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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剛經第五講

發布日期 : 2015-02-12 22:33:27

金剛經第五講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楊永慶

 

一、   前言:

 

上次講到:「佛告須菩提:諸菩薩摩訶薩,應如是降伏其心。所有一切眾生之類,若卵生、若胎生、若濕生、若化生、若有色、若無色、若有想、若無想、若非有想、非無想,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。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,實無眾生得滅度者。何以故,須菩提,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,即非菩薩。」發了菩提心的「大」菩薩,降伏其心的要領,不在於終日想著要「降伏其心」,而是從成就別人中,自己的心,自然會不斷的修正,改造自己,如此的日積月累,就能降伏自己的心。

 

    如何成就他人呢?就是在日常的生活中,幫助「一切眾生」。而幫助「一切眾生」,不是只有幫助人類而已,是要盡形壽,幫助「一切若卵生、若胎生、若濕生、若化生、若有色、若無色、若有想、若無想、若非有想、非無想,的一切眾生」。想想看,這個心量有多大?每次讀到這一段,我就非常慚愧。從小到大,個人的努力,都是為了自己,偶而,才會想到為家人著想,至於親友嘛,我的關心實在不夠;有時夜半醒來,更慚愧的是我的過去,還常傷害很多小動物。年輕的時候,根本沒有想過,口中的大魚大肉,是建立在許多有情眾生的苦痛之上!對我生存的環境,對那些苦難的各類眾生,我又何嘗真正關懷過?所以讀誦到佛陀的這一段開示,怎能不汗顏?

 

    從當老師以及擔任公職以來,偶而給過人家一點點的恩惠,或是幫民眾解決一些困難,就自以為給了人家多少恩惠,自我標榜,津津樂道,自以為非常了不起,實在是貢高我慢,造罪不已。想想看,佛陀幫助了所有的眾生,叫大家離苦得樂,斷盡煩惱,可是他老人家一點兒也不居功,他認為那是眾生的佛性,他們自己的成就。這一講,我們就探討底下這段經文

 

    「復次,須菩提!菩薩於法,應無所住,行於布施。所謂不住色布施,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。須菩提,菩薩應如是布施,不住於相。何以故?若菩薩不住相布施,其福德不可思量。須菩提,於意云何,東方虛空,可思量不?不也,釋尊。須菩提,南西北方,四維上下虛空,可思量不?不也,釋尊。須菩提,菩薩無住相布施,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。須菩提,菩薩但應如所教住。」

 

二、   菩提心:

 

本經中提了很多的般若,菩提等佛學名相,所以在這裡稍加說明。般若即菩提,一般說來,菩提有五種。(一)、發心菩提:剛學佛者,於生死中,初發「上求佛道、下化眾生」的大心,名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,所以名為發心菩提。(二)、伏心菩提:發心以後,就依「四弘誓願」去修行,從六度的實行中,漸漸降伏了煩惱,漸漸與性空相應,所以名為伏心菩提。(三)、明心菩提:降伏粗重的煩惱以後,進而修習止觀,斷一切煩惱,徹證「離相」菩提,所以名為明心菩提。這三種菩提,是趣向菩提道中,由凡入聖的三個位階,所以是般若道。這時,雖得聖果,但沒有圓滿,必須繼續修行。明心菩提,對「般若道」來說,已算是證悟;但是望後「方便道」來說,是名發心。剛剛說的前發心菩提,是發世俗菩提心;而這時的明心菩提,是發勝義菩提心。悟到一切法本自清淨,本來涅槃,名得真菩提心。(四)、出到菩提:明心菩提發勝義菩提心,得無生法忍,以後即修方便道,莊嚴佛國,成熟眾生。漸漸的出離三界,到達究竟佛果,所以名為出到菩提。(五)、究竟菩提:斷煩惱習氣究竟,到究竟自利利他,即圓滿的證得究竟的無上正等菩提。可見「般若道」以及「方便道」都各有三階,綜合凡五種菩提,以下面的圖式來表示這「菩提道」的因果次第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┌發心菩提─┐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├──發心

 

