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藏經第十三講 破壞三寶那是重罪 –p94
「出佛身血」這個罪,原是提婆達多所造。佛陀在世時,宣揚教法,諸大國王,長者均恭敬供養,提婆達多看在眼裡,心裡嫉妒,想自立為佛,因此,千方百計的,設法要把佛陀害死。有一次,佛陀要進舍衛大城托缽乞食,經過山路,提婆達多就用一塊大石,從山上滾下來。這時,金剛力士以金剛寶杵,將石頭一擋,大石粉碎,但是有一粒小石子,劃破佛的腳指頭,流出血來,這就是出佛身血。事實上,一般的出家人,因為持戒清淨,都有龍天護法神在保護。損害出家人的罪相當的大,更何況「出」天人師的「血」,所以當下感得大地裂縫,現出地獄推出火車,把這個出佛身血的提婆達多,活活捉到地獄,叫「活捉地獄」。
佛在世,有這個罪,同樣的,現在雖屬末法時期,佛雖然不在世,但是如果我們心存惡念,故意破壞佛像,不管是畫的或雕刻的,也等同出佛身血。不過,如果我們是在清潔佛像,整理供桌時,不小心碰壞了佛像的指頭,或衣服的貼金等等,這不是惡心,所以不叫出佛身血。不過,佛像代表佛,我們在整理的時候一定要恭敬,如有差錯,仍然要趕快在佛前求懺悔。
佛陀涅槃以後,這佛像剛剛說過代表佛寶;而佛陀的教導,所講的真理,全在三藏十二部的經典裡頭,這經典就是法寶。我們尊敬佛,對法寶當然一樣要恭敬。例如,平常法會誦經,經典都會用蓋經布蓋好,這就是恭敬尊經。不過現在的年輕人,來聽經,就像來讀書一樣,將經典隨隨便便一捲,往褲子後一插,放褲袋裡,這叫不敬尊經。所以我跟各位一起研究經典,不直接使用經書,而是印講義,最主要的是怕各位一不留意,污毀、塗寫經書,造了不敬尊經的業。佛所說的法,就是法身佛,所以對經書的禮拜供養,就是對法身佛的禮拜供養是一樣的。經書,也不能隨便亂放,有時,我看到車站或素食餐廳的角落,堆放了很多的經書,用意是讓人家方便取用,用功研讀,這當然功德無量。不過,讓人擔心的是,現代的印刷術很方便,大量印經,如果不能有效應用、管理,反而隨便堆放,讓人家「造罪」,這是應該要特別留意的。
七、若有眾生侵損常住,玷污僧尼,或伽藍內恣行淫欲,或殺或害,如是等輩,當墮無間地獄,千萬億劫,求出無期。若有眾生,偽作沙門,心非沙門,破用常住,欺誑白衣,違背戒律,種種造惡,如是等輩,當墮無間地獄,千萬億劫,求出無期。若有眾生,偷竊常住財物穀米,飲食衣服,乃至一物不與取者,當墮無間地獄,千萬億劫,求出無期。
「若有眾生」這是假設語句,意思是說假定有些眾生,「侵損常住」,侵損常住是侵佔,或毀損佛寺的土地、財物,以為己有,或者任意使用,損壞寺院的財物,這都是重罪。「玷污僧尼」的玷,是染污;僧,是男眾比丘,尼是女眾比丘尼。各位要留意,僧尼是清淨修持梵行的,他們披的衣服,代表「佛」,何等莊嚴,任何玷污,或是侮辱他們,都是對佛的不敬。「或伽藍內,恣行婬欲」的伽藍,指的是在寺院內,恣行淫欲,這也是極大的罪業。寺院,本來就是三寶的清淨聖地,怎能任意縱慾,甚或妄行婬欲?「或殺或害」,是說在寺院內,或殺或害眾生的性命。-94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