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略說華嚴經第十三講

發布日期 : 2014-01-06 20:53:59

略說華嚴經第十三講  

 

 大方廣佛華嚴經疏鈔第一六四講    楊永慶

 

     一、前言:

 

華嚴經的本文,我們已經談了一段時間了。我們從「世主妙嚴品」第一之一解釋「莊嚴道場分」,這序分中,介紹了總顯己聞,也就是「如是我聞」,再來標舉「主、時、處」,也就是「一時,佛,在摩竭提國阿蘭若法菩提場中。」接著分別說明「時」分,即是「始成正覺。」如此,才「別」顯「處」「嚴」,其中「總顯地體」,即是這句「其地堅固,金剛所成。」各位一定要認識清楚,佛陀告訴我們,宇宙人生的真相,是「唯心所變,唯識所現」。其地堅固之「地」有成、住、壞、空,所以金剛經告訴我們,只有「般若智慧」是「常」,沒有生、老、病、死,成、住、異、滅的,所以修行人的修行在修甚麼?在修「心地」是以「般若智慧」來建構其「心地」。因而以「般若智慧」所建構出來的「地相具德」,也就是這「理念」的本『體』,所展現出來的言行舉止,即:「上妙寶輪。及眾寶華。清淨摩尼以為嚴飾。諸色相海無邊顯現。」修行者的「言行舉止」的源頭,也就是我們常說的『佛性』、『自性』,其「能量」都是引導眾生,一如「妙寶輪」般的「力量」,可以摧破無明煩惱;言行造作的「意」,不是感性的思維之「意識」,而是「良知、良能」之「轉化」存好心的「照見」「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」五蘊本空,如「眾寶華」般的「如是」好因、好緣;如此的以菩薩的修六度萬行,並「離」「人、我等四相」的,一如金剛經上說的「修一切善,離一切相」那無法言說的「道」,一如虛空,就是虛空,因而「清淨摩尼以為嚴飾」,也就是中國人說的:「人到無求品自高」;但修這『能量』之行,不在「自掃門前雪」的斷滅,而是要做到「自利利他」的菩薩行,也就是金剛經上說的:「應無所住而生其心」,因而言語、造作,每天嘮嘮叨叨的,一如:「諸色相海無邊顯現」;眾生需要甚麼?立刻有感、有應「生其心」。

 

接著說到「地上具嚴」,也就是這樣的「心地」,一「生其心」,立刻有這些行為造作,讓周遭一切眾生有:「摩尼為幢,常放光明,恒出妙音。眾寶羅網,妙香華纓,周匝垂布。摩尼寶王變現自在,雨無盡寶。及眾妙華,分散於地。寶樹行列,枝葉光茂。」如此摩尼為幢(一切法空),常放光明,恒出妙音(言語造作妙語如珠,都是智慧結晶,所以神通變現)。眾寶羅網,妙香華纓,周匝垂布(眾生如獲至寶,在『因地』上受用條理井然,其周遭的眾生,不管是任何行業都沾其恩典)。摩尼寶王變現自在,雨無盡寶。及眾妙華,分散於地。如此的「寶樹行列,枝葉光茂。」這樣「舉因結用」,所以說「佛神力故,令此道場,一切莊嚴,於中影現。」這幾句「總顯高勝」,故說「其菩提樹,高顯殊特。」而且「體攝眾德」,也就是只能「比喻」以及形容說具「金剛為身。琉璃為幹。眾雜妙寶,以為枝條。寶葉扶疏,垂蔭如雲。」這樣一傳十、十傳百,自然「寶華雜色,分枝布影。復以摩尼而為其果。含暉發燄,與華間列。」而從「無住」之佛性,而「生其心」,其「妙用自在」,教化眾生,一如漣漪,影響、利益大眾重重疊疊,每一位受教的人又不斷的教導,因而經文中說:「其樹周圍,咸放光明。於光明中,雨摩尼寶。摩尼寶內,有諸菩薩,其眾如雲,俱時出現。」這「重重疊疊」的教學,都離不開本師所宣說的。所以說「又以如來威神力故,其菩提樹恆出妙音,說種種法,無有盡極。」

 

