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方廣佛華嚴經疏鈔第八十二講 楊永慶
一、前言:
上一回說「法爾種子」,因為我們從法相來看,就有三乘、五性之別;但從法性來說,則是一,也就是眾生皆有佛性皆當作佛,所以是一性、一乘。如果我們要「分別」有「一性、五性之異」;「一乘、三乘之別」,那是不能了知其根本,永遠只在枝末上,背覺合塵,常為煩惱之所覆障。從一「性」的正因佛性,但順性而修,自然能超脫生死,悟入涅槃,與佛所證,無二無別。
五「性」,我們上次已經說過,有:不定性半成佛,所謂不定性,指根性不定。二是無種性不成佛,謂無有正信善根之人撥無因果,不受化度。三是聲聞性不成佛,聲聞唯習生滅四諦之法,樂著空寂。四是緣覺性不成佛。五是菩薩性全成佛。從這分「別」中,我們順著清涼大師的教導,從這五「性」之義,含前第一對一乘、三乘之異,可以知道知道這分「別」中,一乘、三乘之義,也可瞭解「乘」、「性」之相輔相成,我們就繼續看下去。
二、既所立識唯業、惑生,故所立真如常恆不變,不許隨緣。
既然,我們因「業、惑」之所生,而立「識唯」宗,那有「業、惑」之緣起,所以自然有立個「真如」常恆不變,不許隨緣,這句話,我們看清涼大師的註解說:
鈔:疏「既所立識唯業、惑生」等者,第三、明「真如隨緣凝然別」中凝然義。上一句躡前生滅「識」起。言【業惑】者,以現行第八名異熟「識」,由過去煩惱及「業」熏習成種,招此「識」果,酬引「業」故。其前六「識」酬滿「業」者,從異熟起,名異熟生。不名異熟,有間斷故。故其八「識」皆「業、惑生」。【故所立真如】下,正明「不變」之義。若「識」從「真如」如來藏起,則有「隨緣」之義。「識」既從於「業、惑」辦「生」,明知「真如」「不變」。故唯識釋「真如」名云:「真謂真實,表無虛妄;如謂如常,表無變易。」若「隨緣」「變」,豈得稱「如」?
「既所立識唯業、惑生」等這句,屬於第三重點,說明「真如隨緣凝然別」中的凝然義,這句說的是「唯心真妄之異」。上一句「一乘、三乘之異」、「一性五性之異」,是躡收前面說的生滅之「識」起。談到【業惑】這句,以現今大乘所通行的第八意識,名異熟「識」。所謂「異熟識」,指的是阿賴耶識之異稱。乃指的是因果、業報之主體。唯識家以「阿賴耶識」係由善、惡業,所薰習的,也就是以業種子為增上緣,而招感之異熟果,故稱為異熟識,乃成為阿賴耶識之果相。前六識,雖然亦為異熟果,然而僅為別報,而有間斷,所以絕非「真異熟」;相對於前面的六識,有情總報之果體(即第八識),方是真異熟,以其具有業果義、不間斷義、以及三界義,等三義,故稱異熟識。然而一直到究竟佛果之前的剎那,方捨其名。也就是說,異熟識之名,僅存於善惡業之果位;至成佛果時,無論異熟之因或果,全不存在,也就是心經上說的「無無明」這樣的果位,屆時即無此「異熟識」之名。又識之三能變中,之初能變,即「異熟能變」。
