗有見?因空有見?因塞有見?阿難!若因明有,應不見暗;如因暗有,應不見明;如是乃至,因空、因塞,同於明暗。復次,阿難!此見又復緣明有見?緣暗有見?緣空有見?緣塞有見?阿難!若緣空有,應不見塞;若緣塞有,應不見空;如是乃至緣明、緣暗,同於空塞。

 

的確的,宇宙萬物假定是「自然」的生、滅,那十二因緣的法則,早已不存在。所以經過佛陀這樣的解釋,阿難也有所體會,他老人家說:「必此妙見,性非自然,我今發明,是因緣生」。果然的,我們能「見」,這妙見,其性真的非自然,這可以理解。可是我的心,心猶未明,因此「請教」、詢求如來,開示其中的道理,讓我們真正的體會這因緣的性質?自然、和因緣,確是相對待的,「見性」既非自然,那一定是「因緣」的生滅,我們用知識可以這樣理解,但是「緣起甚深」,要真正認清見性,談何容易?所以生生世世,始終是落在相對的境界裏過日子,轉圈圈,輪迴不已。

 

佛陀這時回答阿難,您說的「因緣」,我現在再問您:「汝今因見,見性現前,此見為復因明有見?因暗有見?因空有見?因塞有見?阿難!若因明有,應不見暗;如因暗有,應不見明;如是乃至,因空、因塞,同於明暗」。這句比較淺顯易懂,意思是說,您現在因為見,見性才顯現出來。那麼,這個見,到底是因「明」的關係,才有見?還是因「暗」的關係,才有見?是因空,才有見?還是因塞,而有見?阿難!假若是因「明」才有見,那就不應當見暗,因為「暗」並不是緣;假若是因暗才有見,那就不應當見明,因為「明」不是緣。以此類推,因空、因塞,這都是同樣的道理。「復次,阿難!」這是佛陀進一步的指了出來:「此見又復緣明有見?緣暗有見?緣空有見?緣塞有見?阿難!若緣空有,應不見塞;若緣塞有,應不見空;如是乃至緣明、緣暗,同於空塞。」也就是說,這見,到底是緣「明」,才有見呢?還是緣「暗」,才有見?是緣空,才有見呢?還是緣塞,才有見?阿難!若是緣空才有,那就不應當見塞;若是緣塞才有,就不應當見空。以此類推,緣明、緣暗,也同此理。因為因緣法則,是:「此有故彼有,此滅故彼滅」阿!

 

這兩句問話,好像有點重複,其實很重要。我們常常在嘴上說因緣,卻沒把因緣的關鍵『點』出來。所謂「因」,用現代的話來說,是指已有的條件;「緣」,是指眼前當下的條件。一切事物的轉變,都要靠「因」、「緣」的和合,才能自然的發生。所以經上常說:「諸法不自生,亦不從他生;不共生,不無因生,因緣和合生。」所謂諸法,指的是一切人事物。不共生,指的是不從自、他共生,而是很多的因緣和合而成;因此不無因生,是因緣和合生。簡單的說,我們世間的一切事物,不能從自己產生,也不從其他的事物產生,也不能從自己和其他的事物共同產生,又不能沒有條件就產生,而這裡的「見」,是從「不能沒有條件就產生」的角度來說的。一切事物的發生,是在己有的條件上,和現有的「因緣」機會、條件,在某種情況下,相互和合而生。所以,因暗有,應不見明,乃至,因空、因塞都是這個道理。本文中,佛先從「因上」問阿難,再從「緣上」問阿難,以證明「見」是從諸多因緣和合而發生,這「因緣」法則,是大家要留意。

 

三、當知如是精覺妙明,非因非緣,亦非自然。非不自然,無非不非,無是非是。離一切相,即一切法。

 

 對於「因緣」有了這正確的認識之後,佛陀就告訴我們:「當知」,應當要有這認知之後,方能明白「如是精覺妙明,非因非緣,亦非自然。非不自然,無非不非,無是非是。離一切相,即一切法。這精覺妙明的「見」,雖然是因緣所生法,但卻不從「因」而生,也不從「緣」產生,更不從「自然」產生,而是「因」、「緣」的和合等諸多條件,自然呈現的現象。因此沒有「非」,沒有「不非」;沒有「是」,也沒有「不是」,從因緣等諸多條件和合。因此,佛說:「離開一切分別相,即是一切諸法的本性」,「見性」既非自然,卻是因緣和合的,所以必須離開一切分別,這才是諸法的本性。想想看,精覺妙明的本性,本來就不屬於「相對」的境界,但我們卻妄想著,要用各種相對的概念,去理解、詮釋它,所以越解釋越迷糊,越說越不清楚,也可以說用「分別」的概念去詮釋,永遠不可能的。佛陀在這裡方便的說「見性」是精覺妙明,也只是一時的假名而已。所以,禪宗大德常常比喻為「無陰樹」,「無縫塔」。這個道理必須自悟、自證,說了還是白說。維摩詰經中,文殊菩薩說:「善哉!善哉!乃至無有文字語言,是真入不二法門」就是這個意思。所以佛在這裡說沒有是、和不是,沒有非、和不非。一切相,都是起於分別心,所以離開分別心,就離開一切相。如何離開相?『不住』,或者如同大家習慣性說的『放下』,也就是離開了相對境界,這就是金剛經上說的:『應無所住,而生其心』。就離開了分別心,這時的分別心就叫做『覺』,這才是金剛經上說的:「離一切諸相,即名諸佛。」「若見諸相非相,即見如來。」各位讀到這裡,應該有些許體會。

 

四、汝今云何於中措心,以諸世間戲論名相而得分別?如以手掌,撮摩虛空,祇益自勞,虛空云何,隨汝執捉?阿難白佛言:世尊!必妙覺性,非因非緣,世尊云何常與比丘宣說:見性具四種緣?所謂因空、因明、因心、因眼,是義云何?