經文中第三段說的是「宮殿嚴」,教學的校園。「校園」內有師生的教學、以及種種師生的互動。經文有十句,分作四段:一是「總明分量」,即是「如來所處宮殿樓閣,廣博嚴麗,充遍十方。」本師釋迦牟尼佛是以「自性」來實施教學,在僧團中實施教學的當下,不管是在祇陀精舍,在樹下,或在「忉利天宮」…當下都是「廣博嚴麗,充遍十方。」師生的互動,都是以「般若」智慧;教學中有「主學習」,更有「輔學習」,也就是理念、情操的人格化,所以「宮殿」(校園內師生的教學、以及種種的互動)展現「體相圓備」,所以經文是:「眾色摩尼之所集成。種種寶華以為莊校。」有形的建築,無形的校園風氣,都影響著師生的學習與成長,其「妙用自在」、「不可思議」,經文說:「諸莊嚴具,流光如雲。從宮殿間,萃影成幢。」前來受學的菩薩,「無邊菩薩道場眾會,咸集其所。」人人受益,並能燈燈相續,建構出如網狀般的知識網、價值觀,所「以能出現諸佛光明,不思議音,摩尼寶王而為其網。」如此的校園、宮殿,「如來自在神通之力,所有境界,皆從中出。」流風所及,「一切眾生居處、屋宅,皆於此中現其影像。」如此「舉因顯廣」,也就是又「以諸佛神力所加,一念之間,悉包法界。」第四則是談到「師子座嚴」,我們是從「總顯形勝」,即「其師子座,高廣妙好。」而且「體德圓備」,也就是說:「摩尼為臺。蓮華為網。清淨妙寶以為其輪。眾色雜華而作瓔珞。堂榭樓閣,階砌戶牖,凡諸物像,備體莊嚴。寶樹枝果,周迴間列。」並且:「妙用廣大」,也就是:「摩尼光雲互相照耀。十方諸佛化現珠王,一切菩薩髻中妙寶,悉放光明而來瑩燭。」也由於「佛加廣演」,所以說:「復以諸佛威神所持,演說如來廣大境界,妙音遐暢,無處不及。」

 

世主妙嚴品第一之二,明歎佛成道,依、正報得悲智攝生,這屬於第五個大階段「教主難思」,以這「當下」,介紹當下說法的情境,即「爾時世尊,處于此座。於一切法,成最正覺。」首先,從三業普周:「智入三世,悉皆平等。其身充滿一切世間。其音普順十方國土。」例如老子、孔子以及本師釋迦牟尼佛都是身、語、意業,均以「般若」智慧,度化一切眾生。二是威勢超勝:「身恆遍坐一切道場。菩薩眾中,威光赫弈,如日輪出,照明世界。」三為福德深廣:「三世所行眾福大海,悉已清淨。」四是隨意受生:「而恆示生諸佛國土。」五是相好周圓:「無邊色相,圓滿光明,遍周法界,等無差別。」六是願身演法:「演一切法,如布大雲。」七為化身自在「一一毛端,悉能容受一切世界,而無障礙。各現無量神通之力,教化調伏一切眾生。」八是法身彌綸:「身遍十方而無來往。」九是智身窮性相之源:「智入諸相,了法空寂。」十為力持身持自他依正,也就是上次我們說的:「三世諸佛所有神變,於光明中靡不咸睹。一切佛土不思議劫所有莊嚴,悉令顯現。」各位這樣回頭想想看,對於經文的研討、體會,會有幫助的。

 

底下,我們將介紹「世主妙嚴品第一之三」,也就是第六,說明「明菩薩大眾圍繞分」,也就是眾海雲集分二。在介紹正文之前,古大德認為「眾雖深廣難測,略啟十門:一、集意。二、集因。三、辨類。四、定數。五、權實。六、地位。七、前後。八、有無。九、聞不聞。十、釋文。」而且,清涼大師在未講經文之前,先把與會大眾集會的義趣,也先說明白。此地,大眾集會的義趣:第一個說集會的意義。我們知道世尊這一次法會,是在「定中」所宣說,很希有,因此不但我們凡夫,見聞不及,就是聲聞、緣覺、權教菩薩,也不見、不聞。由此可知,凡是參與法會的大眾,都是法身大士,不是一般的平常人。在本經中我們能看到種種不同的身分的眾生,都是示現,絕對不是真正的六道凡夫、鬼神之類。佛陀清楚的告訴我們,宇宙人生都是我們的心識,變現出來的。透過這些思想所變現出來的,從智正覺世間、有情世間到器世間,都是「唯心所變,唯識所現」,所以我們在「定中」有這麼多的佛菩薩、凡夫、鬼神都是我們的心識,變現出來的。因此本經說的「他們」集會的意義,這一會是佛「直指」我們的「心識」,說這修行的根本的、圓滿之《華嚴》大法的法輪,也就是說明世尊一代時教,最重要的是教導我們善用我們「日用而不知」的「心識」,轉化為「般若」智慧,這點非常重要。