   般若道   伏心菩提─┼┐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│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└明心菩提─┘├─修行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┌明心菩提─┐ |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|  |

   方便道┤出到菩提─┼┘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├──證果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└究竟菩提─┘

 

 

    所以,發菩提心,不單是心念而已,要有腳踏實地的解行,從「大悲行」去救度眾生。從救度眾生中,降伏自己的煩惱,深入清淨的實相,達到自利利他的圓滿成就。所以,在發心菩提 ──願心菩提以後,應進而修行──行心菩提,如此漸漸的折伏煩惱,使煩惱習氣不再現行,達到解脫以前,都名為伏心菩提。

 

三、應無所住,行於布施:

 

首先先看這段「復次,須菩提!菩薩於法,應無所住,行於布施。所謂不住色布施,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。須菩提,菩薩應如是布施,不住於相。何以故?若菩薩不住相布施,其福德不可思量。」「復次,須菩提!」簡單的說就是「接著,佛叫著須菩提尊者」,也是針對現今學佛者的「囑咐」教誨。「菩薩於法,應無所住,行於布施」,作為一位菩薩,行布施等六度萬行,於法應無所住。

 

「於法」,這兩個字意思很深。一想到「法」,初學者很容易聯想到「佛法」或是「正法」這些字眼、名相,事實上「法」,在佛經上的意思,指的是宇宙人生一切的人事現象,以及自然界的物理現象,都稱為「法」。佛陀的智慧,在於了知宇宙人生那緣起性空的「非因緣性」以及「非自然性」。所有的因緣生、因緣滅所生的「現象」,都稱為「法」。「菩薩於法,應無所住,行於布施」,菩薩知道,一切法都是因緣生、因緣滅,如夢幻泡影,因此行於布施等六度的時候,其結果如何,那已不是您的事,那是自自然然的緣生,所以不要「住在境上」。也就是「能施、所施」以及布施之後的結果,是「順」、是「逆」,完全放下,盡心盡力就好。例如,有一些人行布施,是為了贏得掌聲,獲得「好人好事」的表揚。當然有些人可不這樣,但是他們仍然會落入:這是「我」在做「好事」,有「功德」,所以「我」要行布施。

 

佛陀他老人家告訴我們,「斷惡、修善」不要停留在知識的層次,而應該『內化』為自己人格的一部份,也就是現代心理學所主張,學習、認知等知識,要經過理解、應用、分析、綜合、評鑑等『知行』交澈,內化轉成道德的人格特質,如此的布施,才叫三輪體空,這才是「於法應無所住,行於布施」。

 

佛陀進一步的將這句話,再深入的解釋:「所謂不住色布施,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。」住,是取著不捨的意思。眾生在六塵境界中,「六根」、「六塵」一接觸,自然有因緣生、因緣滅等等「攀緣現象」;前五根面對前五塵,所形成的「法塵」,不要落入意識,而有執見,也就是說不要先存有「意識型態」。於法,應無所住。例如一般人很容易產生以色為實色,以聲為實聲。好像現在的影歌星以及政治人物,驕傲著他人的鼓掌、讚嘆,就是「以色為實色」;別人一旦不領情與批評,就氣得要死,這就是「以聲為實聲」。其實讚嘆、批評都可以隨著不同角度與時空,而有不同的評價,因為,那也是「空性」的。在「緣生、緣滅」的當下,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,確實是如此存在的夢幻泡影的。只要取著或停留在六境的『順逆』上,自然而然的,被六塵境界所轉,就會落入「情緒」的泥淖而不能自在、解脫。修行要行菩薩行,為度眾生,而行布施,對於施者、受者、所施之物,都是「如露亦如電」,所以不必「住相」。這一切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,都無實性,就要遠離、放下,這才能不著相而布施,也才能真實的利濟眾生。否則,覺得有我是能施,他是受施,所施之物又如何如何?希望受者,將來如何如何的報答?有期待,就有傷害;或希望未來有那些福報,甚至因而貢高我慢,這那裡還像菩薩行?所以,佛總結的對須菩提說,也就是對我們說:「須菩提,菩薩應如是布施,不住於相」,也就是說菩薩修行,應這樣的不住於相,而行布施!

