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原靈信仰到正信的台灣佛教
四、有清一代的佛教發展:
1683年,滿清消滅了鄭氏王朝,「首度」將「臺灣」納入中國的版圖,直至1895年臺灣割給日本,「清領」台灣的統治,時間長達二百一十二年。這是兩岸首度的「統一」,從荷蘭的據台三十八年,明鄭治台的二十三年,到「清領」的二百一十二年,以及隨後「日治」的五十一年,「清領」台灣的統治、以及移民來自閩粵「原鄉」的血緣關係,「清領」台灣的統治,影響臺灣之發展最大。從社會上來說,漢人的大量移民,並占有台灣西部平原的精華區,取代了「原住民」成為島內人口最多以及經濟力量最優勢的族群,因而,在台灣建立了鞏固的「漢人社會」。這期間,台灣在政治上,滿清政府從「台灣」之「棄」、「留」二派之爭,到消極經營以致於積極經營,以及在經濟上,臺灣迅速的開發,都在在的影響台灣的宗教信仰。
康熙二十二年,也就是1683年,鄭氏降清,清廷是否將臺灣納入版圖?而有「棄」、「留」二派之爭。從明末的「倭寇」,長期侵擾其海疆,而這群出沒不定的浪人,又經常是以台灣為其基地;再則台灣曾是荷蘭以及西班牙所經營的地方,尤其在西方列強殖民者手中已經盤踞呂宋、馬尼拉、印尼等地,他們與台人之間有否關係!?再加上明末遺臣,義不降清,經常在思維的是「反清復明」,他們對於台人與洋人的勢力會不會再度集結,相當沒有信心。此外,滿清如何治理沿海地區以及海權意識卻十分薄弱。我們從整個清挺對於軍隊的部署來看,其海疆與陸疆之間有很大的區別,在中國西北遼闊的地勢疆域,利於發揮「八旗軍」騎射之長,清廷既可利用漢人,也可直接治理,其本質上是排斥漢人于邊疆事物之外的。而面對東南海疆則不然,滿蒙八旗軍既不善水戰,來鞏固萬里海疆,又不信任漢人,“每以漢人為難治”,這種情形導致中國近百年的積弱不振。尤其在西方列強殖民已經盤踞呂宋、馬尼拉、印尼、印度等地,又經常不斷地叩關索市,使得清廷頭痛不已。其實滿清統治中國以來,特別擔心漢人與洋人的相互勾結,因此對於包含台灣之內之內的海域政策,只能關起門來,採行閉關自守。
次年,康熙皇帝決定將臺灣置於「福建省」轄下,這也是兩岸首度的「統一」之後,「閩台」一家的「源流」。「臺灣」就這樣置於「福建省」轄下,並設立臺灣府,下轄「臺灣、鳳山、諸羅」三縣。然而剛剛說了,清廷領臺後,自始即是為了「防臺」、而「治臺」之消極政策。其根本原因是,清朝征臺,並非貪圖土地,而是為消滅「反清復明」的勢力,所以「治臺」,自然不希望臺灣過於開發,重演鄭氏抗清的故事。於是,清朝為了「防臺」,立即實施海禁,即規範渡臺移民以及兵丁,不得「攜眷」等等不人道的諸多措施;二是山禁,禁止漢人侵入番地,防止其據地為亂,並避免引起漢、番衝突。
在這樣的心態上,我們看清初治台的策略,其基本上方針是採取防範、與抑制「漢人」並舉,鎮壓、與安撫「台人」相結合的政策。因而滿清政府的戍臺兵丁,不許用臺民,而是在福建各地的綠營中抽拔,選調之人,既要求“年力精壯,有身家”,又不許攜帶妻室,“更疊往戍,期以三年”。同時,將漳、泉兩地兵丁與在臺漳、泉兩籍的移民分開,隔離戍守,即漳州籍兵丁分撥到泉州人的移民區,泉州籍兵丁到漳州移民區戍守,造成台人之「漳、泉械鬥」。不只如此,清廷還在台灣推行「漢番隔離」的政策。一方面隨著台灣人口的不斷增長、和土地的逐漸開發,漢番之間的衝突,時有發生,這也是自然現象。但清朝政府卻利用這機會,於1722年夏天,採用閩浙總督覺羅滿保的建議,“以沿山一帶,易藏姦宄,命附山十里以內民居,勒令遷徙。自北路起至南路止,築長墻以限之,深鑿濠塹,永以為界,越界者以盜賊論”。並於1729年宣佈封山禁令,“飭沿山各隘,立石為界,禁民深入”。並於乾隆二年,也就是1737年,更進一步的禁止“漢、番通婚”。為了控制台灣,這一系列「防台」、「防漢」和抑制「台人」的措施,真是無所不用其極。
