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內容

大方廣佛華嚴經疏鈔第一五一講

發布日期 : 2014-01-15 21:05:26

   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鈔第一五一講    楊永慶

 

一、前言:

 

   上一講次,我們說到研讀佛經,在每部經文之初,都有「如是我聞」、「聞如是」、「我聞如是」……等形式的句子。這是在佛滅後不久,五百羅漢於王舍城,舉行第一次結集時,阿難為「斷疑生信」,於會眾前誦出經文之前,先言「如是我聞」,以表示,此下所誦「經文」乃是直接從佛陀處所親聞的。因此,「我聞」不但是指阿難自佛處聞得的。「如是」,除了信順之辭外,還有符合真理的含意。信則如是,不信則不如是。因此從另外的觀點來說「如是」意為信賴所聞之法,「我聞」則指能持「正法」之人。此,即是以「如是」為「信」成就,「我聞」為「聞」成就。所以清涼大師說「如是我聞」,乃是欲令人信受此經說之語。

 

二、疏:有云︰「如者,當理之言。言、理相順,謂之如也。是者,無非之稱。」此明說事如事,說「理」如「理」,明能詮之教稱於事、「理」也。

 

   有人會說︰「如者,當理之言。言、理相順,謂之如也。是者,無非之稱。」這句話的意思是說,如者這字,是當理之言;因為說的,與事、理是互為一致,這樣才稱為「如」。所謂是者這字,意思是無非之稱,也就是沒有悖離真理,才能稱為「是」。這是說明了談到事情的時候,是甚麼就是甚麼,一點也不增加也不減少;而說到「理」,一如真「理」,是甚麼理,就說甚麼理,絕不偏離。所以說明了「能詮」之教,相稱於事、「理」;簡單的說佛教能詮、與所銓,就是「是什麼就說什麼」也。清涼大師補充的說:

 

鈔:「有云︰『如者,當理之言』」者,通「能」、所「詮」,含「於事、『理』」。「理」者,道「理」,非唯真「如」。即生公釋法華

 

    【此明說事如事】下,此即於生公解釋中傍出遠公約法以釋,意明生公即遠公意。然彼具云︰「一、約法解,阿難道彼如來所說,如於諸法,故名為如。說理如理,說事如事,說因如因,說果如果。如法之言,是當道理,故曰如是。良以乖法名為非故,如法之言,得稱為是。」其「言」雖多,但是道「理」之「言」耳。故不異生公。

 

   「有云︰『如者,當理之言』」者,通「能」、所「詮」,含「於事、『理』」。所謂「理」者,指的是道「理」,非唯真「如」,還含有善巧方便。這即是生公所解釋的法華經,三乘還是歸於一佛乘。

 

   從【此明說事如事】以下的句子,此即於生公解釋中,傍出遠公大師是約法以註釋,這也就是說明生公之說,即是遠公之意。然而,要具體完整的說則有︰「一從法來理解,阿難道彼如來所說,如於諸法,故名為如。說理如理,說事如事,說因如因,說果如果。如法之言,是「當下」道理,所以說如是。因為遇到不如法,則名為非,如法之言,得稱為是。」其「言」雖多,但是道「理」之「言」,這完全個人的體會。故,我認為是不異生公的見解。

 

三、疏:融公云:「如是者,感應之端也。如以順機受名,是以無非為稱。眾生以無非為感,如來以順機為應,經以言教出於感應,故云如是。」此兼對機。

 

   融公又說:「如是者,感應之端也。如以順機受名,是以無非為稱。眾生以無非為感,如來以順機為應,經以言教出於感應,故云如是。」此是兼對機而說。清涼大師補充的說:

 

鈔:「融」「云:『如是者,感應之端也』」,謂以「如」字為佛「應」,「是」字為「機」「感」,故漸寬前。【經以言教】下,後通妨難。恐有難云︰「如」即是「應」,「是」即「為感」,何不名為「感應」「我聞」?故為此通。有引此為注法華釋者,注是劉公用「融公」義耳。

 

文中的「融」「云:『如是者,感應之端也』」,指的是以「如」字為佛「應」,「是」字為「機」「感」,故漸寬前,簡單的說「如」字,為佛所「應」之法,「是」字,為隨眾生之「機」而「感」。至於【經以言教】以下這段,屬於後面通釋學者之妨難。因為怕有責難的說︰「如」即是「應」,「是」即「為感」,何不名為「感應」「我聞」?故此而為之說明通達。有人引此,為注法華經的註釋,注者是劉公,用「融公」之義,所以說有引。

