略說孟子第二十九講
一、原文:
滕文公章句上:(孟子第三篇,為滕文公篇。分成上、下兩部分,上篇計有五章,下篇計有十章。全篇旨在闡明人性本善,人人皆可成為堯舜,這也是儒家人性本善的基本主張。在這「滕文公篇」中,孟子闡述周代「井田制」之優點。而文中更指出許行並耕之謬說,以及墨家之流弊,最為精彩。孟子並明白地指出,大丈夫的標準為「富貴不能淫,貧賤不能移,威武不能屈」,處處在衛護聖道,闡明仁義之苦心。我們就逐次說明。
滕文公章句上(一):
滕文公為世子,將之楚,過宋而見孟子。孟子道性善,言必稱堯、舜。世子自楚反,復見孟子。孟子曰:「世子疑吾言乎?夫道,一而已矣!成覸謂齊景公曰:『彼丈夫也,我丈夫也,吾何畏彼哉?』顏淵曰:『舜何人也,予何人也,有為者亦若是!』公明儀曰:『文王我師也;周公豈欺我哉?』今滕絕長補短,將五十里也,猶可以為善國。書曰:『若藥不瞑眩,厥疾不瘳。』」
滕文公章句上(二):
滕定公薨,世子謂然友曰:「昔者孟子嘗與我言於宋,於心終不忘。今也不幸,至於大故,吾欲使子問於孟子,然後行事。」然友之鄒問於孟子。孟子曰:「不亦善乎?親喪,固所自盡也。曾子曰:『生,事之以禮;死,葬之以禮,祭之以禮:可謂孝矣。』諸侯之禮,吾未之學也。雖然,吾嘗聞之矣:三年之喪,齊疏之服,飦粥之食,自天子達於庶人,三代共之。」
然友反命,定為三年之喪,父兄百官皆不欲也,故曰:「吾宗國魯先君莫之行,吾先君亦莫之行也;至於子之身而反之,不可!且志曰:『喪祭從先祖。』曰:『吾有所受之也。』」
謂然友曰:「吾他日未嘗學問,好馳馬試劍。今也父兄百官不我足也,恐其不能盡於大事,子為我問孟子。」然友復之鄒,問孟子。孟子曰:「然。不可以他求者也。孔子曰:『君薨,聽於冢宰,歠粥,面深墨,即位而哭。百官有司莫敢不哀,先之也。上有好者,下必有甚焉者矣。君子之德,風也,小人之德,草也;草尚之風必偃。』是在世子。」
然友反命。世子曰:「然!是誠在我。」五月居盧,未有命戒,百官族人:「可謂曰知。」及至葬,四方來觀之,顏色之戚,哭泣之哀,弔者大悅。
二、背景說明以及字詞註釋:
滕文公為世子:滕文公,戰國時滕君,文,諡號。滕國,其地在當今山東省的滕縣西南,在戰國時期,滕國被宋康王所滅。另《世族·譜》上的說法是被齊國所滅。
世子,諸侯的嫡子,又稱太子。
之楚:奉命出使往楚國,今湖北省自忠縣東南。按楚都自郢(音|ㄥˇ)遷來此處,故亦稱郢。
孟子道……堯舜:道,說。性,人生所秉的天理。稱,稱述。堯、舜無私欲之蔽,而能充其性爾。故孟子與世子言,每道性善,而必稱堯、舜以實之,欲其知仁義不假外求,聖人可學而至。
世子……復見孟子:時人,不知性之本善,而以為聖賢不可企及,故世子於孟子之言,不能無疑,而復來求見,蓋恐別有卑近易行之說。
夫道一:夫,助詞。道即理,謂一定的理猶道路為人所共由。
成覸謂齊景公:成覸,人名。是齊之勇士,以力事齊景公。齊景公,春秋齊君。
彼丈夫:朱熹集注云:『彼,謂聖賢』,未審。」按「彼」蓋泛指對方而言,稗疏近是。丈夫,有作為的男子漢。
公明儀:朱注:「公明,姓;儀,名。魯賢人也。」
文王……欺我哉:朱注:「『文王我師也。』蓋周公之言。」按文王、與周公乃父子,父道固兼師道。
絕:截去。
將:未至之辭。謂將近有五十里。
善國:美善的國。朱注:「言滕國雖小,猶足為治,但恐安於卑近,不能自克,則不足以去惡而為善也。」
書:尚書*商書說命篇。
瞑眩:昏亂不安的樣子。
厥疾不瘳:厥疾,其病。瘳,病癒。趙注:「藥攻人疾,先使瞑憒眩亂,乃得瘳愈。喻行仁當精熟,德惠乃治也。」
滕定公薨:滕定公,戰國時滕君。文公父親。諸侯死叫薨(音ㄏㄨㄥ,古代諸侯或大官死亡稱為「薨」)。
世子謂然友:世子即滕文公。然友,人名,是世子之太傅。
大故:大的事情,指其父母之死。
行事:舉行喪禮。
之鄒:之,至。鄒,魯之附庸國,即今山東省鄒縣。孟子為鄒人。
不亦善……自盡也:朱注:「當時諸侯,莫能行古喪禮,而文公獨能以此為問,故孟子善之。又言父母之喪,固人子之心所自盡者。蓋悲哀之情,痛疾之意,非自外至,宜乎文公於此,有所不能自己也。」
三年之喪:居喪三年,始除孝服。朱注:「子生三年,然後免於父母之懷;故父母之喪,必以三年也。」
齊疏:齊(音 ㄗ),衣服的下襬。疏,粗布。穿著粗布縫製而又不修邊的服飾。
飦粥:飦,音沾,厚的稀飯。粥,本是薄的稀飯。
三代:指夏、商、周三朝。
反命:反同返,回國覆命。
父兄百官:趙注:「滕之同姓、異姓諸臣也。」父兄,指國君的宗室。