 

集會的「意義」,明瞭了透過「佛、菩薩」的討論,將我們「日用而不知」的「心識」,轉化為「般若」智慧,以「自利利他」,服務一切法界情與無情的人生觀之後,還要懂得能參與這場盛宴的「因緣」,可是要「因緣福德與善根」具足,不是有意願,就能參加的。諸佛、菩薩參加世尊這一次《華嚴》大會,當然要因緣具足,這就是「集因」。第一要與佛有緣,廣修供養。因此,我們學佛一定要懂得結法緣,《華嚴經》這一會,會主是毘盧遮那如來。這一些菩薩,過去生中,如果與毘盧遮那佛沒有緣,想去也不行,條件不具足。所以我們佛弟子學佛,要先學習到「道場」當「影響眾」,護持道場,供養道場。今天學習華嚴大法,第一個條件是與毘盧遮那佛有緣,這是過去生中,曾經與本師結過法緣。第二是必定蒙佛攝受過,佛曾經教導過我們。佛很慈悲,對一切有緣眾生,只要見到佛能生歡喜心,佛一定以布施、愛語、利行、同事,來攝受一切眾生。我們過去生中,必定曾經蒙毘盧遮那如來攝受過。第三個條件是有圓教的根性,聽到這個法門生歡喜心。圓教法門是「理事無礙,事事無礙」,有障礙,就不圓。第四個條件是必定曾經發大心,護持一切眾生,幫助一切眾生修學佛法,這個緣殊勝,得到一切諸佛的護念。第五個條件是過去生中,曾經發過大願,願意跟佛學,就是後面經文神眾中有一類「身眾神」,佛門的術語叫常隨眾。第六是追隨佛陀心願,永遠沒有滿足,一心一意修菩提道、學菩薩行,不疲不厭,這就是下面有一類「足行神」,由他表法。第七是喜歡聽聞正法,聞法得快樂,法喜充滿,在後面有乾闥婆王,這是「主樂神」。第八是真正能夠接受佛的教誨,虛心向學,把貢高我慢的習氣降伏住,這是後面神眾中這一類「主風神」。風是動的,主風神就是主辦一切活動的人物,他們有經驗、有專長。第九是本身平常修福、修慧,心量廣大,佛經中常講「心包太虛,量周沙界」,有這個心,這才會與佛相應。第十是與佛同一個善根,這就是我們常說的:「眾生皆有佛性,皆當作佛」。我們今天處在末法時期,去佛已經二千五百多年,能夠參與此地的華嚴法會,可見我們也有少分因緣,雖然不是滿分,也有少分,才有機緣,參加這次法會。

 

第三、辨類。參與法會的大眾,也有十類,也就是十種不同的團體。而這類眾生,不要單以什麼神什麼神來看,其實,都是告訴我們心中,有哪類的「心理」力量。現代的「心理學」研究簡化了我們的心理有六個層次的需要,並將心理分類成多元的能力,坦白說都太粗了;而佛告訴我們的內心世界,就有六道、二十八層天的層次,以及一百七十多類「心態」,詳細多了。第四、定數。在第一會中,也就是序品,看到有四十一個團體。每一類大眾中的人數太多太多,數不清的,都是以剎塵、無量、不可說,用這些數字,做為單位。所以古大德說無有窮盡,這是華嚴海會的人數。至於五、權實。六、地位。七、前後。八、有無。九、聞不聞。十、釋文。我們以後再分別講說。

 