 

本經一再地申論布施是不住相,簡單的說,就是布施等六度的菩薩行,「不住」於『心』,才是清淨,才是智慧。真正的不住相、無所住的深意,不是甚麼都不做,而是要不廢事相的善業,所以說布施的三義,是不能時刻背離。布施的三義,一般說:

 

  (一)、財施:不管是施予財、物,幫助眾生能立刻解除日常生活的困境。

 

 (二)、法施:幫助眾生,擁有正確的人生觀,有能力面對問題,處理問題的能力與方法;我們還要以身作則,做好的榜樣,使眾生斷惡修善,離苦得樂,並自淨其意。

 

 (三)、無畏施:自己奉行淨戒,還能忍辱無害,縱有冤家,亦不仇報,慈愛一切有情,令眾生不生怖畏恐懼;同時要培養眾生的八正道,三十七道品,有自信去引導眾生離苦得樂,轉迷成悟。

 

    曾舉過一個佛經的故事,很有深意,於此,再次的引用。

 

   佛陀在世的時候,末利夫人虔信三寶,奉守淨戒,深獲百姓的愛戴。有一天,波斯匿王因為細故,要殺御廚,當時正在持守八關齋戒的末利王后聞訊,把自己穿戴得光鮮華麗,並請求大王一起飲酒作樂,指定要那位御廚親自料理。波斯匿王感到十分納悶,問她:「妳平時滴酒不沾,而且今天又是妳持八關齋戒的日子,為什麼身上配戴珍寶纓絡,為什麼妳要破齋犯戒,和我飲酒作樂呢?」

 

   「我聽說這名御廚觸怒了大王,即將要被殺頭,如果今天不請他調理美膳,恐怕以後就沒有機會了。」

 

   波斯匿王明白夫人的慈悲,就免除御廚的死罪。

 

  末 夫人不被戒相所惑,深明持戒,是以止惡行善為真諦,因此不顧己身犯破戒之過,以塗香飲酒之相,行慈救人!這就是最好的「應無所住,行於布施」。

 

四、不住相布施,福德不可思量:

 

接著,佛陀說出道理:「何以故?若菩薩不住相布施,其福德不可思量。」不住於相的布施,為什麼福德不可思量?有「住」,就有了邊際,就有了範圍。所以說有相布施,不能通達三輪性空,所得功德即有限有量。無論功德多麼大,總不過是人天有限的福報而已。相反的,如果能以般若相應而布施,將此布施等六度入於『法性』,迴向於一切眾生,而同趨於大覺,那功德就如同陽光、空氣等一樣的無限,而不可思量。例如以一滴水,投入大海中,這一滴水即融入大海的水性中,不可窮盡。佛陀他老人家為了闡述、說明這個道理,接著他舉了這個例子說,「須菩提,於意云何,東方虛空,可思量不?不也,釋尊。須菩提,南西北方,四維上下虛空,可思量不?不也,釋尊。須菩提,菩薩無住相布施,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。須菩提,菩薩但應如所教住。」佛在經上問須菩提說:「須菩提,於意云何」,你的意見怎樣?「東方虛空,可思量不?」也就是東方的虛空,可思量嗎?須菩提回答說:「不也,釋尊」。我們也一樣,無法思量東方到底有多大。「南西北方,四維上下虛空,可思量不?」南方、西方、北方的虛空,以及四維、上方、下方的虛空,可以思量嗎?須菩提一樣的說:「不也,釋尊。」不可能的。這時佛進一步的說,「須菩提,菩薩無住相布施,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。須菩提,菩薩但應如所教住。」佛說我們既知道十方虛空,是不可思量的,所以菩薩不住相布施的功德,也就如同虛空一般的,不可思量。「須菩提,菩薩但應如所教住。」我們修行,千萬不要落入追求福德的心,並不是因為虛空的廣大,福德的廣大。而是要我們體會虛空的無所有,不可住、不可著、不可說之邊際數量,來表示無相布施的自性,這就是「菩薩但應如所教住。」日常生活中能牢記佛陀的教導,無所有,不可住、不可著、不可說的心態,自然行布施,簡單的說,身口意業以佛為榜樣,依教奉行。