宗國魯:朱注:「滕與魯俱文王之後,而魯祖周公為長,兄弟宗之,故滕謂魯為宗國也。」按此宗字,指「尊敬」。
志:古時傳記的書,字又作誌。
曰吾有所受之也:曰,是父兄百官,引了傳記上的話,再加以申說。簡單的說傳記上既有這樣的記載,那麼我們依照祖宗的方法,不應違反祖宗的定禮。
他日:猶昔日。
不我足:朱注:「謂不以我滿足其意也。」
其:謂父兄百官。
不可以他求:朱注:「言當責之於己。」
冢宰:官名,百官之長,即宰相。
歠:音ㄔㄨㄛˋ,飲、喝。
深墨:極黑的色。此地是指不洗臉,面上猶如塗上黑色。
即位:就喪位。
有司:官吏。
先之:先於父兄百官而哀。
好:愛好。
草尚之風必偃:尚,加;論語作上,古字通。偃,伏。即風吹草而草必伏。
五月居盧:孝子居喪廬中五月。無柱、無楣,但用兩木斜倚於東壁,向西順斜倚之木,以草為屏,這是守喪臨時的住房。
未有命戒:朱注:「居喪不言,故未有命令教戒也。」簡單的說不處理公務。
戚:哀。
大悅:悅是悅服。趙注:「大悅其孝行之高美也。」
三、簡要翻譯:
滕文公擔任世子的時候,將要到楚國去,聽說孟子在宋國,特地經過那裡,去見孟子。孟子和他每說及人性本善的道理,必定稱引堯舜以證其言。
世子從楚國回來,又去見孟子。孟子說:「世子懷疑我說的話嗎?那天下的道理,只有一個妙理罷了,不論聖愚,本同一性,這道理只是一個『性善』,這些我上次都已說過。從前,齊國的勇士成覸,向齊景公說:『他是個男子漢,我也是個男子漢,我為什麼要怕他呢?』顏淵也說:『舜是什麼樣的人,我是什麼樣的人,只要肯努力的有所作為,也可以做到像舜這樣!』魯國的賢人公明儀,也說:『文王,雖是我的父親,但也是我的導師,(周公學文王,成了聖人。我也學文王,也可成為聖人。所以周公說文王是我的導師。我也說:文王是我的導師。)周公這句話,豈會欺騙我的嗎?』現在滕國雖小,截長補短,差不多也有五十方里,還是可以成為一個推行善政的國家。書經上說:『若吃了藥不會昏亂,這病便不會好呢。』希望世子了解人性本善,人人可以為堯舜的真理;不要自暴、自棄,只要不斷地努力推行仁政,必可振興滕國的。
滕定公死了,世子文公向他的老師然友說:「從前孟子曾和我在宋國,談性善的道理,我心裡總不能忘;現在不幸遭遇大喪,我想請你去問問孟子,然後再行喪禮。」然友就到鄒國,去問孟子。孟子說:「世子能這樣,豈不是好極了嗎?父母的喪事,做人子,本就應該竭盡自己的孝心阿。曾子說過:『父母在的時候,伺候要能盡禮;父母死了,安葬要盡禮;葬後,祭祀要盡禮。這樣,就可以說是孝了。』至於諸侯的喪禮,我沒有學過,雖然這樣,我也曾聽得人說:父母死後,子女行三年的喪期,穿粗麻布不縫衣邊的衣服,吃些稀爛粥,這是從天子一直到小百姓,一律是如此的。夏、商、周三代以來,都是共同遵行的傳統。」
然友回去覆命,世子就決定行三年的喪禮。可是世子的宗族長輩,以及朝中大小百官都不願意,說:「我們同宗的魯國先君。沒有行這種禮,我們先君也沒有行這種禮,怎麼到了你的身上,卻要改變前代的舊典,這是不可以的。並且志書上說:『喪祭的禮儀,應該遵照先祖們辦理。』也就是說繼承者怎麼可以違反呢?」世子說:「我之所以要這樣做,是有所傳統的,不是任意改變的啊!」
世子又告訴然友說:「我平日沒有求學問,只喜歡跑馬舞劍,現在父兄百官不滿意我,怕是不能盡我的心辦理這件大事呢;你再替我去問問孟子吧。」然友又上鄒國問孟子。孟子說:「誠然是這樣,我知道他們會不同意。但這事是不可以求他人的吧。孔子說過:『君薨了,嗣君居喪,一切政事都聽命於宰相去辦,自己只吃點稀飯,臉也不洗,黑黑的,到靈位前去哭泣,於是百官和辦事的人,沒有敢不哀痛的。這是因為人主哀在他們面前啊。在上的人主,喜好一件事,在下的部屬,必然有比他更加喜好的。君子的德行,好像是風;小人的德行,好像是草;風吹在草上,草必然跟著伏倒的。』這事,全靠世子能自己盡心吧。」
然友回來覆命。世子說:「是的,這事誠然在我自己。」於是五個月內,住在偏屋裡不出來,因居喪不言,也沒有發佈任何人事命令或告戒之公文。百官和同族的人,都讚美說:「他是知禮的人。」到了安葬的時候,各處來觀禮的人,看見世子臉色的悲戚,哭泣的哀痛,弔喪的人,都非常悅服。
四、結語:
這兩章,乃孟子勉文公以性善為本,從自己身上做起,努力學習堯舜以治其國。而所有事莫大於奉禮,孝莫大於哀慟。從善如流的滕文公,證明出人性為善,皆可以為堯舜的必然性。我們讀了這兩章,每覺聖人之道,對於無志者,必然行之甚難,然如能身體力行,自能排除萬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