在談到每一段經文,都有三個小段。其中的第一小段,標數辨類,是告訴我們一百七十五類中,現在談的心理現象是屬於那一類。第二段,列名結數,舉幾個代表,通常舉十位,華嚴是用十代表圓滿。我們從這十個代表的名號當中,體會我們心識世界的特徵、轉化等用意。末後,攝德周圓,說這一類「心識」如何的修行、證果,並以菩薩的偈頌,給我們開導並作榜樣,給我們作示範。大眾當中,開端四十眾當中,又分為兩個大段:第一大段是同生,第二大段是異生。同生眾,都是菩薩;異生眾中有凡夫,但是,凡夫是佛菩薩示現的,不是真正的凡夫,教我們如何學習同生菩薩眾。我們介紹一下:

 

 經:有十佛世界微塵數菩薩摩訶薩所共圍繞。

 

二、根據清涼大師的疏鈔註解:

 

1)、疏:第六、「有十佛世界」下,明眾海雲集。眾雖深廣難測,略啟十門︰一、集意,二、集因,三、辨類,四、定數,五、權實,六、地位,七、前後,八、有無,九、聞不聞,十、釋文。今初,來至佛所,何所為耶?有十義故︰一、為影響,為主、伴故。二、為作輔翼,得圓滿故,如普賢等常隨之眾。三、為守護如來,如執金剛等,諸佛住處常勤護故。四、為莊嚴,如道場神等常為嚴淨佛宮殿故。五、為供養,如偈讚即正行供養、華幢等即財供養故。六、為發起此經,諸請難者,即其事故。七、為聞法獲益,當機領悟,即其類故。八、為表法,諸首、諸林表信、行等,皆同名故;及座出菩薩等,顯奇特故;亦通表萬行,俱成佛故。九、為順證佛、菩薩等,證說不虛故。十、為翻顯,即聲聞不聞,顯法不共故。為斯多意,所以眾海雲集,非唯證信而已也。

 

第六,從「有十佛世界」以下的句子,說明眾海雲集。會眾,雖然是深廣難測,略啟十門︰一、集意,二、集因,三、辨類,四、定數,五、權實,六、地位,七、前後,八、有無,九、聞不聞,十、釋文。

 

今初,來至佛所,何所為呢?有十義故︰一、為影響,為主、伴故。二、為作輔翼,得圓滿故,如普賢等常隨之眾。三、為守護如來,如執金剛等,諸佛住處常勤護故。四、為莊嚴,如道場神等常為嚴淨佛宮殿故。五、為供養,如偈讚即正行供養、華、幢等,即財供養故。六、為發起此經,諸請難者,即其事故。七、為聞法獲益,當機領悟,即其類故。八、為表法,諸首、諸林表信、行等,皆同名故;及座出菩薩等,顯奇特故;亦通表萬行,俱成佛故。九、為順證佛、菩薩等,證說不虛故。十、為翻顯,即聲聞不聞,顯法不共故。為此而有多意,所以說眾海雲集,非唯證信而已,而是有上面的十種護法行為。

 

清涼大師的「鈔」,屬於補充說明,我們就直接註解,不另引文:

 

第六,「眾海雲集」中,文註明【一、為影響,為主、伴故】者,這是「集意」中之「十」「意」,皆暗取下經。此初意引,即諸大「菩薩」及以下「證」「法」「如來」,皆互「為主、伴」,若「影」之「隨」形,「響」之應聲。文說【為作輔翼】等,也是義引。【三、為守護】等,經中說:「皆於往昔無量劫中恆發大願,願常親近、供養諸佛。」又下經文說:「一切諸佛化形所在,皆隨化往;一切如來所住之處,常勤守護」。疏【常為嚴淨佛宮殿故】這句,此即主城神德。下經文說:「皆於無量不思議劫,嚴淨如來所居宮殿。」所以標「道場神」及釋引「主城神」,此所以中有「等」字,「等」城神故。然「道場神」合「嚴」「道場」,以「道場神」所歎德中,但云:「皆於過去值無量佛,成就願力、廣興供養。」此中解釋曰︰由無「嚴」飾之文,所以「等」字,取主城神之文。至於【為供養】等者,以義繁重,故總相引。「偈讚」以下,妙嚴品。其「華、幢等」,即第二十二經,昇兜率天宮品文【為發起】,即解脫月等。其餘的總引以及其他部分,文義淺顯可知。

