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略說孟子第四十五講

發布日期 : 2022-06-06 16:04:42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略說孟子第四十五講

一、原文:
離婁章句上(十一):

    孟子曰:「道在爾而求諸遠;事在易而求諸難。人人親其親,長其長,而天下平。」
 
離婁章句上(十二):
   孟子曰:「居下位而不獲於上,民不可得而治也。獲於上有道:不信於友,弗獲於上矣。信於友有道:事親弗悅,弗信於友矣。悅親有道:反身不誠,不悅於親矣。誠身有道:不明乎善,不誠其身矣。是故誠者,天之道也;思誠者,人之道也。至誠而不動者,未之有也;不誠,未有能動者也。」
 
離婁章句上(十三):
    孟子曰:「伯夷辟紂,居北海之濱,聞文王作興,曰:『盍歸乎來?吾聞西伯善養老者。』太公辟紂,居東海之濱,聞文王作興,曰:『盍歸乎來?吾聞西伯善養老者。』二老者,天下之大老也,而歸之,是天下之父歸之也;天下之父歸之,其子焉往?諸侯有行文王之政者,七年之內,必為政於天下矣。」
 
離婁章句上(十四):
    孟子曰:「求也為季氏宰,無能改於其德,而賦粟倍他日。孔子曰:『求,非吾徒也!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!』由此觀之,君不行仁政而富之,皆棄於孔子者也。況於為之強戰?爭地以戰,殺人盈野;爭城以戰,殺人盈城:此所謂率土地而食人肉,罪不容於死。故善戰者服上刑:連諸侯者次之;辟草萊,任土地者次之。」
 
二、背景說明及字詞義註釋:
    道在爾,而求諸遠:道,指的是宇宙人生的實相,這是道之體;而順著這理體所展現在我們的為人處事上,從君王之平天下、到庶民的修身齊家之大道。爾通邇,近,即指自身。諸,於。趙注:「道在近,而患人求之遠也。事在易,而患人求之難也。」
  親其親:上一個親,是動詞,下一親字,則是名詞。即親愛其父母、家人。
  長其長:尊敬其長輩。
 
  獲於上:得其上級長官的信任。
  反身不誠:反是自省,誠即實在。朱注:「反求諸身,而其所以為善之心,有不實也。」
  不明乎善:明是清楚。乎猶「於」。朱注:「不能即事以窮理,無以真知善之所在也。」
  天之道:趙注:「授人誠善之性者,天也。故曰天道。」朱注:「理之在我者,皆實而無偽,天道之本然也。」
  人之道:趙注:「思行其誠以奉天者,人道也。」朱注:「欲此理之在我者皆實而無偽,人道之當然也。」
  至誠而不動:至,極點。動是感動。獲上、信友、悅親,皆感動的效驗。
 
  伯夷……北海之濱:伯夷,古賢人;商末孤竹國君一一墨胎初的長子。辟今作避。紂王暴虐,殺害忠良,故伯夷避居北海邊。北海,指今天的渤海。孤竹國在今河北省盧龍縣這一帶,正臨渤海。
  作:興起。
  興:興起。
  盍歸乎來:盍,何不?言何不去歸服周天子呢?
  西伯:詩周南召南譜疏上說:「殷之州長曰伯,文王為雍州之伯在西,故曰西伯。」
  太公:本姓姜名尚,字子牙。其先祖封於呂,故又稱呂尚。年老隱釣渭濱,文王出獵與遇大悅曰:「吾太公望子久矣。」因號太公望。載與俱歸,立為師,人因稱太公。
  東海:即今黃海。在歷史上的記載說,姜太公為東海邊人。
  大老:朱注:「言非常(不平凡)之老者。」
  天下之父:朱注:「言齒德皆尊,如眾父然。」也就是說天下人共尊的長者。
  焉往:到那裡去?
  七年:朱注:「以小國而言也。大國五年,在其中矣。」參見本篇第七章。
 
