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略說孟子第二十四講

發布日期 : 2022-05-28 18:08:35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略說孟子第二十四講


一、原文:
公孫丑章句下(三):

    陳臻問曰:「前日於齊,王餽兼金一百而不受;於宋,餽七十鎰而受;於薛,餽五十鎰而受,前日之不受是,則今日之受非也;今日之受是,則前日之不受非也:夫子必居一於此矣!」孟子曰:「皆是也。當在宋也,予將有遠行;行者必以贐,辭曰『餽贐』,予何為不受?當在薛也,予有戒心;辭曰『聞戒』,故為兵餽之,予何為不受?若於齊,則未有處也;無處而餽之,是貨之也。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?」
 
公孫丑章句下(四):
   孟子之平陸,謂其大夫曰:「子之持戟之士,一日而三失伍,則去之。否乎?」曰:「不待三。」「然則子之失伍也亦多矣!凶年饑歲,子之民,老羸轉於溝壑,壯者散而之四方者,幾千人矣。」曰:「此非距心之所得為也。」
   曰:「今有受人之牛羊,而為之牧之者,則必為之求牧與芻矣。求牧與芻而不得,則反諸其人乎?抑亦立而視其死與?」曰:「此則距心之罪也!」
   他日見於王曰:「王之為都者,臣知五人焉;知其罪者,惟孔距心。」為王誦之。王曰:「此則寡人之罪也!」
 
二、背景說明及字詞註釋:
   陳臻:孟子學生。
   王饋兼金一百:王,指的是齊宣王。餽是贈送。兼金,朱注:「好金也。其價兼倍於常者。」或言金乃指銀子,因古人凡金屬之類均名金。一百,一百鎰。
  鎰:音|ˋ,古代計算重量的單位。以二十兩、或二十四兩為「一鎰」。
  薛:本古國名,至戰國時,地入於齊;齊以封田嬰(孟嘗君父)。即今山東省滕縣東南的薛城。
  居一於此:在兩者之中,必占其一。
  予將有遠行:予,我,下同。遠行,指的是孟子將離宋赴粱。
  贐:音ㄐ|ㄣˋ,送行贈別的財物。趙注:「贐,送行者贈賄之禮也。」按下文「餽贐」的贐,則謂贈與行者的旅費;餽,音ㄎㄨㄟˋ,本是古代對鬼神的祭祀,稱為「餽」。餽贐,音ㄎㄨㄟˋㄐ|ㄣˋ,用財物來送別親友,這都是古禮。
  辭:餽金時的措辭。
  戒心:戒備意外的心。朱注:「時人有欲害孟子者,孟子設兵以戒備之。」
  聞戒:聞夫子有戒備的心。
  故為兵餽之:為兵備,而餽送的補助費。此句乃是孟子解釋的話,並非出於薛君之辭。
  未有處:指沒有名義而接受餽贐,這於義是未有所處。
  貨之:以財貨來收買我。
  焉有:豈有的意思。
 
  之平陸:之,至、到的意思。下文「之四方」的之亦同。平陸:齊國之邊城名,在今之山東省汶上縣北。
  大夫:官名,即邑宰。
  子之持戟之士:子是對「你」的尊稱,下同。戟,是古兵器,士,是兵;持戟之士,即持戟的衛士。
  失伍:不在班,輪值脫班不到。
  去之:撤職。另外也有人解釋為:「殺之也。」
  然則子之失伍:然則,那麼。子之失伍,朱注:「言其失職,猶士之失伍也。」
  凶年饑歲:凶年,即荒年。饑歲,五穀不豐,亦荒年。
  老羸轉於溝壑:老羸,年老瘦弱的人。轉於溝壑,輾轉於田溝、坑谷而死。
  幾:形容多數。
  非距心之所得為:距心,人名,姓孔,即平陸的大夫。趙注:「此乃齊王之失政,不肯賑窮,非我所得專為也。」
  為之牧之:為,替。下文「為之求牧」「為王誦之」的為,都是「替」人工作的意思。指「替」牛羊的主人放牧,牧之的之,指牛羊。
  為之求牧與芻:為之,為牧牛羊者。求牧與芻,尋找牧地、與草。
  反諸:反同返,即把牛羊還給主人。
  與:同歟。
  見於王:召而現於王前。王,齊宣王。
  為都:為是治理,都即邑;趙注:「邑有先君之宗廟曰都。」
  誦之:誦,言說;即傳述與孔距心問答的話。朱注:「為王誦其語,欲以風(諷)曉王也。」
 
三、簡要翻譯:
    孟子的學生一一陳臻先生,問孟子說:「從前在齊國,齊王送給您價值倍常的金子二千兩,卻不肯收受。後來,在宋國,宋君送了平常的金子一千四百兩,您卻是接受了;在薛國,薛君送了平常的金子一千兩,也接受下來。如果說,從前的不受是對的,那後來的受,就是不對了;如果後來的受是對的,那從前的不接受,就是不對了。夫子於此,必定有一件不對的了。」
   孟子回答說:「我的受、與不受,都是對的。當我在宋國,我將有遠行,對遠行的人一定要有贈送旅費的禮,宋君說是贈送旅費,我為什麼不接受呢?當在薛國的時候,因為有人要暗中謀害,我有戒備之心,薛君說是:聽說先生有防範戒備之需要,所以送些費用給夫子設置兵備,這是為兵費送的。我為什麼不受呢?至於在齊國的時候,安居無事,如果接受贈金,在道理上沒有需要,沒有用處還送我金子,這是用財貨引誘我啊!那裡有君子可以用財貨收買的?」
 
   孟子到齊國的邊邑一一「平陸」這地方去,對治理該區的大夫孔距心說:「假使你持戟的衛士,在一天裡面,就有三次走錯行伍,那你要不要開除他呢?」孔距心回答說:「不必等到三次。」
   孟子說:「既然如此,那麼你自己的失職,也是很多阿!在凶荒饑饉的年歲時節,你統治下的人民,老弱的人,餓死而埋在田溝裡、山坑裡;而,年青力壯者也流散到各處,總有幾千人吧!」孔距心回答說:「這是國君大政的過失,可不是我距心力所能及的。」
   孟子對他說:「假如有一個人,受人之託的替人放牧牛羊,當然要為這群放牧的牛羊找到好的牧地,並且適當的餵養它們糧草。倘若是找不到牧地、和草,那麼是要把這群牛羊還給那主人呢?還是等著眼看牛羊餓死呢?」這時孔距心很慚愧的回答說:「這不能盡職,而又不辭職,確是我距心的罪呢!」
   過了幾天,孟子去見齊王說:「王派去治理都邑的,我認識五個人;但知道自己罪過的,只有一個孔距心。」於是,把他和孔距心的談話,對王複說了一遍,這時的齊宣王也因為不曾賑災,很慚愧地說:「這是寡人的罪過啊!」
 
四、結語:
    讀書人對於收受禮物,是有一定的原則的;居於民俗風情,送往迎來的禮儀,該拿則受,不該拿則稱「無故而取」為不義。一如齊王之無故餽金,正屬於以財貨惠人,目的是在於收攬孟子之心,這於宋、與薛是不同的。想想看,我們自己是不是也經常為了奢求太多,而做出收受「非義」之財?
 
   本章是孟子說出:「為人民做事,必須要能讓人民安居樂業。」否則「求牧與芻而不得,則反諸其人乎?抑亦立而視其死與?」君臣都要把愛恤人民,作為自己的本職。這也是給台灣的政治人物,一個當頭棒喝,真是精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