 

2)、疏:第二、集因,亦有十因︰一、曾與毗盧遮那如來同集善根故;二、蒙佛四攝曾攝受故;三、往在生死聞圓法故;四、曾發大心護一切故;五、往發大願,願事佛故;六、隨逐如來無厭足故;七、樂聞正法,心無倦故;八、善能散滅我慢心故;九、福、智已淨,身周遍故;十、同一法性善根大海之所生故。為此多義,得預斯會。中有集因,亦通集意,及隨諸眾各有別因,可以思準。

 

第二,談的是集因,有十種因︰一是曾與毗盧遮那如來,同集善根;二是蒙佛四攝,曾攝受故;三是往在生死,聞圓法故;四是曾發大心,護一切故;五是往發大願,願事佛故;六是隨侍如來,無厭足故;七是樂聞正法,心無倦故;八是善能散滅我慢心;九是福、智已淨,身周遍故;十是同一法性、善根大海之所生故。為此多義,得預斯會。中有集因,亦通集意,及隨諸眾各有別因,可以思準,不再贅述。清涼大師補充的說:

 

疏文說第二,集因,亦有「十」等,因為「因」是由「因」集合而成熟。文說【曾與毗盧】等,即菩薩德中說的:「此諸菩薩往昔皆與毗盧遮那如來,共集善根,修菩薩行」。【蒙佛四攝曾攝受】者,即第二經初,總歎「眾」「集,文中說:「如是皆以毗盧遮那如來往昔之時,於劫海中修菩薩行,以四攝事,而曾攝受。」三即義引入法界品諸聲聞等,「往在生死」,不曾「聞」此,故不見、「聞」,反顯「菩薩」「昔」「曾」「聞」故。四即夜叉王德上說:「皆勤守護一切眾生。」此亦義引,如海雲言:「發哀愍心,有怖畏者,咸守護故」等,即其文也。五即身眾神德,文中說:「皆於往昔,成就大願,供養、承事一切諸佛。」六即是足行神德,文上說:「皆於過去無量劫中,親近如來,隨逐不捨。」「不捨」即「無厭足」。七即乾闥婆王德,文說:「皆於大法深生信解,歡喜愛重,勤修不倦」。八即主風神德,文云:「皆勤散滅我慢之心。」亦阿修羅德,文中說:「悉已精勤摧伏我慢,及諸煩惱。」九即「菩薩」德,文中說:「一切如來功德大海,咸入其身,一切諸佛所在國土,皆隨願往。」亦通就義說,具二嚴者,方能「周遍」至「諸佛」所。十也是「菩薩」德,文中說:「皆從如來善根海生。」

 

文中說:【中有集因,亦通集意】者,謂即五、六、七、八。五約「往」「願」,承「願」而來,即是「集意」;由「願」得來,即是「集因」。六約「隨逐」,心樂「隨逐」,即是「集意」,由「樂」「隨逐」,故得來「集」,即是「集因」。七約「樂聞」大「法」而來,即是「集意」;由「樂」得來,即是「集因」。八約「散」「貢高我慢」為歎,「散」「我」即是「集意」;由「散」「我」之故,方「得」在「會」,即是「集因」。初四、後二,但是其「因」,由「同集善」等,故「得」在道場。但為「集因」,非為到來為「同集善」等,故非「集意」,這是其中之差別。

 

【及隨諸眾各有別因】這句,即下經文「隨」名歎德。然上所引,即是其文。然經「隨」便宜,歎德不同,如主風神之德上說:「散滅我慢之心。」語其大意,總此「十因」,遍通多「眾」,故此別說「隨」「眾」「別因」。

 

3)、疏:第三、辨類,即上集意,便成十類︰一、影響眾,二、常隨眾,三、守護眾,四、嚴會眾,五、供養眾,六、發起眾,七、當機眾,八、表法眾,九、證法眾,十、顯法眾。準前,可知。

 