 

佛陀為什麼要用虛空譬喻福德?窺基大師在《金剛經讚述》中註解說,以虛空喻有三種因緣。

 

  (一)、虛空遍一切處:福量圓滿,長久不絕。

 

  (二)、虛空高大殊勝:無物倫比,畢竟常住。

 

    (三)、虛空物所不壞:風所不飄,水所不溺,火所不燒,物所不壞。

 

  也因為虛空,具有如是遍一切處、高大殊勝、物所不壞等性德,因此佛陀以此譬喻不住相布施,其福德如虛空,是無能言說的。

 

    誠拙禪師在圓覺寺弘法時,法緣非常興盛,每次講經時,聽眾都擠得水瀉不通,因此就有人提議,要再擴建更寬敞的講堂。

 

    有一位信徒,用袋子裝了一百兩黃金,送到寺院,給誠拙禪師,並說是要捐助建築講堂之用。禪師收下黃金,就忙著處理別的事,信徒對此態度,十分不滿,心想:一百兩黃金,可不是個小數目,怎麼這個禪師拿到這筆鉅款,連個謝字也沒有?於是就尾隨禪師的後面,提醒道:「師父!我那口袋子裝的是一百兩黃金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禪師淡然的應道:「你已經說過了,我也知道了。」

 

   信徒更是生氣,提高嗓門道:「喂!師父,我今天捐的是一百兩黃金呀!難道,你連一句謝謝也沒有嗎?」

 

 禪師剛好走到大雄寶殿,就停下來轉身道:「你捐錢給佛祖,功德是你自己的。如果,你把布施當成一種買賣,我就代替佛祖向你說聲:謝謝!從此你和佛祖的關係,是銀貨兩訖!」

 

這雖然是禪門的趣譚,但是也提醒我們布施時,要能不住相,不可以把布施當成銀貨買賣。所以佛陀他老人家教導我們,菩薩但應如所教住!否則,一提到布施,就聯想到買幾個蘋果,包個紅包,來到寺院找師父,求求福祿、求求功名,這都是世間六塵的布施,絕非真心的布施。同樣的,能做到不住六塵布施,如所教住,那必須是念念清淨的行施,這樣妄心即伏,何患真心不住?

 

五、心應無住而住:

 

  想想看,我們的一顆心,終日打著妄想,要跟這人比較,跟那人計較,紛紛擾擾不已,所以不停的追逐著五欲六塵。佛陀教誨菩薩,在遊行教化眾生時,要明白不住六塵的布施,這樣福德,才如虛空不可思量。而且,還要菩薩「應如所教住」,意思就是說,如虛空無住而住,安住其心。

 

  我們的心,要『安』住在哪裡呢?千古聖賢都在追求這個問題。禪門中,二祖慧可大師,立於大雪中,獻臂求法,希求達磨祖師,為其安心。慧可大師尋尋覓覓「心在哪裡?」達磨祖師這時的一句話:「覓心了不可得,我已經為你安心了。」心,雖然瞬息幻化多變,既是生滅遷流,當然覓心了不可得,就像世人讓波濤洶湧的海浪所矇騙,就見不到海底深處的平靜無波。

 

   心如虛空無住而住,不應住真、妄兩邊,不應住有、無兩邊,當然也不應住凡、聖兩邊,更沒有迷、悟兩邊。念頭一落偏頗,就如同灰塵落目,必須揩拭,即使是「金屑」,眼中,也不容『收留』半分,這才是不住。

 

六、結語:

 

     本經這一分,是以無相、無住布施,來打破我們這是我的!我認為!以及習慣執取有個「我」、「我」、「我」……的迷失,要我們從相上入於法性之中。佛陀並藉由福德如虛空,不可思量的比喻,讓世人返觀到自己也一樣具有佛性,如虛空一般,應如所教住。而這心無所住,需要用時間來修煉,時時警醒、自覺,檢查自己的發心,是染、淨?是正、是偏?是真、是偽?不斷的自我檢驗,這樣,從調伏柔順,到安住一如虛空,自然有『定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