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略說孟子五十講

發布日期 : 2022-06-06 16:09:45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略說孟子五十講


一、原文:
離婁章句下(一):

    孟子曰:「舜生於諸馮,遷於負夏,卒於鳴條;東夷之人也。文王生於岐周,卒於畢郢;西夷之人也。地之相去也,千有餘里;世之相後也,千有餘歲;得志行乎中國,若合符節。先聖後聖,其揆一也。」
 
離婁章句下(二):
    子產聽鄭國之政,以其乘輿,濟人於溱、洧。孟子曰:「惠而不知為政。歲十一月徒杠成,十二月輿梁成,民未病涉也。君子平其政,行辟人可也。焉得人人而濟之?故為政者,每人而悅之,日亦不足矣。」
 
離婁章句下(三):
    孟子告齊宣王曰:「君之視臣如手足,則臣視君如腹心;君之視臣如犬馬,則臣視君如國人;君之視臣如土芥,則臣視君如寇讎。」王曰:「禮,為舊君有服。何如斯可為服矣?」曰:「諫行,言聽,膏澤下於民;有故而去,則君使人導之出疆,又先於其所往;去三年不反,然後收其田里:此之謂三有禮焉。如此,則為之服矣。今也為臣,諫則不行,言則不聽,膏澤不下於民;有故而去;則君搏執之,又極之於其所往;去之日,遂收其田里:此之謂寇讎;寇讎,何服之有?」
 
離婁章句下(四):
   孟子曰:「無罪而殺士,則大夫可以去;無罪而戮民,則士可以徙。」
 
二、背景說明以及字詞義註釋:
   「舜生……東夷之人也」這句:根據趙注:「諸馮、負夏、鳴條皆地名,負海也。在東方夷服之地,故曰東夷之人也。」按清朝時的趙佑所寫的《四書溫故錄》上說,諸馮,即是今之青州府諸城縣,也就是現今的山東省,大海環其東北,說者以其地有所謂馮山、馮村,蓋相傳自古,竊疑近似。」負夏,古衛地,亦作負瑕,即瑕丘;春秋屬魯,故城在今山東省滋陽縣西。鳴條,即今山西省的安邑縣北的鳴條岡,一名高侯原。所謂東夷人,指的是東方未開化地區的人。
  岐周:朱注:「岐山下周之舊邑,近畎夷。」也就是在今陝西省岐山縣之東北。畎夷,古西戎種族名。
  畢郢:郢,音|ㄥˇ,春秋時楚國的都城。故址在今湖北省江陵縣境。朱注:「近豐、鎬,今有文王墓。」按文王墓在今陝西省長安縣境。
  西夷之人:趙注:「岐山下,周之舊邑,近畎夷,畎夷在西,故曰西夷之人也。」
  得志行乎中國:朱注:「謂舜為天子,文王為方伯,得行其道於天下也。」
  若合符節:朱注:「符、節,以玉為之,篆刻文字,而中分之,彼此各藏其半,有故則左右相合,以為信也。若合符、節,言其同也。」
  其揆一也:朱注:「揆,度也,其揆一者,言度之而其道無不同也。」
 
  子產聽鄭國之政:子產,春秋時之鄭大夫。鄭國,春秋時都今河南省新鄭縣,居楚、晉二強國間。聽政,處理政事,即任相國。
  以其乘輿,濟人於溱洧:乘輿,子產所坐的馬車。濟,過渡。溱洧,音ㄓㄣ ㄨㄟˇ,鄭國二水名。在今河南省新鄭縣會為雙柏河,入於賈魯河。
  惠而不知為政:朱注:「惠謂私恩小利,政則有公平正大之體,綱紀法度之施焉。」孟子以為子產,但施小惠,而不知以大處著眼,乃為富國利民的為政大道。
  歲十一月徒杠成:歲,即「年」。十一月,即今九月。周建子、夏建寅,故周十一月,乃夏曆九月;周十二月,即夏曆十月。徒,步行。杠,音 ㄍㄤ,小橋、獨木橋也。成,是落成。
  輿梁:梁亦橋,輿梁,可通車的橋。朱注:「夏令曰:『十月成梁。』蓋農功以畢,可用民力;又時將寒沍,水有橋樑,則民不患於徒涉,亦王政之一事也。」
  病涉:病是苦患,涉是從水中走過去。
  君子平其政:君子,在位的官員。平其政,謂治理政事以便民。
  辟人:辟,與避同,即避開,使行者避道。
  焉得:豈得?
  日亦不足:時間不夠。
 