4)、疏:第四、定數者,稱法界眾,焉能數知?即文而言:「九會都數,總有一百七十五眾。都序之中有四十一眾,謂同生有一,異生三十九,師子座中一。」若兼取前菩提樹中所流及宮殿中無邊菩薩,總四十三眾。此四十三遍於九會︰「第一會中有二眾,謂新集十方眾、佛眉間眾,添成四十五。第二會有新、舊二眾。第三、四會各有四眾,謂新、舊及證法眾、天眾。第五會一百一十一眾,謂新、舊眾;升天品內供養眾有一百七,并天眾、證法眾。第六會四眾,謂天眾、同生、異生、證法眾。七、八兩會,各唯一眾,謂普賢等舊眾。第九會三眾,謂菩薩、聲聞及天王等舊眾。」「舊眾」雖重,隨「會」別故,並皆取之。然此諸「眾」:或「總」為「一」,一乘「眾」故;或分為「二」,以有實「眾」及化「眾」故。或可為「三」,人.、「天」、神故;或為「四」,佛、「菩薩」、人、非人故;或五,非人開天神故;或六,加畜生故:或七,天分欲、色故;或八,「菩薩」有此界、他界故;或九,他方有主、伴故;或十,加「聲聞」故;或「一百七十五」,如前說故;或無量無邊,義類多方故,一一或以佛剎塵數等為量故。又如「新集」「菩薩」,毛光出「眾」。例上,皆爾,故一一「眾」,皆無分齊。「此猶約相別。若融攝,一一會中皆具一百七十五眾,以稱法界緣起之會互相在故。」上且約一界。若通十方及異類剎塵帝網,無盡無盡,是為華嚴海會「眾」數。

 

第三,指的是「辨類」,即上面說的「集意」,便成十類︰一是影響眾,二是常隨眾,三是守護眾,四是嚴會眾,五是供養眾,六是發起眾,七是當機眾,八是表法眾,九是證法眾,十是顯法眾。準用前面說法,可以清楚的知道,這裡就不必再舉例子。不過在課堂中,聽的學生多,老師講得起勁,這時學生就是「影響眾」;老師在某地方上課,學生跟著跑,這就是「常隨眾」……。學生問問題,當下就是「當機眾」,學生有了成就,已能弘揚一方,這就是「證法眾」,看到某位講經很知名的法師,立刻會聯想到他是某位和尚的弟子,這就是「顯法眾」。

 

第四,說到「定數」這句話,「定數」稱為法界眾。一部經典開講,或是一位老師講學,聽聞的有看得到的,也有看不到的法界之情與無情的眾生,所以焉能數知?這即是經文所說的:「九會都數,總有一百七十五眾。都序之中,有四十一眾,謂同生有一,異生三十九,師子座中一。」若是,兼取前菩提樹中所流及宮殿中無邊菩薩,總四十三眾。此四十三遍於九會︰「第一會中有二眾,謂新集十方眾、佛眉間眾,添成四十五。第二會有新、舊二眾。第三、四會各有四眾,謂新、舊及證法眾、天眾。第五會一百一十一眾,謂新、舊眾;升天品內供養眾有一百七,并天眾、證法眾。第六會四眾,謂天眾、同生、異生、證法眾。七、八兩會,各唯一眾,謂普賢等舊眾。第九會三眾,謂菩薩、聲聞及天王等舊眾。」「舊眾」雖重,隨「會」別故,並皆取之。然而,此諸「眾」有多重說法:或「總」為「一」,以「一乘」「眾」的緣故;或分為「二」,以有實「眾」,以及化「眾」兩類。或可為「三」,人、「天」以及神;或為「四」,佛、「菩薩」、人、非人等;或五,這是將非人開為天、神兩類;或六,又加畜生道:或七,此是將天分為欲、色等故;或八,「菩薩」有此界、他界;或九,他方又有主、伴;或十,加「聲聞」;或「一百七十五」,如前面說的;或無量無邊,義類多方故,一一或以佛剎塵數等為量。又如「新集」「菩薩」,毛光出「眾」。例上,皆爾,所以說一一「眾」,皆無分齊。「此猶約相別。若融攝,一一會中,皆具一百七十五眾,以稱法界緣起之會,互相在故。」上且約一界而說。若通十方,及異類剎塵帝網,無盡、無盡,是為華嚴海會之「眾」數。清涼大師補充說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