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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方廣佛華嚴經疏鈔第八十講

發布日期 : 2014-01-08 22:25:39

大方廣佛華嚴經疏鈔第八十講 楊永慶

 

一、    前言:

 

上星期我們介紹了賢首大師的判教,在這「小、始、終、頓、圓」的五教中介紹了「小、始」兩教。一般說來,小教,又有人稱為愚法二乘教;是屬於隨機施設,只有七十五法,但說人空,不明法空。也是依六識、三毒,建立染、淨根本法,但清涼大師告訴我們,這是未盡法源,故多諍論。始教,則說諸法皆空,這即是空宗。有遮、無表,也未盡大乘法理,故名為始。之所以又名分教,是因為廣談法相,少說法性,所以我們說即是相宗。有成佛不成佛,故名為分。但是大家要知道,縱少說法性,其所云性,亦是相數,因此說有百法之說,決擇相當分明,故少諍論。我們接著繼續介紹下去:

二、「三、終教者,亦名實教。定性二乘、無性闡提,悉當成佛,方盡大乘至極之說。故立為終;以稱實理,故名為實。上二教並依地位漸次修成,故總名為漸。」

 

接著繼續談第三時期,也就是「終教」,終教,亦名實教。這段談的是針對「定性二乘」以及「無性闡提」,悉當成佛,這樣的理論,方符合佛陀的教導,也就是盡「大乘」至極之說。因而立為「終教」時期,以稱實理,故名為實。上面所介紹的「小、始」二教,並依修行地位,漸次修成,所以總名為『漸』。我們看清涼大師的註疏:

鈔:「三、終教」等者,疏文有三︰初立名;次「定性二乘」下,立「理」釋「名」;後「上二教」下,結前生後。二中亦對第二教二義,由前「定性二乘」及一「闡提」皆不「成佛」,故「名」「為」分,亦「名」「為」始。今既盡「理」,所以「名」「終」,「立」「實教」「名」。雙對前二,非唯說空,復說中道妙有,故「稱實理」;既非分成,「亦名」「稱實」。

 

文中說「三、終教」等這句話,疏文有三個重點︰初,立名;次,「定性二乘」以下,指的是針對決定聲聞、增上慢聲聞,立完整的佛「理」釋「名」;後,才針對「上二教」,結前、生後。而在二中,亦對第始教二義,由前「定性二乘」及一「闡提」皆不「成佛」,故「名」「為」分,亦「名」「為」始。今既盡「理」,所以「名」稱為「終教」,也「立」「終教」為「實教」之「名」。可見這是雙對前面小、始二「教」,非唯說空,更說出「中道妙有」,故此「稱實理」;既非一分一分之累積,方可成佛,所以又名「實教」。

 

三、「四、頓教者︰但一念不生,即名為佛。不依地位漸次而說,故立為頓。如思益云:『得諸法正性者,不從一地至於一地。』,楞伽云:『初則為八地』,乃至『無所有何次』等。」不同前漸次位修行,不同於後圓融具德,故立名頓。頓詮此理,故名頓教。天台所以不立者,以四教中皆有一絕言故。今乃開者,頓顯絕言,別為一類離念機故,即順禪宗。

 

第四時期,稱為頓教時期︰我們修行,但能證得一個妄念不生,即是進入佛的境界。並不是一定要循序漸進,依「五十二」層次之地位,漸次而說,所以這法門我們立為「頓教」。如姚秦龜茲國三藏鳩摩羅什大師所譯之思益經上就說:『得諸法正性者,不從一地至於一地。』同時,在楞伽經上也說:『初則為八地』,乃至『無所有何次』等。」從這兩部經的經文看出,這「頓教」是不同於前面所說的漸次位階之修行,當然,也不同於後面即將提到的「圓教」之圓融具德,故立名稱為「頓教」。簡單的說,頓詮此理,故名頓教。天台之所以不立「頓教」者,以「藏通別圓」之四教中,皆有一「只能意會,不能言傳」這種離開語言文字的意境在內。今天,有人質疑的問說,「頓悟就是頓悟」,佛的境界即已現前,這不是語言文字所可言詮,這是佛特別專為善根利智這一類眾生而開導的法門,要他們離開妄念,當機頓悟,也就是隨順禪宗而說的。清涼大師補充的說:

鈔:「四、頓教」等者,文中有三:初正立,次釋名,後解妨。今初,言【一念不生,即名為佛】者,即心本是「佛」體;妄起,故為眾生。「一念」妄心「不生」,何為不得「名」「佛」?故達摩碑云:「心有也,曠劫而滯凡夫;心無也,剎那而登正覺。」下經云:「法性本空寂  無取亦無見  性空即是佛  不可得思量」。

 

文中說「四、頓教」這句,文中有三個要點:初,正立;次,釋名;後,才針對大家的疑難給予解釋說明。首先,這句【一念不生,即名為佛】,即心本是「佛」體;可是我們偏偏落入五蘊之中,妄想、起分別心,故為眾生。所以如能「一念」妄心「不生」,何為不得「名」「佛」呢?所以達摩祖師的碑文中說:「心有也,曠劫而滯凡夫;心無也,剎那而登正覺。」華嚴經上也說:「法性本空寂,無取亦無見;性空即是佛,不可得思量」。

【不依地位】下,二、釋名︰先正釋,後引二經。「思益」經文,文顯,易了;「楞伽」經語,略而未周。彼經第四先長行云:「大慧!於第一義無次第相續說無所有妄想寂滅法。」頌中有七偈,後二偈明「不立」「地位」,云:「十地則為初  初則為八地  第九則為七  七亦復為八  第二為第三  第四為第五  第三為第六  無所有何次」。解曰︰初之七句約義配同,最後一句據理都泯。「十地則為初」者,「同」證如矣。「初則為八地」者,「初」「地」不為煩惱所動,「同」不動矣。「第九則為七」者,「第九」同「第」「七」無生忍矣。「七亦復為八」者,純無相觀,與「八」「同」矣。「第二為第三」者,「同」信忍矣。「第四為第五」者,「同」順忍矣。「第三為第六」者,「第三」「地」中獲三慧光,「第六」「地」中得勝般若,「同」慧義矣。「無所有何次」者,頌上經文於第一義「無」「次」第相續等。今上句略舉約義同中一句之要,下句即據理都泯。義已略周,正意在於下句。而言「等」者,「等」餘經文。

 

文中這段【不依地位】以下,屬於第二要點,在於解釋名相︰首先,先正釋,後再引用二經經文以證明所言之出處。根據「思益梵天所問經」的經文,文顯,易了;而「楞伽經」上的經語,簡略敘述而未周詳。根據「楞伽經」上第四先長行上說:「大慧!於第一義,無次第相續說,無所有妄想寂滅法。」這頌中有七偈,後二偈,說明了「不立」「地位」的源由,偈中說:「十地則為初,初則為八地,第九則為七,七亦復為八,第二為第三,第四為第五,第三為第六,無所有何次」。這句的意思是說︰初之七句,是約義配同,最後一句,則為據理都泯。「十地則為初」這句,「同」證如矣。「初則為八地」這句,指的是「初」「地」不為煩惱所動,所以「同」不動矣。「第九則為七」者,「第九」同「第」「七」都是無生忍矣。「七亦復為八」這句,是純由無相觀的角度而說,與「八」「同」矣。「第二為第三」者,「同」樣指的是信忍。「第四為第五」者,「同」樣是順忍矣。「第三為第六」這句,「第三」「地」中,獲三慧光,「第六」「地」中,得勝般若,「同」樣屬於慧義。「無所有何次」這句,頌上的經文,於第一義「無」「次」第相續等等。今上的句子,略舉約義同中一句之要,下句即據理都泯。義已略周,正意是在於下句給予彰顯。而言「等」者,指的是「等等」,一如其餘經文上說的,各位如有興趣,可以自行找出經文對照看看。

【不同前漸】下,上約當法立「名」,此下對他受稱。不同「二、三」之「漸」教,不同第五之「圓」教,故「立」此「名」。則「圓」、「頓」義異,「不同」「天台」「圓」即是「頓」。

 

文中【不同前漸】以下的句子,上有約當「法」立「名」,此下,又是對這法門之受稱。因為這頓教,不同於「二、藏教、三、通教」這兩種之「漸」教,也不同於第五之「圓」教,故而「立」此「頓教」之「名」。如此一來,那「圓教」、「頓教」之義理就不一樣,這「不同」於「天台宗」之「圓」,即是這裡的「頓教」。清涼大師繼續說:

【頓詮此理】下,解妨難。此有二難︰一者、刊定記難和尚云:「上所引經,當知此並亡詮顯理,復何將此立為能詮?若此是教,更何是理?」今為通此,故云「頓詮此理,故名頓教」。謂所詮是「理」。今「頓」說「理」,豈非「能詮」?夫「能詮」「教」,皆從所詮以立;若「詮」三乘,即是「漸」「教」;若「詮」事事無礙,即是「圓」「教」。豈以所詮是「理」不許「能詮」為「教」耶?何得難言「更何是理?」迷之甚矣!又復難言:「若言以教離言,故與理不別者,終、圓二教豈不離言?若許離言,總應名頓,何有五教?若謂雖說離言,不礙言說者,終、圓二教亦應名頓,以皆離言、不礙言故。」今不救者,以賢首「不」如此「立」,何用救耶?但用「一」句之「言」,諸難皆破。故知形雖入室,智未升堂,亦由曾不參禪,致使全迷「頓」旨。

 

文中這段:【頓詮此理】底下,目的在於解妨難。此地有二種疑難之處︰一是在「刊定記」中苑公大師責難賢首和尚說:「上所引經,當知此並亡詮顯理,復何將此立為能詮?若此是教,更何是理?」這句話的意思用現代的話說是,上面所引用的兩部經,我們應該清楚的明瞭,談的都是「寂滅」的境界,是無法用語言文字去詮釋他的道理;為何將這只能意會不能言傳的「涅槃」,反而「立」成「能詮」的教義?倘若這頓悟之說是「能詮」的教義,那頓悟本身又是甚麼意境?清涼大師替賢首和尚解釋說,今天我們要會通此「義」「理」,所以說「頓詮此理,故名頓教」。因為能「頓詮」,即是所詮之「理」。我們說今天「頓」說「理」,豈非「能詮」?夫「能詮」之「教」,皆是從所詮之「理」,以分別應機立教;一若我們能「詮」三乘,這即是「漸」「教」;若是我們能「詮」事事無礙,即是「圓」「教」。豈能以所詮是「理」,就不允許「能詮」為「教」呢?可見苑公大師說的難言「更何是理?」這實在是相當迷之甚矣!此外,置疑之處的第二點說:「假若要說,「教」是離語言文字的話,那教義與教理就沒有分別了。如果要這樣說,則「終、圓」二教,豈不離言?在其他的「小、始」的教化之中,我們也知道有的境界離開語言文字,如果是這樣,佛陀每個時期的教學,都全部該稱為「頓教」了,何有五教這種分野?假若,我們要強加界定,認為只能意會不能言傳的,而又不礙言說者,這就是「頓教」,如此的話,那「終、圓」二教,亦應名為「頓教」,因為「終、圓」二教皆是離言、又不礙言詮阿。」今天我的疏鈔不特別針對這方面去補充,那是賢首大師「不」如此「立」教,所以何用多此一舉,跟著起舞?所以在此,但用「一」句之「言」,而苑公大師的諸多責難,皆不攻自破。故知,苑公大師只會做學問,外表上好像學的很多,頗有入室的樣子,但實質上則是智慧未開,加上他本人不曾參禪,致使迷失了「頓教」的意旨。

【天台所以不立】下,通第二難。謂有問言:此之五「教」摸榻「天台」:初即藏教,二即通教,三即別教,第五名「同」。「天台」既「不立」「頓」,何用此中別「立」?故今釋云:若全「同」「天台」,何以別「立」?有少異故,所以加之。「天台」「四教」,「皆有」「絕言」;「四教」分之,故「不立」「頓」。賢首意云,「天台」「四教」「絕言」,並令亡「詮」會旨,今欲「頓詮」「言」「絕」之「理」,「別為一類」之「機」,不有此門,逗「機」不足。【即順禪宗】者,達磨以心傳心,正是斯「教」。若不指「一」「言」,以直說即心是佛,心要何由可傳?故寄無「言」之「言」,直「詮」「言」「絕」之「理」,「教」亦明矣。故南、北「宗」「禪」不出「頓教」也。

 