當然,在實施這鎮壓、與安撫「台人」政策的同時,清廷對台灣還是實施了諸多的經濟上、以及文化上的安撫政策。例如在經濟上,採取某些輕徭、薄賦的政策,來討好台人;之外,清廷對戍臺之兵丁多有犒賞、和補貼。如雍正二年的1724年,皇帝特別詔曰:“台灣換班兵丁,戍守海外岩疆,在臺支給糧餉,其家口若無力養贍,則戍守必致分心,每月著戶給米一斗。……按戶給發,務使均沾實惠。”1729年,清廷再諭,每年賞銀4萬兩,以為臺兵養贍家口之用。這樣,戍臺之兵既有兵糈,又有眷米,“所得較之內地(兵丁)倍多”,加之父母妻子,皆在內地,懼于顯戮而不敢有異心,故百餘年中,台灣“有叛民而無叛兵”。而在文化方面,清政府在州、縣地方,大力推行儒化教育,創辦各種義學、書院,以收攬台人人心,並積極將台人文化融入漢人文化的體系內。例如清朝廷獎勵台灣子弟向學的同時,同樣的,對應考的台灣士子,實行「保障」名額制度,嚴禁冒籍應考,以維護台灣籍考生的權益。
臺灣,有了政府的統治之後,沿海的福建、廣東二省,山多田少,人民謀生相當困難。而這時的臺灣,地曠人稀,廣大的平原正吸引著二省的移民,我們的祖先,不顧禁令,大舉偷渡拓墾。而住在寶島的「原住民」,人口不多,經濟、文化,也相對落後。他們雖有清庭的「山禁」,但面對著排山倒海的漢人,幾乎毫無招架之力,於是迅速的被取代,淪為弱勢的族群。據估計,「原住民」的人口在荷據台灣時期,約有二、三十萬人左右,但到了1683至1895年之間,人口不增反減,而漢人則從一、二萬人增至十萬餘人,再猛增至二百五十萬人左右。由於大量的農業人口的投入,台灣的農產諸如稻米以及甘蔗,非常豐富,但台灣的手工業相對於大陸則是顯得不發達;反之,福建缺米,華中、華北缺糖,但手工業發達,日用品的種類多、價格廉。因此,兩岸的貿易自然興盛起來,因而形成互補的經濟體。臺灣出口米、糖、花生油、藍靛等農產品至大陸,而自大陸進口紡織品、瓷器、建材、日用品等,由於貿易量大,因此而有了「郊」商組織的出現。「郊」,乃商人的同業公會,所謂郊商,則經營兩岸貿易的「生意人」。隨著貿易的開展,「郊」,又有以貿易地、或商品命名的「郊」商,如「廈郊」是對廈門港貿易的組織,「布郊」則是買賣紡織品的。當時的府城三郊,為「北郊、南郊、糖郊」;還有鹿港的八郊,為泉郊、布郊、油郊等等。由於貿易興盛,臺灣濱海地區,也興起不少商業繁榮之商港,如府城、鹿港、艋舺之先後崛起,號稱「一府二鹿三艋舺」。這時的台灣社會,產生了很多富有的郊商,可與大地主分庭抗禮。而因為這些「郊商」的投入,也將原鄉的民間信仰,經由個人、「郊商」的力量,將寺院的香火,紛紛的帶進台灣。
台灣,既納入了中國版圖,內地的僧伽,也自然的跟著前來。在今天的台北五股之西雲岩寺,相傳就是福建鼓山省源大師,於乾隆十七年,也就是1752年渡海來台,開基結廬。「岩」,是閩南人對於寺院的稱呼,西雲岩寺則是奉祀觀音佛祖。該寺的建築,為合組胡林隆墾號的胡焯猷、林作哲、胡習隆等人,獻地所建。所謂「墾號」,指的是當年向政府申請開墾荒地的「地主」或是「合夥人」。依據漢傳佛教的傳統,一般人想成為真正的僧侶,必須接受佛門的「三壇大戒」之律儀,而在清領台灣的時期,台灣的寺廟,都不具有這樣傳戒的資格,如果想到內地求戒,必須經歷黑水溝的凶險,這固然無法阻擋宗教之熱忱,但以當時經懺佛教的氛圍,實無渡海求法之必要,於是台灣的「齋教」,雖然源之於閩南,卻是成為台灣佛教的主要組成「份子」。
