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略說孟子第八十講

發布日期 : 2022-06-06 16:39:19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略說孟子第八十講


 一、原文:
告子章句下(十六):
   
孟子曰:「教亦多術矣。予不屑之教誨也者,是亦教誨之而已矣。」

    孟子曰:「教亦多術矣。予不屑之教誨也者,是亦教誨之而已矣。」


盡心章句上(一):
    孟子曰:「盡其心者,知其性者:知其性,則知天矣。存其心,養其性,所以事天也。殀壽不貳,修身以俟之,所以立命也。」


盡心章句上(二):
    孟子曰:「莫非命也,順受其正。是故知命者,不立乎巖牆之下。盡其道而死者,正命也;桎梏死者,非正命也。」


盡心章句上(三):
    孟子曰:「求則得之,舍則失之,是求有益於得也;求在我者也。求之有道,得之有命,是求無益於得也;求在外者也。」


二、背景說明以及字詞義註釋:
    教亦多術:教,是教學。亦,語助詞,無義。術是方法;多術,方法不一。
 予不屑之教誨:予,我也。我所謂不屑之教誨。是讓其人感此,退自修省,這也是我教誨的方便之一。
 盡心篇:
    盡心篇為孟子的最後一篇,內容頗多討論心性、研究修養功夫,以及一些明德、親民、止於至善的嘉言法音,全篇計八十四章,為全書章數最多的一篇,上篇有四十六章,下篇有三十八章,是孟子書中最重要的一篇,也是孟子一書的精華,很值得細細品味。
 心:朱注:「心者,人之神明,所以具眾理而應萬事者也。」
 性:朱注:「心之所具之理。」即自然的本性,所具有的作用。
 天:朱注:「理之所從以出者也。」即宇宙間一切事物變化、與現眾的所由出者。
 存:朱注:謂操而不舍(捨)。
 養:謂順而不相害。
 事:奉天而不違悖。
 殀壽……俟之:殀,短命而死。壽是年齒久老之稱。俟,等候。之,代名詞,指殀壽。朱注:「殀壽,命之長短也。貳,疑也。不貳者,知天之至,修身以俟死,則事天以終身也。」
 立命:朱注:「謂全其天之所付,不以人為害之。」
 莫非……其正:朱注:「人物之生,吉凶禍福,皆天所命。然惟莫之致而至者,乃為正命。故君子修身以俟之,所以順乎此也。」按致,招之來。
 是故……之下:朱注:「命,謂正命。巖牆,牆之將覆者。知正命,則不處危地以取覆壓之禍。」
 盡其……正命也:趙注:「盡修身之道,以壽終者,得正命也。」朱注:「盡其道,則所值之吉凶,皆莫之致而至者矣。」
 桎梏……非正命也:桎梏,刑具,即手銬腳鐐。朱注:「言犯罪而死,與立巖牆之下者同,皆人所取,非天所為也。」
 求:取。按所取者指仁、義、禮、智。
 舍:今作捨。棄置。
 在我者:朱注:「謂仁義禮智,凡性之所有者。」
 
有道:朱注:「有道,言不可妄求。」孟子新解:「道,即方法也。孟子蓋謂世之求富貴利達者,雖亦有其求之之道,但果能得富貴與否,終有命在,不能必也。」
在外者:朱注:「謂富貴利達,凡外物皆是。」


三、簡要翻譯:
    孟子說:「教導人的方法很多,我所不屑教誨他的,也就是在教誨他了!」
    孟子說:「能夠充分發展自己靈明不昧之本心的人,就可知道自己稟之於天的本性;能夠知道自己的本性,就可以知道天道!保存自己靈明本心而勿失,順養自己天賦的本性而勿害,這就是事天之道呢!生命的長短,絲毫不加疑慮,惟有修養自己的身心以等待天命,這就是立命之道啊!」的確的,盡心竭性,所以承天,殀壽禍福,秉心不違,立命之道。所以盡心,即是對四端之心(惻隱、羞惡、恭敬、是非亦即仁、義、禮、智)擴而充之,希望能做到仁極仁,義極義,禮極禮,智極智的地步。仁極仁則無不愛,義極義則無不正,禮極禮則無不敬,智極智則無不明。惻隱、羞惡是心的活動,而仁義、禮智是道德之理。人在盡此四端之心的活動中便可證知人自己是能實踐者,此仁義禮智等道德之理是本心所自發的,而實踐仁義禮智的活動即是人的本性之活動,故人一旦盡心,他便可知其本性。本章強調盡心之道,在存心、養性以事天,修身以立命。本章所言「存其心」當然是存其仁義禮智之善心。所謂誠之者,擇善固執也。所謂「養其性」即養其大體,固存善心,守而勿失,力行眾善,勤而無倦,使真如的光輝常存,不以私害公等等。最後應知「立命之道」不在求富貴、尊榮、壽考,唯在修己正心力行善道,身能行道則命自立,千萬不可存絲毫徼幸求獲之心,而當把禍福、利害之心兩忘,生死得失不動其心,方足以達至高之境。
    孟子說:「人生的吉凶禍福,沒有一樣不是天命,人祇要順受此正命就是了。所以知道正命的人,不站立在將要傾倒的危牆下。盡了正道而死的,就是正命;犯了罪身入囹圄而死的,就不是正命了。」
    孟子說:「去求就可以得到,放棄就失去了;這種求是有益於得的,因為所求的是我自己本性上所具有的啊(如仁義禮智)。求之有其正道,得之在於天命;這種求是無益於得的,因為所求的是身外之物啊(如富貴利達)。」


四、結語:
    為人師者,之有不屑教之事,無非要使學習者自知見絕於大人長者之門,因而能自反自省,以自求益,此種「激將法」的教育方式,亦是一種極有效的良方。如果不當教而教,賤售貴貨,反使彼輕於道而有失敬畏,一切嘉言法語,被視為土芥,豈不冤哉!
    本章是孟子說明為仁由己,富貴在天,不可妄求耳,所以孟子教人守義安命也。命為因果感應之定理,故人之苦樂榮枯、壽夭窮通,無非均由自我的業力所定,故曰「莫非命也。」一切由己所造作,自然不可怨天尤人,順受義理之正而為之,不妄作惡業以自取辱,亦不做不仁不義之行以招禍。本章與「學問之道無他,求其放心而已」相通。因為仁義之性,我本固有,修身盡心,均可自為之。富貴名利不可妄求,求也不必定能得,就算得到了亦不一定是福,蓋人之福祿隨業力因緣而定,並非隨意願而走,此即「為仁由己,富貴在天」之意,故君子當終日乾乾以自強不息,而不戚戚於貧賤,不汲汲於富貴,方能隨遇而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