 

談到這裡,佛陀很有感觸的說:「汝今云何於中措心,以諸世間戲論名相而得分別」您現在為何,還在「分別」、「對錯」、「是非」……措心?措心,也就是起心動念。用一切世間的戲論,與名相,來分別這、分別那的看問題。一如用手掌來捉摩虛空,抓了半天,什麼也抓不到,徒自勞累,虛空如何會隨著我們起舞?讓我們執著捉住什麼呢?凡是想從相對境界中,去產生什麼理論,例如唯識,雖然透過「正思維」,那也只是個工具,如果落入名、相、分別,都稱為戲論。名、相、分別,一直到「正智、如如」,都是為了方便說明,假立的名詞,並不是事物的實相。的確的,我們平日看到的,想到的,就很習慣的去分別它,並以常識的給予歸類。阿難跟我們一樣,處處用妄想心來認識妙覺明性,豈知,一落入妄想當中,愈比愈錯。所以禪宗的公案常說:「開口便錯,動念即乖。」華嚴經上也說:「妄想不歇,歇即菩提。」我們幹嘛學不會,把妄想「放下」,直下體驗,才知道宇宙人生,究竟是怎樣一回事?

 

的確的,我們學佛的人,老是以「思維」的「意識」,起心動念都是「世間戲論」或是一些從別人身上學的「名相」,在打轉,如此還以為自己很有學問,貢高我慢,蠻有成就的,一如我自己一樣。阿難不死心,接著問佛陀:「世尊!必妙覺性,非因非緣,世尊云何常與比丘宣說:見性具四種緣?所謂因空、因明、因心、因眼,是義云何?」這「妙覺性」,如果是非因、非緣,那世尊為何常與比丘這樣的說:見性具四種緣,也就是「因空、因明、因心、因眼」,這又是什麼道理和意義呢?這句話是很容易明白,但確有深意,因為佛陀常跟我們說,六根與六塵一相應,立刻有「六識」妄心。這是佛說小乘教法時的「四緣生識」,所謂「因空、因明」,指的是「塵境」;「因心、因眼」就是「根境」。根、塵之間,產生六識心。而阿難代表我們,總是粗心大意,常常沒聽清楚佛陀說的實相,誤將識心當為「妙覺明性」,所以有此一問,還振振有詞。

 

五、佛言:阿難!我說世間,諸因緣相,非第一義!阿難!吾復問汝:諸世間人,說我能見,云何名見?云何不見?阿難言:世人因於日、月、燈光,見種種相,名之為見;若復無此三種光明,則不能見。阿難!若無明時,名不見者,應不見暗!若必見暗,此但無明,云何無見?阿難!若在暗時,不見明故,名為不見;今在明時,不見暗相,還名不見!如是二相,俱名不見。若復二相,自相陵奪,非汝見性,於中暫無。如是則知,二俱名見,云何不見?是故阿難!汝今當知:見明之時,見非是明;見暗之時,見非是暗;見空之時,見非是空;見塞之時,見非是塞。四義成就。汝復應知:見見之時,見非是見;見猶離見,見不能及。云何復說因緣、自然,及和合相?

 

佛陀並不生氣,他老人家很慈悲的說,阿難!我當時所說的世間法,「根、塵、識」是屬於眾因緣相,那是屬於認知的領域,是方便說,並不是第一義。「阿難!吾復問汝」,佛陀在這裡,又以「詰難」的方式,幫助我們瞭解真相。第一個問題是:「諸世間人,說我能見,云何名見?云何不見?」阿難回答說:「世人因於日、月、燈光,見種種相,名之為見;若復無此三種光明,則不能見。」意思簡單,我們就不再說明。佛陀接著問:「阿難!若無明時,名不見者,應不見暗!若必見暗,此但無明,云何無見?」意思是在沒有光明的因緣下,就名為不見,那就不應該見暗阿。若是能見著暗,那在沒有日月燈時,只能說是沒有光明,怎能說是沒有見呢?這句話太好了。佛陀接著主動的又說了:「阿難!若在暗時,不見明故,名為不見;今在明時,不見暗相,還名不見!如是二相,俱名不見。若復二相,自相陵奪,非汝見性,於中暫無。如是則知,二俱名見,云何不見?」這句話簡單的說,若是在暗時,因為不見明,就稱為不見;現在在明時,不見暗相,也稱為不見。這樣,就明、暗二相來說,都稱為不見。假若知道是明、暗二相,互相傾奪,並不是我們的見性忽然間暫時的消滅,而是外緣的更替而已。那我們就應當知道,明、暗二兩者,都是見。怎麼能說是不見呢?因此,我們應該知道見著明時,見並不是明;見著暗時,見也不是暗。同樣的,見著空時,見也並不是空;見著塞時,見也不是塞,見沒變,外境因緣之不同,而現明、暗,空、塞而已。懂得這四個道理,我們應當知道,當我們見著任何事物時,所見的物件,並不是我們能見的見。能見的見、和所見的物件,是離開了的,能見的見,絕不可能見著自己。因而怎麼還能從因緣自然和合、與不和合等現象當中,來說見呢?

 

六、結語:

 

妙明見性之中,因緣,就是因緣,一切現象都是「因緣自然和合」的,只是我們人習慣於分別,住在分別上,以思維心去困住自己的想法看法而已,落入了各種法塵……而不自知,何時能離一切相,就解脫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