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略說孟子第四講

發布日期 : 2022-05-26 08:32:08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略說孟子第四講


一、原文一

一梁惠王章句上之三:
    梁惠王曰:「寡人之於國也,盡心焉耳矣!河內凶,則移其民於河東,移其粟於河內;河東凶,亦然。察鄰國之政,無如寡人之用心者;鄰國之民不加少,寡人之民不加多,何也?」
 
   孟子對曰:「王好戰,請以戰喻:填然鼓之,兵刃既接,棄甲曳兵而走,或百步而後止,或五十步而後止;以五十步笑百步,則何如?」曰:「不可,直不百步耳,是亦走也!」
 
   曰:「王如知此,則無望民之多於鄰國也。不違農時,穀不可勝食也;數罟不入洿(音烏)池,魚鼈不可勝食也;斧斤以時入山林,材木不可勝用也。穀與魚鼈不可勝食,材木不可勝用,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,養生喪死無憾,王道之始也。五畝之宅,樹之以桑,五十者可以衣帛矣;雞豚狗彘之畜,無失其時,七十者可以食肉矣;百畝之田,勿奪其時。數口之家,可以無飢矣;謹庠序之教,申之以孝悌之義,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。七十者衣帛食肉,黎民不飢不寒,然而不王者,未之有也。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檢;塗有餓莩(音縹)而不知發。人死,則曰:『非我也,歲也。』是何異於刺人而殺之,曰:『非我也,兵也。』王無罪歲,斯天下之民至焉。」
 
二、名詞註釋:
    寡人:國君對「自己」的謙稱,猶言寡德的人,是古代國君自稱的謙詞。左傳˙魯成公十三年:「諸侯備聞此言,斯是用痛心疾首暱就寡人。」
焉耳:盡心、盡力了。
河內凶:今河南省黃河以北地,古稱河內,其地時屬梁(魏)。凶是荒年。
河東:移其民於河東就食。黃河流經山西省境,自北而南,故舊時通稱山西省境內黃河以東地叫河東。其地,時亦屬梁。
加少:日益減少。加多,是增多;加少,是增少。
填然鼓之:填然,鼓聲充盛貌。鼓,此作動詞,打鼓。之,助詞。
兵刃:即兵器。
曳兵而走:拖著兵器敗逃,也就是戰敗。
不可勝食:言不可勝吃,猶言吃不盡。
數罟不入洿池:數罟,音ㄍㄨˇ,細密的漁網。洿池,洿,音ㄨ,停積的水池,也就是在低窪處的濁水池。
斧斤以時:斧斤,二砍木用的鐵器。斤,即今天說的砍刀。以時,依一定的節氣時令。
喪死:葬送死者。
五畝……以桑:根據朱注:「五畝之宅,一夫所受。二畝半在田,二畝半在邑;田中不得有木,恐妨五穀,故於牆下植桑,以供蠶事。」
五十者可以衣帛:衣帛,穿絲綢做的衫。朱注:「五十始衰,非帛不煖,未五十者不得衣也。」
雞豚狗彘之畜:豚,音ㄊㄨㄣˊ,小豬,泛指豬;彘,ㄓˋ如野彘,小豬。畜,飼養。指的是農家所飼養的牲畜。
無失其時:謂家畜孵化生育之時不要失誤。
七十者可以食肉:朱注:「七十非肉不飽,未七十者不得食也。」
百畝……其時:朱注:「百畝之田,亦一夫所受。至此則經界正,耕地均,無不受田之家矣。」勿奪其時,謂勿以徭役,奪其稼穡之時。
謹庠序:謹是謹慎,庠序,皆鄉學的名稱。夏稱校,殷稱序,周稱庠,即今天的學校。
申之以孝悌:申,重、再,叮嚀反覆意。善事父母叫孝,善事兄長叫悌。
頒白者不負載:頒與斑同。頒白者,即頭髮半白半黑的老人。
黎民:黎是黑色。謂黑髮少壯的人。
王:這時要讀去聲。君臨天下。
檢:知所節制。
塗有餓莩而不知發:塗同途,餓莩即餓死的人。莩通殍,音ㄆ|ㄠˇ,指餓死的人。發,是發倉廩以賑貸。
歲:即凶年的意思。
 
三、簡要翻譯:
    梁惠王對孟子說:「本人治理國事,算是用盡心、盡力了。譬如,河內地方發生饑慌,就把那兒的少壯人民,遷移到河東去;相對的,把河東的米穀,搬運一些到河內,以賑濟留在那裡的老弱婦孺。河東地方,如發生饑慌,也採取同樣的措施。相反的,鄰國所行的政策,沒有像我這樣,在人民身上用心的。可是,鄰國人民並不見得減少,而我的人民也不見得加多,這是什麼道理呢?」
孟子回答說:「王很愛好戰鬥,就讓我用作戰來做比方。當那鼕鼕的鼓聲,促令兵士進攻時,雙方兵器一接觸,就丟了盔甲、拖著兵器,敗退下來,有的跑了一百步,然後站住;有的跑了五十步,然後站住;可是那跑五十步的,竟譏笑那跑了一百步的,膽量太小,這樣可以嗎?」
惠王說:「這不可以的。他只是沒跑到一百步罷了!?一樣是逃走啊!」