 

四、疏:上來諸釋各是一途,更有諸釋,言異意同。

 

上面說了諸註釋,各有各的道理,也可以說各是一途;但,更有諸釋,但是說法雖然不一樣,其義理卻是相同。清涼大師補充的說:

 

鈔:「上來諸釋」下,第二、申今去取。於中二︰先且總許,後正申去取。前中言【更有諸釋,言異意同】者,謂「長耳三藏就三寶釋云︰『一、就佛,三世諸佛共說不異,故名為如;以同說故,稱之為是。」』此大同梁帝。「二、約法云︰『諸法實相,古今不異,故名為如;如來為說,故稱為是。』」此同劉公:「聖人說法,但為顯如。」「三、約僧釋云︰『以阿難聞,望佛所教,所傳不異,故名為如;永離過非,故名為是。』」此同佛地總意,故云「言異意同」。又「寶公約離五謗釋云:『第一句如是,此經離執有增益謗,故云如是;第二句如是,此經離第二執無損減謗;第三句如是,此經離第三執亦有、亦無相違謗;第四句如是,此經離第四執非有、非無愚癡謗;第五句如是,此經離第五執非非有、非非無戲論謗。』」此上「五謗」,當理之言即皆攝盡。又真諦三藏約二諦「釋」,既離有、無,則離俱及俱非等,故亦不「異」前「釋」,故云「言異意同」。略序數條,更有多「釋」,亦「言」有「異」,「意」則大「同」,恐繁不序。

 

文從「上來諸釋」以下的句子,屬於第二重,目的在申明現今之去取。於其中有二部分︰先,且認同諸說法,後,正申明去、取。前中,說到【更有諸釋,言異意同】這句,謂「長耳三藏,就三寶的註釋上說︰『一、就佛,三世諸佛共說不異,故名為如;以同說故,稱之為是。」』此大同梁帝。「二、約法云︰『諸法實相,古今不異,故名為如;如來為說,故稱為是。』」此同劉公:「聖人說法,但為顯如。」「三、約僧釋云︰『以阿難聞,望佛所教,所傳不異,故名為如;永離過非,故名為是。』」此同佛地總意,故云「言異意同」。又「寶公約離五謗釋云:『第一句如是,此經離執有增益謗,故云如是;第二句如是,此經離第二執無損減謗;第三句如是,此經離第三執亦有、亦無相違謗;第四句如是,此經離第四執非有、非無愚癡謗;第五句如是,此經離第五執非非有、非非無戲論謗。』」所以清涼大師認為上說的「五謗」,當理之言,即皆攝盡。又真諦三藏則是約「真俗」二諦來詮「釋」,既離「有、無」,則離俱及俱非等,故亦不「異」前「釋」,故說「言異意同」。略序數條,更有多「釋」,也同樣是「言」有「異」,「意」則大「同」,恐文繁所以不序。

 

五、疏:若依生物之信,應如智論地論合釋;若取敵對阿優,應如真諦所釋。今當廣之。外謂「阿」之言「無」,「優」之言「有」。萬法雖眾,不出有、無,此即斷、常之計。今云︰「如」即真空,「是」即妙有。既無俗外之真,故空而非斷;無真外之俗,故有而非常。即對破邪宗,以彰中道。一代時教不出於斯,故云「如是」。若華嚴宗,以無障礙法界曰「如」,唯此無非為「是」。應隨教門深、淺,以顯「如是」不同。

 

若是我們依生物之信,應如智論佛地論合釋;若取敵對阿優,應如真諦所釋。今當廣之。所謂「阿優」,稱為「阿歐」,又作阿漚。阿者,無之義。歐者,有之義。外道之經前,必置此二字。當年為了區別外道的經典,所以佛要阿難在經典上標出「如是我聞」這四字,也就是這裡說的對之而置『如是』二字。法華文句一上說:「對破外道阿歐二字不如不是。」同記一上曰:「阿漚者:阿無,漚有。一切外經,以二字為首,以其所計,此二為本。」所以這裡清涼大師說外謂「阿」之言「無」,「優」之言「有」。萬法雖眾,不出有、無而已,此即是我們佛教常說的「斷、常」之計。現今說︰「如」即真空,「是」即妙有。既無俗外之真,故空而非斷;無真外之俗,故有而非常。即對破邪宗,以彰中道。一代時教,不出於斯,所以說「如是」。若華嚴宗的說法,以無障礙法界,稱為「如」,唯此無非,為「是」。所以應隨教門深、淺,以顯「如是」不同的層次。清涼大師補充的說:

 

鈔:「若依生物之信」下,第二、正申去「取」。於中文二︰先總「取」三義,後以「宗」揀定中。文並可知。言「敵對」「外」道「阿優」者,百論:「外道立阿優為吉。」智論云:「梵王昔有七十二字,以訓於世,教化眾生。後時眾生福德轉薄,梵王因茲吞噉却七十字。在口兩角,各留一字。」是其「阿優」,亦云「阿嘔」,梵語輕重耳。餘可知。

 

    【若華嚴宗】下,第二、以「宗」揀定,即約「教」以「釋」。上通諸「教」。今先舉圓「宗」;後【應隨教門】下,依五「教」以「釋」。既「如是」為當理之言,明於二諦,則小乘人、法為「俗」,「生」「空」為「真」;始「教」之中,四重「真」、「俗」抗行;終「教」事、理――「真」、「俗」――相交徹,「如真諦」所解;頓「教」則「真」、「俗」兩亡,亡言絕慮,方稱當理。如無常經,應以生、老、病、死定可厭等,稱為當理之言;異此所明,不得稱「是」等。餘「教」可知。

 

文中說「若依生物之信」以下這句,屬於第二段,也就是正申去「取」的取字內容。於其中,文有二︰先,總「取」三義;後以「宗」,來揀定中。文並可知。說到「敵對」之「外」道「阿優」者,在百論上說:「外道立阿優為吉。」智論上說:「梵王昔有七十二字,以訓於世,教化眾生。後時眾生福德轉薄,梵王因茲吞噉却七十字。在口兩角,各留一字。」是其「阿優」這兩字,也就是「阿嘔」,「阿優」或「阿嘔」,字雖不同,那是梵語的語音之輕重而已。餘可知。

 

文中說【若華嚴宗】以下,屬於第二部分、以「宗」揀定,即約「教」以「釋」之。上通諸「教」。今先舉圓「宗」;後【應隨教門】以下,指的是依五「教」(小、始、終、頓、圓),以詮「釋」。既「如是」為當理之言,明於二諦,則以小乘人來說:法為「俗」,「生」「空」為「真」;始「教」之中,四重「真」、「俗」抗行;終「教」事、理――「真」、「俗」,――二相交徹,「如真諦」大師所註解一樣;頓「教」則「真」、「俗」兩亡,亡言絕慮,方稱當理。如無常經,應以生、老、病、死定可厭等,稱為當理之言;異此所明,不得稱「是」等。其餘之「教」可知。

 

六、疏:二、「我聞」者,「聞」成就也。將欲傳之於未「聞」,若有言而不傳,便是徒設。不在能說,貴在能傳,故次明「我聞」。

 

    疏:「我」即阿難,「聞」謂親自聽「聞」。

 

    疏:云何稱「我」?即諸蘊假者。

 

接著要談第二大項,也就是如是我聞之【我聞】這兩個字,這裡是「聞」成就。也就是說佛法將要傳之於未「聞」的地方之有情眾生,若有言而不傳,那佛法將是徒設。我們知道「法」不在能說,貴在能傳,故,次明「我聞」。

 

首先要知道【我】即阿難,【聞】,謂親自聽「聞」。

 

那什麼叫「我」?即是指「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」等諸蘊之假「合」者。清涼大師註解說:

 

鈔:「二、『我聞』者」,「釋『聞』成就」等者,疏文有三︰初總明立意;

 

鈔:次「『我』即阿難」下,略釋;

 

鈔:後「云何稱『我』」下,解妨重釋。於中有二︰先徵釋「我聞」,後釋所不聞。前中,先徵釋「我」。「諸蘊假者」,通於諸教。

 

文中說「二、『我聞』者」,「釋『聞』成就」等者,這疏文有三︰初,總明立意。次,說明「『我』即阿難」下,這是屬於略釋。後,「云何稱『我』」以下,目的在解妨重釋。於其中,有二︰先徵釋「我聞」,後釋,『所』不聞。前中,先徵釋「我」。因為這「諸蘊假者」,是通於諸教的。

 

七、疏:此用何「聞」?