清涼大師分析說,由過去煩惱及「業」,熏習成種,招此「識」果,以酬引我們言行舉止的「業」報。至於前面的六「識」,酬滿「業」者,從異熟起,名異熟生。不名異熟,有間斷故。因此我們說八「識」皆「業、惑生」。這裡,我們還是要補充一下。所謂「識之三能變中」的三能變,指的是異熟、思量、與了境等三種變化現象。瑜伽行派、與法相宗都主張,「識」能轉變生起一切萬法,或變現為心內主觀(見分)與客觀(相分)的認識作用之主體,故稱為能變。依其作用之特性,能變有異熟、思量、了境等三種。
所謂異熟能變:又稱第一能變、或初能變,即第八阿賴耶識。第八識係人界乃至天上界之有情,所共之果報,其報由引業牽引,而為恆常相續之總報體,故稱為異熟,或稱異熟能變、異熟識、真異熟。例如,眼耳鼻舌身意等前六識,與貧富貴賤等個別之果報,係由滿業而來之別報體。然而,這業報有斷絕,故不稱異熟,而稱異熟生。若自阿賴耶三位而言,異熟識之名,即相當於善惡業果位。
所謂思量能變:又稱第二能變,即指第七末那識。以第七識為恆審思量之識,也就是我們常說的「意識型態」,故稱思量能變。在諸識中,雖然第六、第七識能審思量,然以第六識有間斷,故不稱思量能變。
再說了境能變:又稱第三能變,又稱了別境能變,即指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等前六識。此六識具有明白、了別顯著之對象,例如色、聲等之作用,故稱了別境能變。凡夫的第七、第八識,無了別顯著對象之作用。唯佛之前六識,對於如「真如」般之對象(細境),亦能加以了別。可見,初能變之識,是由先世之業,及名言之實種變現實境,故稱變現為變,其中,若就所藏之種子而言,稱為因能變,就識體之自體分,能變現而生見、相二分之果,故稱為果能變。有了這認識,我們在看底下清涼大師的註解:
【故所立真如】以下的句子,正說明「不變」之義。我們看「識」從「真如」如來藏起,則有「隨緣」之義。可見「識」既從於「業、惑」辦「生」,這說明了「真如」「不變」這事實。故唯識釋「真如」這句話,說:「真謂真實,表無虛妄;如謂如常,表無變易。」這才是真如隨緣凝然,也就是法相宗謂真如凝然之說,不作諸法;但法性宗則認為真如具有不變以及隨緣二義,因隨緣之故,應染淨之緣,而作善惡之法。所以說如不能了知這「真如」,那談「緣起」,還「隨緣」而「變」,豈得稱「如」呢?
三、依他起性似有不無,非即無性真空圓成,說經空義但約所執。
至於談到三性空、有,即離之異,這指的是依他起性,似有不無,非即無性真空圓成,因此說經空義,但約所執而說的。這樣說了等於白說,所以清涼大師補充的說:
鈔:疏「依他起性」下,第四、三「性」「空」有即離別中不即之義。言三性者︰一、遍計所執「性」,二、「依他起性」,三、圓成實「性」。故唯識論第八云:「由彼彼遍計 遍計種種物 此遍計所執 自性無所有 依他起自性 分別緣所生 圓成實於彼 常遠離前性」。此中二頌,初一頌釋「遍計」,次二句辨「依他」,後二句明「圓成」。初中一偈有多師義,今從護法。初句能遍計,次句所遍計,後二句明「所執」。其能遍計,正義唯六、七二識;所計有多,故云「彼彼」。其所遍計,正唯「依他」,為親所緣;依展轉說,亦通「圓成」,為疏所緣故。此非凡境,故非親「緣」。其「所執」「性」,若安慧師,三界心及心所,由無始來虛妄熏習,雖各體一,而似二生,謂見、相分,即能、所取。如是二分,情有理無。此相說為「遍計所執」,其所依體實託「緣」「生」,此「性」「非」「無」,名「依他起」。若護法師,一切心及心所,由熏習力所變二分,從「緣」「生」故,亦「依他起」。「遍計」依斯,妄「執」定實有無、一異、俱不俱等。此二方名「遍計所執」。