    梁惠王曰:「寡人之於國也,盡心焉耳矣!河內凶,則移其民於河東,移其粟於河內;河東凶,亦然。察鄰國之政,無如寡人之用心者;鄰國之民不加少,寡人之民不加多,何也?」    孟子對曰:「王好戰,請以戰喻:填然鼓之,兵刃既接,棄甲曳兵而走,或百步而後止,或五十步而後止;以五十步笑百步,則何如?」曰:「不可,直不百步耳,是亦走也!」    曰:「王如知此,則無望民之多於鄰國也。不違農時,穀不可勝食也;數罟不入洿(音烏)池,魚鼈不可勝食也;斧斤以時入山林,材木不可勝用也。穀與魚鼈不可勝食,材木不可勝用,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,養生喪死無憾,王道之始也。五畝之宅,樹之以桑,五十者可以衣帛矣;雞豚狗彘之畜,無失其時,七十者可以食肉矣;百畝之田,勿奪其時。數口之家,可以無飢矣;謹庠序之教,申之以孝悌之義,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。七十者衣帛食肉,黎民不飢不寒,然而不王者,未之有也。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檢;塗有餓莩(音縹)而不知發。人死,則曰:『非我也,歲也。』是何異於刺人而殺之,曰:『非我也,兵也。』王無罪歲,斯天下之民至焉。」 


 
    孟子說:「王如果知道這個道理,那就不必盼望人民多過鄰國了,因為您們治理國家的種種施政,也只是「五十步笑百步」啊。政府施政,凡百措施,只要不耽誤農人耕種的時令,五穀就吃不完了;細密的網子,不放到低窪的池塘裡,魚鼈就吃不完了;帶了斧頭和刀鋸,依著一定的時令,到山上去砍伐,材木就用不完了。五穀、和魚鼈吃不完,材木也用不完,這就可以讓百姓在養生送死方面的需要,都沒有缺憾。只要人民安居樂業,這便是『王道』了。再進一步說,規定人民在住宅附近,種桑養蠶,那末五十歲的老人,有絲綢可穿了;雞、小豬、狗、母豬等家畜,不要誤了牠們繁殖孕育的時節,那末七十歲的老人,有肉可吃了。每家戶給予一百畝田,不要因『徭役』,而奪去耕種的時間,那末有數口之家的家庭,就可以不挨餓了。注意學校的『教育』,反覆申明『孝悌』的道理,那末頭髮花白的老人,就不至於親自肩挑背負的在道路上辛苦了。七十歲的老人可以穿綢、吃肉,年輕的人民不挨餓、不受凍,假若像這樣,還不能稱王於天下,那是從來沒有的事!可是,如今的國王,當豐年時,連豬狗都吃人食的時候,卻不知道收購餘糧,防備饑荒;遇到荒年,路上有餓死的人,也不知道把倉庫裏的米穀拿出來賑濟。人民餓死了,還說:『不是我的罪過,是荒年的緣故啊!』這又何異於拿刀殺死人,還說:『不是我殺死的,是這把刀殺死他的啊!』王,只要負起責任,不推卸到歲得凶荒上去,這就,可以使天下的人民都來歸服了。」
 
四、結語:
    本章是孟子陳述當國君的人,為人民盡心、盡力,要從根本上講「王道」做起,不該只是強調施捨一些小惠、小恩的「德政」。惠王懷疑孟子之仁政,會讓百姓歸心的說法,因為他已經自認為盡心賑災,何以人民不見增加呢?孟子云:「諸侯之寶三:土地、人民、政事。」當時是「有人斯有土,有土斯有財」,人民是農夫,可以耕作土地,也是戰士,可以保護土地,至於如何「制民之產」,如何「謹庠序之教」,則是「政事」的「發政施仁」。
台灣的選舉,每每以「老農津貼」、「老人津貼」或是要減稅、要發「補償金」等等名目,這種施捨一些小惠、小恩的作法,人民的生活並沒有實質性的幫助。反觀,今日政治的現實又如何呢?政客、豪門大家的「豪宅」、貴夫人的名牌「鑽戒」、「首飾」、「皮包」,甚至於他們養的「寵物」,都可以吃掉我們百姓的所納的稅金之百分比,佔有多少?電視上報導,路上有挨餓、受凍而死的人,人民也常因活不下去而自殺。反觀扮演社會教化很重要的媒體,報導的不是忠孝節義、孝悌忠信,不然就是政治惡鬥,當老百姓活不下去,又有哪一位政治人物,真誠的面對,深心檢討?卻說:「不是我的罪過,是天災的緣故。」這樣的說詞,和拿刀子去殺人,卻說:「這不是我殺的,是兵器殺的。」又有什麼不同呢?政客們,既然要為人民服務,何不先學孟子那種本乎悲天憫人之心,不要盡在施小惠上「收買選票」,想想看,當年的孟老夫子會想盡辦法,引導梁惠王倡行王道,今天有幸參與政治,何不自己率先做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