  求也為季氏宰:求是冉求,孔子學生。季氏,春秋魯卿季康子。宰是家臣。
  無能改於其德:無能,沒有才能。其德,季氏之德。
  賦粟倍他日:賦粟,徵收人民的糧食。倍他日,比往常增加一倍。
  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:鄭玄注:「小子,門人也。鳴鼓,聲其罪以責之也。」
  君不行仁政而富之:焦氏正義:「謂富此不行仁政之君也。」
  棄於孔子:棄,被動詞,謂被孔子所棄。
  為:替。
  率土地而食人肉:朱注引林氏曰:「寫其君者,奪民之財耳,而夫子猶惡之,況為土地之故而殺人,使其肝腦塗地,則是率土地而食人之肉。」
  罪不容於死:言其罪大,死刑不足容之。
  善戰者服上刑:言善戰者,其罪應加上刑。上刑,最重之刑。善戰者,如孫臏、吳起之類。
  連諸侯:朱注:「連結諸侯,如蘇秦、張儀之類。」
  辟草萊:辟通闢,開墾。草萊,謂荒蕪之地。
  任土地:任,謂任使其力。任土地,即開墾耕作土地,使盡地力。朱注:「謂分土授民,使任耕稼之責,如李悝盡地力、商鞅開阡陌之類也。」又陳組綬燃犀解云:「連諸侯而使之戰,闢草萊,任土地而助之戰,均非身親為戰者,故次之。」這理我稍加註解一下,「李悝」在中國的歷史上很少有人提及,他是戰國時魏文侯(在位于公元前424至387年),是孔子和孟子間的人物,他的政策表現在中國封建制度業已崩潰的經濟下,各地域間的諸侯,組織全民,發動生產的情形。根據《漢書.食貨志》的記載,他是以「小自耕農」作納稅義務人,注重高度精密耕作。以因應當時農家僅有極少的收入,甚或不足,使得政權發生動搖。使得當時的各諸侯國政府,切身感到它的命運與小自耕農的生存,有著密切的關係。透過他的稅賦改革,政府直接向自耕農課稅,這種政策就成為中國的慣例。
 
三、簡要翻譯
    孟子說:「修身、齊家、治國、平天下的道理,就近在眼前,可是大家卻偏要向遠處求法;事情本來是很容易,卻偏偏要向難處去著手。其實,只要人人親愛他的父母,恭敬他的長上,天下自然就太平了。」
 
    孟子說:「為人處事,居在下位者,若不能得到長官的信任,對人民就沒有辦法治理了。要得到長官之信任,是有方法的:如不能取得朋友的信任,就不能得到長官的信任了。要得到朋友的信任,也是有方法的:如事奉父母不能使父母喜悅,就不能得到朋友的信任了;要使父母的生活喜悅,是有方法的:如反省自己為善之心並不真實,就不能得到父母的歡心了。要自己的心誠實,更是有方法的:如不明白善的所在,就不能使自己為善的心,踏實了。所以這誠實無偽,原是上天本有的體性。所以想要做到誠實無偽,這原是每個人的責任。誠實的為人處事到極致,卻還不能感動人的,是從來沒有的事。人,要是不誠實,也就絕沒有能感動人的道理了。」
 
   孟子說:『當初伯夷逃避殷紂,隱居在北海邊上,聽說文王興起,便說:『何不去歸服他呢?我聽說:西伯行仁政,是善於敬養老者的君王。』太公也因逃避殷紂,隱居在東海邊上,聽說文王興起,便說:『何不歸服他呢?我聽說西伯行仁政,善於敬養老者。』伯夷、太公二老,都是年高德劭,天下超凡的老者,今來歸服文王,等於是天下人民的父親,都來歸服周文王了;天下人民的父親都來歸服,信服他的子女,還能到其他什麼地方去呢?所以說,做諸侯的國王,有肯施行文王那樣的「仁政」,雖是小小國家,在七年以內,一定可以在「天下」推行仁政了。』
 
   孟子說:「從前冉求做季氏的家臣,不能改好季氏的行為;以致於人民賦稅負擔的米糧,反而比往日,增加了一倍。孔子很氣憤的向弟子們說:『這冉求,不是我的門徒,你們儘可聲張他的罪行,一齊攻擊他好了。』從這件事看來,國君如不施行愛民的仁政,而做臣子的,反去幫助他搜刮民脂民膏,使他的國王更加的富有,都是為孔子所棄絕的;更何況替他逞強,而去從事戰爭的呢?為了爭奪土地而戰,被殺死的人堆滿曠野;為了爭奪城池而戰,被殺死的人堆滿城池:這就是領著土地去吃人肉,他的罪惡,雖死也不能抵得了的。所以專事戰爭的人,應受最重的刑罰:連結諸侯,來挑撥戰禍的人,更是罪加一等;勞役民眾,強迫他們開闢荒野,任地殖民,以增加諸侯實行打仗的資本的人,罪又次一等。」
 
四、結語:
   從第十一章談到為人處事,從親親敬長,近取諸己,則邇而易也。這是孟子有感於墨家的兼愛,要我們無階而登,不易做起。所以儒家倡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」,這種忠恕的仁愛思想,最合乎人性,能格人心,使之興起好的教化,如此影響社會風氣,使天下之人興起仁義,倫理的基礎穩固,則天下太平的理想,必然可以水到渠成。故孟子認為「真理」需從最近處開始。到第十四章,孟子批判幫助國君的聚斂富君的冉求,見棄於孔子之後;孟子更是嚴厲批判:「爭地以戰,殺人盈野;爭城以戰,殺人盈城:此所謂率土地而食人肉,罪不容於死。故善戰者服上刑:連諸侯者次之……」在在彰顯孟子以人為本,仁民愛物的節操,是值得我們學習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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