疏文中說的「依他起性」以下,屬於第四重點,也就是三「性」「空」有,即離別中不即之義。所謂三性者︰一是遍計所執「性」,二是「依他起性」,三是圓成實「性」。故唯識論上的第八頌說:「由彼彼遍計,遍計種種物;此遍計所執,自性無所有,依他起自性。分別緣所生,圓成實於彼,常遠離前性」。此中的二頌,初一頌「由彼彼遍計,遍計種種物」,是解釋「遍計」的意思。意思是人在意識中,分別這,分別那;以致於有這有那,生出萬事萬物。次二句「此遍計所執,自性無所有。」這是分辨「依他」而起萬法。後二句「圓成實於彼,常遠離前性。」這是說明「圓成」義。初中一偈「依他起自性。分別緣所生」這有很多祖師詮釋的意思,現今從「護法菩薩」的說法。初句能遍計,次句所遍計,後二句說明「所執」。我們能遍計,正義唯六、七二識;所遍計的緣故很多,故說「彼彼」。其所遍計,正唯「依他」,為親所緣;依展轉說,亦通「圓成」的道裡,因而為疏文所緣。這種說法並不是單指凡境,所以說非親「緣」。其「所執」「性」,一若安慧師所說的,三界心及心所,由無始來,虛妄熏習,雖各體一,可是我們從主、客來看,又像是二生,所以佛經上說見、相分;指的即能、所取。如是二分,在感覺上有,在理上無。因此,此相上說為「遍計所執」,但其所依體,實託於「緣」「生」,但從此「性」上說,「非」「無」,所以名「依他起」。若護法師等說的,一切心及心所,由熏習力,所變二分,都是從「緣」「生」故,亦「依他起」。「遍計」這、那,其實都是依這些,妄「執」,定實有無、一異、俱不俱等等。此二方,名「遍計所執」。清涼接著解釋說:
二句「依他起性」者,「眾緣所生心、心所體及相、見分、有漏、無漏,皆依他起,依他眾緣,而得起故。頌言分別緣所生者,應知且說染分依他,淨分依他亦圓成故。或諸染、淨心、心所法,皆名分別,能緣慮故,是則一切染、淨依他,皆是此中依他起攝。」
二句「圓成」者,「二空所顯圓滿成就諸法實性名圓成實。顯此遍、常,體非虛謬,揀自、共相、虛空、我等」。釋曰︰「遍」釋「圓滿」,「常」釋「成就」,「體非虛謬」釋「實性」義。此一「體」言貫通三處:「遍」「揀自」「相」,「常」「揀」「共相」,「非虛謬」言「揀」於「空、我」。若爾,淨分「依他」,「體」非「常」、「遍」。如何亦是「圓成實」耶?故次論云:「無漏有為離倒究竟,勝用周遍,亦得此名。然今頌中說初非後。」釋曰︰此中「離倒」「名」「實」,「究竟」為「成」,「勝用周遍」,以釋「圓」義。是則「圓成」有其二種︰一、約理說,二、約果德。故論「揀」云「今」此「頌中說初非後」,以約三「性」通一切故。上來論文方釋「圓成實」言。次釋餘文云:「此即於彼依他起上常遠離前遍計所執,二空所顯真如為性。說『於彼』言,顯圓成實與依他起不即不離;『常遠離』言,顯妄所執能、所取性理非恆有。前言為顯不空依他,性顯二空非圓成實,真如離有離無性故。」上來所釋,一依唯識。今疏語意揀法性宗。法性宗中「依他」「無性」即是「圓成」,則「依他」「無性」,「無性」即「空」,「空」即「圓成」。今言「似有不無」,非即「空」也。語則但釋「依他」,影出「圓成」名耳。【說經空義但約所執】者,三「性」之中「遍計所執」,此一則「空」,二「性」不「空」,故云「但約所執」。