  告齊宣王:朱注引孔氏曰:「宣王之遇臣下,恩禮衰薄,至於昔者所進,今日不知其亡,則其於群臣,可謂邈然無敬矣;故孟子告之如此。」
  國人:朱注:「猶言路人。言無怨無德也。」
  土芥:泥土與草芥,喻極賤之物。方言:「芥,草也。」
  為舊君有服:趙注:「舊臣為舊君服喪服。」朱注:「儀禮曰:以道去君而未絕者,服齊衰三月。王疑孟子言之太甚,故以此禮為問。」
  言聽膏澤:聽,讀去聲,順從。膏澤猶言恩惠。
  先於其所往:先使人赴其所往之國,稱其賢能,使之獲用。
  反:同返,還歸。
  收其田里:朱注:「三年而後,收其田祿里居,前此猶望其歸也。」按此指國君所賜的田里。
  搏執:搜捕。趙注:「搏執其親族也。」焦氏正義:「說文:『搏,索持也。』『索,入室搜也。』入其家室搜索而執持之,故知為搏執其親族。親族指其父母妻子兄弟而言。」
  極:極,窮也。
  無罪……可以去:士是有學問而尚未作官的人。大夫是當時的官名。去是辭職離開。意謂國君既可殺無直接關係的士人,則大夫日在左右,自可隨時戮之,故需去而避禍。
  戮:殺。
  徙:遷居於他國。
 
三、簡要翻譯:
    孟子說:「舜出生在諸馮,以後遷徙到負夏居住,最後死在鳴條;原是個東方的夷人。周文王出生在岐周,後來死在畢郢;原是個西方的夷人。他們兩位所在的地方,相隔一千多里,先後的時間,相隔有一千多年;然而,他們都先後得志於中國,推行的仁政,造福人民,卻完全相合。好像,我們把左右兩半的玉符節合在一起似的圓滿。雖說一個在前,一個在後,然而,他們度量天下事物的標準和所行的道理,卻是一樣的啊。」
 
   從前,子產主持鄭國的政務,曾用他所坐的車子,在冬天中載百姓,渡過溱水和洧水,以免百姓涉水受凍。但孟子批評他說:「只知道施些小惠,卻不明白治理國家的根本行政。依照古例,每年十一月,行人的小橋就要造成,十二月,通車馬的大橋也要修好,這樣,人民在隆冬時節,才不會有徒步涉河,忍受飢寒的痛苦。要是在上位的人,能治理好他的政事,偶一出行,驅使路人迴避,也是人民願意接受的。況且,渡河的人是那麼多,縱然以一己之車輛,又怎麼能把每個人都載過去呢?所以處理國政的人,要是想用私恩去討好每一個人,那盡他一生的日子,也不夠用啊!」
 
    孟子對齊宣王說:「假使,國君把臣子看成自己的手足,盡心愛護;臣子就會把國君,看成自己的心腹一樣,竭力保護。假使,國君把臣子看成犬馬一樣般的輕賤;臣子就會把國君看成路人,一樣疏遠。假使,國君把臣子看成泥土草芥一樣,任意踐踏;臣子就會把國君看成盜賊讎敵般的憎恨。」
齊宣王覺得孟子這話有些過份,就問:「禮經上說:舊君去世,舊臣要穿三個月的喪服,要怎樣的國君,舊臣才肯替他服喪呢?」孟子說:「臣子有勸諫就採用,有建議就聽從,把恩惠德澤下施到平民百姓的身上;臣子有事要離去,就派人護送他出境,又先派人到他所要去的國家,稱讚他的賢能,使他到新居的地方能得到人家的重用;待他去國了三年,還不回來,這才收回他的封祿和故居;這就叫做對臣子的三次禮敬。要能這樣,舊臣感恩懷澤,自然會舊王服喪了。現在作臣子的,有勸諫不見得採用,有建議也不見聽從,國家的施政又了無恩惠德澤可以下施到人民身上,這樣的知識份子怎麼會將國君看成自己的心腹一樣,竭力保護?臣子有事一旦離去,國君就捕拿他,捕拿不到就又派人到他所要去的國家,多方破壞他的名譽,國王還會逼他們走投無路;而且一旦離去,就立刻收回他的田祿和里居;像這樣的對待人家,這就怪不得老百姓要罵他們的國君是盜賊、讎敵了。對於盜賊、讎敵般的故主之喪,還會穿什麼喪服呢?」
 
孟子說:「假如讀書為官的士人,無罪被殺,那做大夫的,就應該要懂得棄官離國了;人民無罪被殺,身為知識份子的士人,就可以遷居他處以避禍。」
 
四、結語:
    聖人之所以是聖人,雖有先後、遠近之不同,然而其道則一也;這也是佛教常常說的「佛佛道同」。
 
   第二章談到為政,不在於討好百姓,更不在於施小惠,而應該在於從大處著眼,懂得提綱挈領,方能事半功倍,若盡是以施小仁、小惠,而欲治天下,那根本是徒勞無功,緣木求魚。
 
   第三章言君臣之道,是以「義」為表,以恩為裏,表裏相應,君臣同心,猶若一體。孟子更以舊君之服,舊有所興,來提醒齊宣王,君仁則臣自忠,君虐則臣自叛離,務必施行仁政,而推行仁政的首要,在於『君仁』。
 
這離婁章卷下共有三十二章,從第一章,言聖人殊世而合其道。第二章,言重民之道,平政為首。第三章,言君臣之道,以義為表,以恩為裏,舊君之服,蓋有所興,諷喻宣王,勸以仁也。到這第四章,言君子見幾而作。也就是假如士人沒有罪,即遭君王所殺,那麼,做大夫的就該棄官離國了;同樣的,假如老百姓無辜而被君王所殺,那麼做士人的,也就該遷居避禍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