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方廣佛華嚴經疏鈔第一四六講 楊永慶
一、前言:
我門上一回讀了武則天皇帝的「大方廣佛華嚴經序」,知道他老人家:「緬惟奧義,譯在晉朝。時踰六代,年將四百。然一部之典,纔獲三萬餘言,維啟半珠,未窺全寶。」一聽在「于闐國中」有了梵本,立刻遣使奉迎,並且下召翻譯。他並目睹百千之妙頌,乃披十萬之正文。於大遍空寺親受筆削,敬譯斯經。使得大乘頓教,普被於無窮;方廣真筌,遐該於有識。武則天皇帝雖是女流之輩,卻能重視佛陀的『教育』,並且親任譯經的『筆受』,今天我們讀了此經,怎能不感恩他的貢獻呢?好了,我們繼續看下去:
二、第十、別解文義者,然此經文富義博,勢變多端,況一義一文包攝法界。是以古德明十例科判,欲顯難思。其第一名本末部類,但顯此經無盡,非科今文。前已具明,故今略之。加前後鉤鎖,亦有十例:
第十,我們要介紹到「別解文義」這部分。然而,此華嚴經之文詞富豐富,義理廣博,他的勢變多端,況且其中的任一義、一文,都是包攝法界。是以古大德為了說明,都舉十例來做科判,希望藉此彰顯華嚴經之難思的意趣。其第一,是名本末部類,這是但顯此經無盡,非科今文。前面已經具明,故今略之。加上前後鉤鎖,也有十例:清涼大師註解說:
鈔:疏「第十、別解文義」者,疏文分二︰初、總「科判」,二、正
釋「經文」。初中分三︰初、標彰,二、列「名」,三、解釋。
疏文「第十、別解文義」這段,疏文分為二部分︰初,是總「科判」,二是正釋「經文」。初中還分三重︰初,標彰,二是列「名」,三是解釋。
三、一、本部三分科,二、問答相屬科,三、以文從義科,四、前後襵疊科,五、前後鉤鎖科,六、隨品長分科,七、隨其本會科,八、本末大位科,九、本末遍收科,十、主伴無盡科。
這十例的第一,本部經有「序、正、流通」這三分科,第二,屬於問答相屬科,第三,以文從義科,第四,是前後襵疊科,第五,前後鉤鎖科,第六,隨品長分科,第七,隨其本會科,第八,本末大位科,第九,本末遍收科,第十,主伴無盡科。這些往后都會有說明,這裡就先略過。清涼大師說:
疏文從「一、本部」以下,屬於第二部分,先列名而已。
四、初、本部三分者,謂序、正、流通。初品為序分,現相品下為正宗。
疏文說的初,指的是本部經有三分這句,指的是序、正、流通。初品,為序分,現相品以下為正宗分。清涼大師補充的說:
鈔:疏「初、本部三分者」下,三、解釋,分十︰「初、本部三分」
疏文中的「初、本部三分者」以下,屬於第三部分,是解釋,分為十︰「初、本部三分」科分二︰先明「序、正」的部分。
五、流通有、無,「古有七釋︰一、光統律師以法界品為流通,由入法界廣無邊故。二、隋遠法師以法界品內善財下屬流通,寄人顯法故。三、裕法師以法界品後偈為流通,以歎德無盡故。四、有云︰末後二頌為流通,以結說無盡,歎德勸修故。五、或云︰經來未盡,故無流通。」「六、或云︰以餘眷屬經為此流通,以彼是此所流出故。」「七、或云︰此經總無流通,以法無盡,說無休息故。故諸會各無流通,不同大般若諸會,皆有流通故。」
所謂流通分這部分到底是有、無?自古以來有七種註釋︰一是光統律師以法界品為流通,這是由於入法界品的義理廣博無邊。二是隋朝的遠法師,以法界品內善財以下的經文,屬於流通,這有寄人顯法的意義在。三是裕法師,以法界品後面的偈子,視為流通,以讚歎佛德的無盡。第四種說法是有人主張︰末後二頌為流通,以結說無盡,讚歎德行,勸行者廣修。第五種說法,有些人認為︰經來未盡,所以流通品還沒傳布過來。第六,也有人主張︰以餘眷屬經為此流通,以彼經皆是此所流出。第七,或者也有人認為︰此經總無流通,以法無盡,說無休息。故此諸會各無流通,不同於一般大般若諸會,皆有流通。清涼大師註解說:
鈔:後「流通有、無」下,別「釋」「流通」。於中三︰一、序昔「說」, 二、會昔義,三、申今解。
從後「流通有、無」以下的句子,屬於別「釋」「流通」。於其中有三︰一是序述昔「說」,二是會通昔義,三是申明今解。
若義會之,應成四句︰一、有序、正無流通,如第七。二、唯正宗,無二分,由自初暨後,皆顯玄微,並悟物故。初雖列眾,而歎佛德;後雖寄人,有修相故。三、具三分。四、俱不可說,即言亡言故。約義包含,不可局取。
此上的七種解說,各是有其一理,而前六種說法皆主張有流通,而第七種說法獨無。若從義理會之,應成四句︰第一,有序、正,無流通,如第七。第二是唯有正宗,無其餘之二分,由自初暨後,皆顯玄微,並悟物故。初雖列眾,而歎佛德;後雖寄人,有修相故。第三是具足三分。第四,俱不可說,即我們常說的亡言故。這是約義包含,不可局取的緣故。清涼大師補充的說:
鈔:疏「此上七解」下,二、「會」昔「義」也。謂「會」「前」「七」 師,融「成」「四句」︰一即「第七」師,三即「前六」師,二、四、「義」加。【二、唯正宗】者,意取「悟」入「顯」理為「正宗」故。故河西道郎云︰「若因初分以得悟,則初分為正;若因後分以得悟,則後分非旁。」即斯「義」也。其中有與理相應者,隨時取捨。
疏文中說「此上七解」以下這段,屬於第二部分,是「會」通昔前的「義」理也。因為「會」「前」「七」師之說,融「成」「四句」︰第一即「第七」師,第三即「前六」師,第二、第四,則是從這華嚴的「義」理而加上的。【第二,唯正宗】這句,意取「悟」入「顯」理,為「正宗」故。所以河西道郎說︰「若因初分以得悟,則初分為正;若因後分以得悟,則後分非旁。」即斯「義」之所在。其中,有與理相應者,隨時取捨,因而有此四種說法。
七、今依具三以分。三分之興,彌天高判,冥符西域,今古同遵。所以三者,夫聖人設教,必有其漸。將命微言,先彰由致,故受之以序分。由致既彰,當機受法,故受之以正宗。正宗既陳,務於開濟,非但篤於時會,復令末葉傳芳,永耀法燈,明明無盡,故受之以流通。非唯一部,當會、當品等皆容有之,故依三也。雖六解皆通,今依第二,以寄人進修,示物有分,流通相故。故慈氏云:「若有敬慕心 亦當如是學」。初之一解,令正宗中闕於證入;第三但屬善財之一相故;末後二偈,但結偈中佛德,非通一部,十行等末類有此偈;經來未盡,未必在後;眷屬流通,但約義故。故依遠公。
現今,我們依具足序、正、流通這三以分。這種三分之興起,彌天高判,冥符西域,所以此種體例是今、古同遵。所以經文具有「序、正、流通」三者,這是聖人設教,必有其漸進的次第。為了讓經文之微言,先彰由致,故受之以「序分」。緣由既已彰,當機受法,故受之以「正宗」。正宗既陳,務於開濟,非但篤於時會,復令末葉傳芳,永耀法燈,明明無盡,故受之以「流通」。這種體例並非單獨唯一部經是如此,當會、當品等,也一樣包容有「序、正、流通」,故依此三段。雖六解皆通,今依第二,以寄人進修,示物有分,流通相故。所以慈氏說了:「若有敬慕心亦當如是學」。初之一解,有讓正宗分中闕於證入;第三,但屬善財之一相故;末後偈,但結偈中佛德,非通一部,十行等末類,有此偈;經來未盡,未必在後;眷屬流通,但約義故。所以我在這裡,依照遠大師的說法。清涼大師註解說:
鈔:疏「今依具三」下,第三、申今正解。謂上顯義理包含,縱成四句;依文釋義,「三分」可「依」,若無「流通」,「序」、「正」安立?若唯有「正」,起、盡不明。若約無言,如何解釋?就疏文四︰一、立取源由。二、【所以三者】下,辨「三」之相。三、【非唯一部】下,例成前義,謂「會」、「品」之文尚須「三分」,何況「一部」不立「三」耶!四、【雖六解皆通】下,辨定「流通」。於中三:先取正義,次辨前順、違,後結正釋。
疏「初之一解」下,二、辨前順、違,出前不取五釋所以。
疏【令正宗中闕於證入】者,此即光統以法界品為「流通」。法界是「證入」因果。眾海大問、新眾遠集、佛自入定,眾海頓證。判為「流通」,已抑經文,況「正宗」中但有信、解、行「三」,而無「證入」。
疏【第三但屬善財一相】者,此即裕公以法界後「偈」為「流通」。但是「善財」五「相」之中顯因廣大「相」之一半,故「非」「一部」「流通」。
疏【末後二偈】下,但言「有云」,即刊定記主意用此義。言【但結偈中佛德】者,以普賢向讚如來言不能盡,故總結云:「剎塵心念可數知 大海中水可飲盡 虛空可量風可繫 無能盡說佛功德」。若將此「結」歎「佛德」「判」為「流通」,則「一部」之中「無」菩薩「德」。
疏【十行等末類有此偈】者,上以義破,此以文破。彼非經終,而有「此偈」,故今「此偈」非是「一部」用為「流通」,但「當會、當品」「流通」意耳。言「十行」「末」「偈」者,偈云:「菩薩功德無有邊 一切修行皆具足 假使無量無邊佛 於無量劫說不盡 何況世間天及人 一切聲聞及緣覺 能於無量無邊劫 讚歎稱揚得究竟」。釋曰︰法界「偈」「末」「結」「佛德」「無」「盡」。此「結」「十行」「菩薩」之「德」「不」可「盡」耳。而言【十行等】者,「等」取十向、十地。十向末云:「一切眾生由可數 三世心量亦可知 如是普賢諸佛子 功德邊際無能測 一毛度空可得邊 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