底下這句「依他起性」者,因「眾緣所生心」,這心所體,及相、見分以及有漏、無漏等等,皆依他起,依他眾緣,而得起故。因此頌上說分別緣所生者,應知且說染分依他,淨分依他,這修都是圓成故。或諸染、淨心、心所法,皆名分別,而能緣「慮」,也就是思量,是則一切染、淨依他,皆是此中,依他起這個領域。
至於談到「圓成」,我、法二空,所顯圓滿成就,諸法實性,名圓成實。顯此遍、常,體,皆非虛謬,會揀「自、共」相、虛空、我等這些,祖師的解釋說︰「遍」釋「圓滿」,「常」釋「成就」,「體非虛謬」釋「實性」義。這句說的「體」,貫通三處:「遍」「揀自」「相」,「常」「揀」「共相」,「非虛謬」言「揀」於「空、我」。若爾,淨分「依他」,「體」非「常」、「遍」。如此說來,如何成「圓成實」耶?所以接著就有此論:「無漏有為離倒究竟,勝用周遍,亦得此名。然今頌中說初非後。」註釋上說︰此中「離倒」「名」「實」,因而「究竟」為「成」,「勝用周遍」,來註釋「圓」義。可見,「圓成」有其二種︰一是約理而說,二是約果德來看。故論上「揀」字,說「今」此「頌中說,初非後」,以約三「性」通一切萬法。上面的論文,方能解釋「圓成實」之言。次,詮釋餘文說:「此即於彼依他起,上常遠離前遍計所執,二空所顯,真如為性。說『於彼』這句話,指的是彰顯圓成實,與依他起,不即不離;『常遠離』這句,彰顯妄所執能、所取性理非恆有這個特質。前面說的,為顯不空,依他;如此,性顯二空,非圓成實,所以說真如離有、離無,這是性故。」上來所解釋的,我們一依唯識宗之所說。而今疏語意,則是揀法性宗。法性宗中說的「依他」「無性」,即是「圓成」,則「依他」「無性」,「無性」即「空」,「空」即「圓成」,這就是法性。今說「似有不無」這句,明顯的看出非即「空」也。從這整句看來,語則但釋「依他」,以影出「圓成」之名,如此而已。至於【說經空義,但約所執】這句,這三「性」之中的「遍計所執」,此一則「空」,則其餘「依他起性」,圓成實性」這二「性」則是不「空」,所以說「但約所執」。
四、既言三性、五性不同,故說一分眾生決不成佛,名生界不減。
接著要說的是「生、佛,不增不減之異」。前面說了,既然說三性、五性不同,故說一分眾生,決不成佛,這就名為「生界不減」。意思如何說呢?我們看清涼大師的註解:
鈔:疏「既言三性」下,第五、「生」「佛」不增別中「不減」之義。此但義別,而「言」全「同」。「不同」前、後一乘、三乘,但取三乘之義等,謂「五性」之中無種性人「決不成佛」,故有此「眾生」守「眾生」「界」,如何可「減」?
疏文中說「既言三性」以下,這是第五重點,要談的是「生、佛,不增不減之異」中的「生」「佛」不增,這分別中的「不減」之義。這要注意,此中但義別,而說的全「同」。「不同」前、後一乘、三乘之異,但取三乘之義,謂「五性」之中,無種性人「決不成佛」這意思。無種性人這類眾生,有此「眾生」守「眾生」「界」,如何可「減」呢?