 

    疏:若依大、小乘法相,各有三說︰一、耳「聞」  非識,二、識「聞」非耳,三、緣合方「聞」。然或具四緣、八緣等。

 

首先,我們要探討的是「此」用何「聞」?

 

若是,依照大、小乘的法相來分析,各有三說︰一是耳「聞」非識,也就是說透過聽覺神經去聽聞,而不是以「耳識」來聽聞。二是要瞭解識「聞」,非是耳朵這器官,因為手摸耳朵,只覺得痛。三是要瞭解能聞是諸多因緣和合,方成就「聞」。然,或具四緣、八緣等;所謂四緣,指的是「空」,「根」,「境」,以及「作意」。「八緣」除了這四緣之外加上根本依即賴耶識,染淨依第七識,分別依意識,以及第八、種子。但在了解這些之外要先了解大、小乘之四緣。

 

所謂四緣,即因緣、等無間緣、所緣緣、增上緣,這是大、小乘皆說之,惟說法互異。這四緣說:小乘之說有:(1)因緣,即產生自果之直接內在原因,例如由種子而生芽,種子即是芽之因緣。其「因緣」一詞,「因」亦作「緣」解。於佛教因緣論中,通常將引生結果之主要條件,稱為「因」,次要條件稱為「緣」。於此,則強調「因」亦為眾多條件之一,故稱「因緣」,非尋常所謂「因與緣」之義。又此緣,可適用於精神與物質等一切現象。(2)等無間緣,又稱次第緣,即心、心所之相續中,由前一剎那讓路,而開引後一剎那生起之原因。亦即心、心所於「過去」之前一剎那滅謝,復給予「現在」之後一剎那生起之力用。所謂「等」,謂「前念」既滅,「後念」繼生,二念之體用同等,反之,若前一剎那為善心聚,後一剎那為惡心聚,則其前、後剎那之相望,則相異而非同等;所謂「無間」,謂前後二念之間,念念生滅,剎那不停,而無有間隔。此緣,僅適用於精神現象,為認識活動得以發生之條件。(3)所緣緣,略稱緣緣,指心、心所,所攀緣之一切對象,亦即一切外在事物,對內心所產生之間接、直接之緣。例如眼識必以一切色為所緣緣,耳識必以一切聲為所緣緣,乃至意識必以過、現、未等一切法,為所緣緣。(4)增上緣,指上述三緣以外之一切有助於、或無礙於現象發生之原因條件。

 

大乘之說是:(1)因緣,指一切有為法中能親生自果者,如麥種生麥,稻種生稻。此因緣之體性有二:1.種子,指第八阿賴耶識中所含藏的善、染、無記等一切法;此種子於異時,能引生自類之種子(稱為種生種),於同時能生起自類之現行(稱為種生現)。2.現行,指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、末那等七轉識之現行,能熏成本識(即第八識)中之自類種子(稱為現熏種)。(2)等無間緣,謂心、心所之生起,係由前念引生後念,念念相續,無有間隔,此說與小乘大致相同,惟唯識宗主張八識之體,各自有別,故各自產生前後無間之相續關係;小乘則認為異識之間,亦可互相形成等同無間之相續關係。(3)所緣緣,凡心、心所之對象成為原因,而令心、心所產生結果之時,心、心所之對象即稱為所緣緣。唯識宗特分為親所緣緣、疏所緣緣兩種。如成唯識論卷七所說:「若與能緣體不相離,是見分等內所慮託,應知彼是親所緣緣;若與能緣體雖相離,為質能起內所慮託,應知彼是疏所緣緣。」此乃小乘未談及之深義。(4)增上緣,亦如小乘所說,指上記三緣以外的一切法,生起之原因條件。惟此緣範圍甚為寬廣,如小乘所說之六因,悉得攝入此中。若就諸法之生起與四緣之關係而言,大乘認為色法與諸種子之生起,僅須依因緣與增上緣,此因色法與種子皆非緣慮之法。

 

清涼大師解釋說:

 

鈔:後「此用何『聞』」下,徵「聞」重釋通於「我聞」。於中。先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