菩薩於法,應無所住,行於布施 高嘉祥師兄
金剛經五講講義出來了!謝謝教授講解「菩薩於法,應無所住,行於布施。」講得好貼切!沒有了知因緣法要無住而行確實也很難!再者以前一直困惑為何經上只講六度中的布施ㄧ行而省略餘者?我也終於有答案了教授看是不是正確?答案就是以下彌勒菩薩的偈頌找到的!
檀義攝於六,資生無畏法,此中一二三,名為修行住。 --彌勒菩薩
第一句「檀義攝於六」中的檀是梵文Dana的音譯,其意為布施。說明布施的含義是攝,攝就是攝受包含,攝於六就是包含了布施、持戒、忍辱、精進、禪定、般若這六度。
為何如此呢?偈中的第二和第三句說「資生無畏法,此中一二三」來解釋。
「資生無畏法」是三個名詞。資是資產,資生就是供給眾生物質的需要,使其不感缺乏,所以資生就是財施,無畏是無畏施,法是法施,所以資生、無畏、法就是財施、無畏施、法施三種布施。
「此中一二三」是說明財施、無畏施、法施是和布施、持戒、忍辱、精進、禪定、及、般若這六度是相應且攝受的。
這六度中的第一種,布施可以攝「資生(即財施)」,所以是一對一。
持戒和忍辱也很清楚,一個人如果持戒嚴謹,能忍辱,則不會惱害眾生,也不可能使眾生起恐怖心,可使眾生減少畏懼,這等於檀義中的第二種無畏,所以六度中的持戒及忍辱和「資生無畏法」中的第二種「無畏」是相攝的,因此二對二。
助人精進修持習禪及教授般若等大乘教義,令生智慧,就等於法施;所以六度中的精進、禪定、及般若三種即和「資生無畏法」中的第三種法相攝,也就是三對三。
因此一對一、二對二、三對三,偈中簡說為「此中一二三」。
偈的第四句「名為修行住」,是彌勒菩薩的結論,就是說檀是我們應該努力修行、念茲在茲的法門。亦即是金剛經上所說:「菩薩於法,應無所住,行於布施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