略說孟子第八十六講
一、原文:
盡心章句上(二十五):
孟子曰:「雞鳴而起,孳孳為善者,舜之徒也;雞鳴而起,孳孳為利者,蹠之徒也。欲知舜與蹠之分,無他,利與善之間也。」
盡心章句上(二十六):
孟子曰:「楊子取為我,拔一毛而利天下,不為也。墨子兼愛,摩頂放踵利天下為之。子莫執中。執中為近之;執中無權,猶執一也。所惡執一也,為其賊道也,舉一而廢百也。」
盡心章句上(二十七):
孟子曰:「飢者甘食,渴者甘飲;是未得飲食之正也,飢渴害之也。豈惟口腹有飢渴之害,人心亦皆有害。人能無以飢渴之害為心害,則不及人不為憂矣。」
二、背景說明以及字詞義註釋:
孳孳:與「孜孜」同,音ㄗ ㄗ,勤勉不怠的意思。
徒:信徒,同類的人。
蹠:音ㄓˊ,本踐踏之意。而這裡指的是「盜跖」,所以念「跖」也可以,同「跖」。盜跖,春秋魯國賢人一一柳下惠之弟。從卒九千人,驅人牛馬,取人婦女,侵暴諸侯,橫行天下。跖,本黃帝時之大盜名;柳下惠弟為天下大盜,故世人仿古號名之為盜跖,以表惡之。
欲知舜與蹠之分:我們欲知其為舜、與蹠,之徒的區分。
間:相距極微。
楊子取為我:楊子,戰國時人,名朱;或云:字子居。後於墨子。曾與墨子學生禽滑釐辯論。其說在愛己,不拔一毛以利天下,與墨子兼愛之說相反。其遺書不傳,故其說僅見於列子、孟子諸書而已。取,專注的點之意思,也就是他只知道管好自己而己,別人的造作如何,不必放在心上,這種主張類似壇經所說的:「不思善,不思惡」,把心放在「反觀自己」這種『明心見性』的功夫上。
墨子兼愛:墨子,戰國魯人,名翟。周遊各國,仕宋為大夫。其說倡兼愛,尚節用,頗矯當時之弊。徒屬滿天下,遂成墨家一流;與儒家並稱。門弟子記其言,成墨子一書傳於世。兼愛,即無所不愛。
摩頂放踵:趙注:「摩突其頂,下至於踵。」按摩今又通磨;頂是頭頂;突是穿、損;放,到達;踵是腳跟。也就是形容自頭頂至腳跟,不計較自己的得失磨損,都是為了達成利人的工作,而為法忘軀。
子莫執中:朱注:「子莫,魯之賢人也。知楊、墨之失中也,故度於二者之間而執其中。」按子,當為姓。
近之:朱注:「近,近道也。」之,代名詞,即指中庸之道。
無權:不用權。朱注:「權,稱錘也,所以稱物之輕重而取其中也。執中而無權,則膠於一定之中而不知變,是亦執一而已矣。」
惡:嫌棄。
賊:害。朱注:「『為我』害仁;『兼愛』害義;『執中』者,害於時中;此舉一而廢百者也。」
甘:美味。
人心亦皆有害:人心為貧賤而擇富貴之不暇,以致失去正理,故有害。
不及人:謂貧賤。
三、簡要翻譯:
孟子說:「從天一亮,雞一叫就趕緊起來,念念不忘於為善的,是舜這一類的人;從早晨起來,念念不忘於追求私利的,是盜跖一流的人。要知道舜、和盜跖的分別,並沒有其他,只是在貪利與好善之間啊。」
孟子說:「楊朱主張『為我』,拔他身上的一根毛,而有利於天下,他也不肯做;墨翟『無所不愛』,即使磨禿頭頂,一直到磨破腳跟,只要有利於天下,他都肯做。魯國的賢人子莫,執守楊、墨兩家的中道,執中道,該是近道了。但是宇宙與人生都一樣,因緣生、因緣滅,所以時空的變化是不能以一瞬的,因而「中道」是要隨時、隨地,隨順因緣而變的,不是死守在某一點上。所以說執中,而不知權變,那麼仍然是執守一偏之見。所以嫌惡執守一偏的人,是因為他賊害正道,顧這一方面而廢棄了其他各方面。」
孟子說:「飢餓的人,不論什麼食物,都覺得好吃;口渴的人,無論什麼湯水,都覺得好喝。這時的飲食,不能正確的品味出好與壞,是飢渴害了的緣故。不但口腹會受到飢渴的害處,人心也都會因為境遇之所困,而失去良知的害處。一個人,若能夠做到不以飢渴的戕害,而侵害其良知良能,這就是生活不如人,也不足為憂了。」
四、結語:
人心之所志,必會影響日後之前程,志在堯舜,則非聖即賢,志在盜跖,則非盜即賊,試想每個人,『性本善』,生而同聲,長而異俗,都在於其初發心之志向不同而已,所以說失之毫釐,必差之千里也。
儒家主張我們為人處事,不一定為我獨善,也不一定要兼愛兼善,但也主張『窮則者獨善其身,達則兼善天下』,而這該與不該的取捨,就在仁心義路的價值。所以孟子在這裡認為,楊墨的極端、偏執,是由於價值不在自家心性內的仁義,而在自家生命外的功利;而子莫的執中,等於失去對「窮」與「達」不同處境的因應與權變,所以狀似近道,實則無道。因此權變求通,是為了通於道,執即不通,哪有道可言?反而由於偏執而閉塞了道。儒家有立、有權,這與佛教的『契機契理』之說都一樣,故能時中。相對的,楊、墨與子莫三賢,無立、亦無權,為害道之行,雖能舉一而終廢百,其與儒家之因應權宜以通達於道,相去遠矣。
的確的,太窮困則不守辭受之節,多嗜欲,則貪得無厭,不知廉恥。若能做到不以飢渴之害而害心,則雖無恆產亦有恆心,身世富貴不及人,也能固窮守道,自得其樂,這才是君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