最後,文中說【天台所以不立】以下這段,屬於會通第二疑難的問題。有人認為:賢首大師的五「教」之說,屬於摸榻「天台」的判教。摸,偷取的意思;榻,指的是套子,也就是盜用天台宗的判教之說。因為:初(小教),即藏教;二(始教),即通教;三(終教),即別教,第五(圓教),名稱相「同」。清涼大師認為,「天台」既「不立」「頓教」,那賢首和尚何用在此中別「立」「頓教」呢?故,現今我們的解釋是說:若全「同」「天台」,何以別「立」?就是因為這中間有部分是不一樣的,所以才要加上去,方能圓滿之。例如「天台宗所立的」「四教」,「皆有」「絕言」,我們說過多次,就是在這四教之中,都有語言文字所不能表達的地方;而這部分,則是「四教」分之,故「不立」「頓教」。賢首大師的意思是,「天台」「四教」那「絕言」的法門,是無法以語言去「詮」釋的,這旨要單靠意會。如今,希望能「頓詮」「言」「絕」之「理」,「別為『善根利器』這一類」之根「機」,不有此門,是無法逗「機」的。所謂【即順禪宗】這句,一如達磨祖師以心傳心,正是斯「教」,也就是「頓教」。若不直指「一」「言」,以直說即心是佛,這禪門心要,何由可傳?因而有寄無「言」之「言」,直「詮」「言」「絕」之「理」,這種「頓教」之「教門」就清楚明白了。故南、北「宗」「禪」不出「頓教」也。

四、「五、圓教者,明一位即一切位,一切位即一位。是故十信滿心即攝五位,成正覺等。依普賢法界帝網重重,主、伴具足,故名圓教。如此經等說。」

 

五、所謂「圓教」者,指的是明一位,即一切位,一切位,即一位。是故,十信滿心即攝五位,成正覺等。十信滿心的「十信」,是菩薩五十二階位中,最初十位,應修之十種心;此十種心在信位,能助成信行。全稱十信心。即:()信心,一心決定,樂欲成就。()念心,常修六念,念佛、法、僧、戒、施及天。()精進心,聞菩薩藏,精勤修習無間善業。()定心,於事於義繫心安住,遠離一切虛偽、輕躁、憶想分別。()慧心,聞菩薩藏,思量觀察,知一切法無我無人,自性空寂。()戒心,受持菩薩清淨律儀,身口意淨,不犯諸過,有犯悔除。()迴向心,所修善根,迴向菩提,不願諸有;迴施眾生,不專為己;迴求實際,不著名相。()護法心,防護己心,不起煩惱,更修默護、念護、智護、息心護、他護等五種護行。()捨心,不惜身財,所得能捨。()願心,隨時修習種種淨願。這十種心具足,才叫「十信滿心」。這時,立刻將五位攝入。所謂「五位」,指的是五種類別。即:()色法,指物質界。()心法,指構成心主體之識。()心所法,指心之作用。()心不相應行法,非色法、心法而與心不相應之有為法,例如「生住異滅」,這是說明存在之現象。()無為法,其生滅變化,並非因緣所作,亦不起作用。根據俱舍論的說法,此五位,加以分類,將色法析為十一種、心法一種、心所法四十六種、不相應行法十四種、無為法三種,合計七十五種,故有「五位七十五法」之稱。因此我們常說十信滿心即攝五位,也就是初發心,即成正覺。清涼大師根據這理論,只要依普賢法界,帝網重重,主、伴具足,這旨要修行即成正覺。故,佛在這時期所說的法,彼此融會貫通,是名圓教。這些境界,一如本華嚴經等說的,以後還會慢慢解說。

鈔:疏「五、圓教」下,文中有二︰先正立,後指「經」。既是當「經」,義理分齊一門廣說,故不釋耳。又亦大同諸師「圓教」故。

 

文中說:「五、圓教」這句以下,文中有二點︰先,正立「圓教」這名相,後,再直指本「華嚴經」。既然是要詮釋「經」典,則義、理,分、齊,就是一門廣說,這才是『』。故而,我們在這理就不再贅述。又,這也是大同於諸師所說的「圓教」。

 

五、結語:

 

今天我們就先在此打住,底下的小教,再與各位探討「五位七十五法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