五、真、俗二諦迢然不同。非斷非常,果生因滅。
所謂真、俗二諦這角度來詮釋,是迢然不同的。因為非斷、非常,果生因滅。這意思我們看清涼大師的註解:
鈔:疏「真、俗二諦迢然不同」下,即第六對、「二諦」空有即離別中離義。於中含有二義︰一、但明「二諦」別,二、兼明中道別。言「二諦」別者,依唯識第九,有四種勝義︰「一、世間勝義,謂蘊、處、界等;二、道理勝義,謂苦等四諦;三、證得勝義,謂二空真如;四、勝義勝義,謂一真法界。」依瑜伽論六十四,有四世俗︰「一、世間世俗,謂軍、林等;二、道理世俗,謂蘊、處、界等;三、證得世俗,謂預流等;四、安立世俗,即安立真如。」以四「世俗」對前唯識四種「勝義」,則有四重「二諦」︰一、「世俗」、「世間」「二諦」,「謂軍、林」為「世俗」,「蘊」「等」為「勝義」;二、事、「理」「二諦」,謂「蘊」「等」即為「世俗」,「苦等」為「勝義」;三、「四諦」、「勝義」「二諦」︰「苦等」為「世俗」,「安立真如」為「勝義」:四、「安立」、非「安立」「二諦」,謂「安立真如」為「世俗」,非「安立真如」為「勝義」。
又「真、俗」各四,便成八「諦」。「世俗」四者:一名假名無實諦,二名隨事差別諦,三名方便安立諦,四名假名非安立諦。謂二空理依詮而說,但有假名,不得體故。「勝義」四者,一、體用顯現諦,二、因果差別諦,三、依門顯實諦,四、廢詮談旨諦。然上八「諦」,名則小異,義不殊前。又四重中初一「世俗」唯局「世俗」,後一「勝義」,唯局「勝義」,中間六「諦」各通「世俗」、「勝義」「二諦」,如第一「勝義」望前為「勝義」,望第二為「世俗」故。既四重「二諦」一一差別,故云「迢然不同」,「不同」法性「二諦」相即。
疏【非斷非常,果生因滅】者,於二諦門中曲開此義。此則於「俗」「諦」中明「非斷」、「常」,不同法性「二諦」互融,明「非斷」、「常」。言【果生因滅】者,「因滅」,故不「常」;「果生」,故不「斷」。故唯識第三解「阿賴耶識恆轉如瀑流」云「『恆』言遮斷,『轉』表非常」等。意云:若「因」不「滅」,遷至於「果」,則名為「常」;若「果」不續,「因」無所生,則墮「斷」「滅」。今「常」相續,故無「斷」、「常」,廣如唯識。
疏文中這句「真、俗二諦迢然不同」以下,即指的是第六對「二諦空、有即離之異」。所謂「二諦」,空有即離,別中離義。於其中含有二義︰一是但明「二諦」之別,二是兼明中道之別。談到「二諦」之別,依唯識第九,有四種勝義分別是︰一是世間勝義,謂蘊、處、界等,這大家懂得;二是道理勝義,謂苦、集、滅、道等四諦;三是證得勝義,指的是「我、法二空」真如;四是勝義勝義,指的是一真法界。
首先依照瑜伽師地論六十四,上面說有四世俗︰「一是世間世俗,謂軍、林等;二是道理世俗,謂蘊、處、界等;三是證得世俗,說的是預流果等;四是安立世俗,即安立真如。」這裡的世間世俗,指的是安立宅舍、瓶、盆、軍、林、數等,各位可以參考原文。以四「世俗」,對前面唯識宗的四種「勝義」,則有四重「二諦」︰一是「世俗」、「世間」「二諦」:這第一重,「謂軍、林、宅舍」等為「世俗」,以及五「蘊」「等」為世俗「勝義」;第二重是依據「事、理」「二諦」:也就是從「蘊」「等」即為「世俗」,以及「苦、集等」為四聖諦之「勝義」;第三重是「四諦」、「勝義」「二諦」︰「苦、集等」為「世俗」四諦,以及「安立真如」為「勝義」:第四重是「安立」、非「安立」「二諦」,既然「安立真如」為「世俗」,那非「安立真如」為「勝義」,等四重「二諦」。