清領後期,由於臺灣位於東亞航線的要衝,加上盛產世界所欠缺的樟腦,煤,以及聽說的「黃金」,引起西方國家之覬詣,紛紛要求在台灣通商。1858年至1860年,英法聯軍之役後,中外先後簽訂了「天津條約」與「北京條約」,臺灣於1862年,淡水首先開港,英國於此設領事館,推展貿易。英國甚至要求,淡水一港應包括艋舺、大稻埕;而安平、雞籠、打狗亦於次年陸續開放,自此,外商可合法在口岸居住、經商。於是,外商大舉在臺設洋行,進行貿易。他們輸入的商品,除了鴉片外,亦包括紡織品、金屬、煤油、火柴等西方產品;並將臺灣的特產糖、樟腦、茶銷售至世界各地。此後,臺灣與外國之貿易關係,日益密切,慢慢走向世界,而與大陸的經濟互補關係,亦相對地降低。更重要的是,臺灣產業結構因而大變,由米、糖經濟,轉變為茶、糖、樟腦經濟。也因為這些茶、樟腦、煤礦等等都產於北部,所以臺灣的經濟重心,也由南部轉至北部,並影響政治、文化中心之北移。台灣開港後,西方的宗教又追隨荷據時期的腳步登陸,天主教與基督教的長老教派,陸續來台。南部地區,是英國長老派(Presbyterian Church)教士馬雅各(Maxwell)所創,北部地區,是加拿大長老派教士 馬偕 博士所創。這些傳教士熱心傳教,普設教堂,教導教民讀經,有助於掃除文盲。他們又發行臺灣第一份報紙「長老會公報」,並設置醫院與學校,引進西方文化,對臺人文化水準之提昇,甚有助益。
在這樣的背景下,台灣佛教的發展,自然由「省內」的閩人僧侶,入台較多,而台灣僧人也都以「閩南」僧人的身份到「內地」的「祖庭」,或是停留在福建寺院遊學、受戒,所以有清一代,台灣佛教即源之於「福建」,一直到日治時期,仍然深受「福建」佛教之影響。例如:影響台灣佛教比較大的寺院,都與福建有著相當深的淵源。舉如台南的開元寺 ,本是鄭成功初到台灣時避暑的別墅,延平郡王死後,其子鄭經大為增築,改稱北園別館,奉母董氏居之。明鄭亡後,至康熙二十九年,由當時台南巡道一一王效宗等,改為寺院,初名海會寺,當時鄭氏部將不願仕於清朝的,大多削髮投身於海會寺。到嘉慶年間,改稱為海靖寺,後在太平天國時代,福州鼓山寺僧始改為開元寺 。再如「苗栗大湖法雲寺派」,是泉州覺力和尚到台後所創建,而「基隆月眉山 靈泉寺派」(善智禪師、善慧禪師)、「高雄大崗山超峰寺派」(義敏禪師、永定禪師)以及「臺北觀音山 凌雲禪寺 派」(寶海禪師、本圓禪師禪師),這些流派,均與福建鼓山湧泉寺有深厚關係淵源,在傳燈法脈上,屬於禪宗,而且這些宗派的開山祖師、或中興祖師除了來自中國福建之外,均為本省僧侶,而這也是臺灣佛教,一方面飲水思源,另外一方面也走向國際的開始。
另外,我們再回顧清朝統治時期的教育措施:在1683年清朝統治台灣之後,靖海侯一一 施琅 先生首先在台灣設立第一所名為「西定坊書院」的教育場所。這書院場所,是免費入學的義學。繼西定坊書院之後,台灣郡守蔣毓英建設鎮北坊書院,其後台灣臺令王兆陞建彌陀室書院,接著郡守吳國柱又假竹溪寺 設置竹溪書院,都是屬於義學性質的慈善教育機構。
所以這「清領」時期的台灣佛教,一方面深受福建佛教的影響,參柔了閩南的齋教信仰;另外一方面,眼看著天主教以及基督教,興學校、辦期刊,建醫院……這種熱心公益的情懷,台灣的佛教界,清領時期,除了扮演起清政府、與民間推動台灣教育的先河之外,更啟發了光復後台灣佛教界,走向世界,興辦學校、醫療以及推動文化事業的「動力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