又「真、俗」二諦,各有四項,便成八「諦」。從「世俗」這點來看,有四:一名,假名無實諦;二名,隨事差別諦;三名,方便安立諦;四名,假名非安立諦。所謂「人、法」二空,理依詮而說,但有假名,不得「體」之故。所以「勝義」,也有四:一是,體用顯現 諦;二是,因果差別諦;三是,依門顯實諦;四者,廢詮談旨諦。然而,上面說的八「諦」,名稱雖有小異,義理與前面說的沒有甚麼不同。又,四重中的初一,所謂「世俗」,唯局現在「世俗」,但後一之「勝義」,唯局現在「勝義」,而中間的六「諦」,則是各通「世俗」、「勝義」「二諦」,如第一五「蘊」「等」為世俗「勝義」,面對世間「勝義」之蘊、處、界等;以及望第二依據「事、理」「二諦」:也就是從「蘊」「等」即為「世俗」,以及「苦、集等」為四聖諦之「勝義」。既然四重「二諦」,一一差別,故說「迢然不同」,「不同」於法性宗所說,「二諦」是相即的。
疏文中說【非斷非常,果生因滅】這句,於二諦門中,曲開此義。這是在此「俗」「諦」中,說明「非斷」、「常」的真意,不同於法性中真俗「二諦」之間的互融,展現出「非斷」、「常」。至於談到【果生因滅】這句,因為有「因滅」,故不「常」;而又是「果生」,所以不「斷」。因而在唯識第三解中說,「阿賴耶識恆轉如瀑流」。又說「『恆』言,以遮斷,又『轉』字,以表非常」等等。意思是說:若「因」不「滅」,遷引到業滿,至於「果」,所以稱為「常」;假若,「果」不續,「因」無所生,這樣,就會墮入「斷」「滅」。今有「常」相續,故無「斷」、「常」,這意思很深廣,一如唯識宗所說。
六、同時四相,滅表後無。
「生、住、異、滅」這四相,是「同時」四相,滅表後無。其意思我們看清涼大師的註解:
鈔:疏「同時四相,滅表後無」者,即第七、「四相」一時前「後」別中前「後」義也。成唯識第二云:「然有為法,因緣力故,本無今有,暫有還無。表異無為,假立四相標也。:本無今有,有位名生;生位暫停,即說為住;住別前後,復立異名;暫有還無,無時名滅。別名相也。前三有故,同在現在;後一是無,故在過去。揀異小乘生在未來,餘三現在。如何無法與有為相?難也。表此後無,為相何失?總答也。生表有法先非有,滅表有法後是無,異表此法非凝然,住表此法暫有用。別釋表義。故此四相於有為法雖俱名表,而表有異。此依剎那假立四相。結也。」今疏但舉「滅」者,唯此一句異於法性,不許「同時」故。
疏文中說「同時四相,滅表後無」這句,指的即第七「四相一時前後之異」。所謂「四相」一時,前「後」別中,有「前」「後」等時間之對待關係這樣的含義。成唯識第二上說:「然有為法,因緣力故,本無今有,暫有還無。表異無為,假立四相標也。」這句話是說,無始劫以來,這是本無;從無到有,這今有,有位名「生」。有了「生」位,存在了,這存在或朝生而後死,或月生而後死,或一年、二年、十年、百年……生而後死,這就是「暫停」,我們即稱說為「住」。「住」之中又有分別,可前、可後,這又復立了異名;其時間如露、亦如電,暫有還「無」,「無」時,名「滅」。這「滅」後又是別名相。如此的循環,前三「生、住、異」有之緣故,同在現在;後一「滅」是無,故在過去。如此揀別知道,小乘生在未來,餘三現在。這樣說,如何入「無為法」與「有為」相?這矛盾很難自圓其說。表此「三相」後「無」,如何成「四相」?總而言之。生,表有法先非有(過去);滅,表有法後是無(另一循環);異,表此法非凝然(不住);住,表此法暫有用(有為法)。另外還以表來分別釋義。故此四相,於有為法雖俱名表,但表達的時間是有不同。總之,此依剎那,假立四相。這就是結論。」現今的疏鈔,我們但舉「滅」這一相來詮釋,也唯有此一句的義理,跟「法性宗」說法不同,所以這理說不許「同時」,道理在此。
七、結語:
這連續幾次,談的都是「唯識」的說法,說有百法,論有瑜伽,比較繁瑣,但佛法的精髓也在這理,所以希望各位耐著心,好好的思維,一定有收穫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