楞嚴經略說第七十講
一、前言:
上次,我們談到見、聞、覺、知,都是『佛性』起用,原是大家相同的,無有差別的,無有差異的,但因「六根」與「六塵」所起的六法交織、隔離,無緣無故的生出種種差異的『相』來。實際上,我們上次已經說過「六根」、「六塵」與「六識」都是我們的「妙明」之性,是能互相知覺的。元是一精明,在本性上是相知相覺的。但分為六,和合之後,在應用上就互相違背,變成眼只能見,不能聞;耳只能聞,不能見。用途不同,失去一定標準,互相組織,擾亂真性,妄成渾濁,這是『命濁』。我人妙覺明心,原是清淨湛然,豈有渾濁?只因一念無明,而生出種種妄相,外被五大器界所渾而為『劫濁』,內被四大身相所渾而為『見濁』。再被六塵緣影所渾而成『煩惱濁』。後被生死所渾而成『眾生濁』。再由眾塵結滯,六根不能互通,而為『命濁』。變成內外渾濁,失去了湛然清淨,我們接著看下去。
二、阿難。汝今欲令見聞覺知。遠契如來常樂我淨。應當先擇死生根本。依不生滅。圓湛性成。以湛旋其虛妄滅生。伏還元覺。得元明覺。無生滅性。為因地心。然後圓成果地修證。
「阿難,汝今欲令見聞覺知,遠契如來常樂我淨」這句。是佛教導阿難,也就是教導我們認清楚,懂得以不生滅性,才是契合虛空的第一義。生滅,是緣起的;真如,是「無為」的。佛對阿難說:「汝今欲令見聞覺知」,我們的修行,要想讓見、聞、覺、知的『佛性』,「遠契如來常樂我淨」的涅槃果,那是「遠」距離的,所以修行大家要堅持;「契」,是「契入」佛的四德:見證在「常」德上,聞證到「樂」德上,覺證在「我」德上,知證在「淨」德上。這「常樂我淨」的常,指的是常見,不是這個時候出現,看見了;那個時候不見,這是「生滅」。例如,我很生氣,等一下不生氣了。生氣,不生氣,這是生滅,所以叫情緒;可是我們那種能生氣,也能不生氣的『能』,卻從來不消失。所以佛告訴我們:「應當先擇死生根本」,也就是修行應當先選擇這『死生的根本』,例如看清處人怎麼為死?怎麼為生?我們常說「一口氣不來」,人就是死了;其實一口氣來、與不來,那是生滅,那是緣起。我們從十二因緣中,了知無明緣行,行緣識,識入胎(中陰身),六入,一出胎又有觸、受,愛取而有……這就是「生滅」,所謂生死的根本。而能起這十二因緣的『能』,是沒有生滅性。因此佛說「依不生滅,圓湛性成」,所以我們起心動念,依著這不生不滅、圓融無礙的『佛性』,虛空宇宙是一個生命共同體,我、眾生、虛空、大自然,這都是湛然清淨的『我』,這覺證在「我」德上,才能成就。這見、聞、覺、知,本就是不生不滅的,以這圓湛性來成就我們的見、聞、覺、知。如此的依不生滅、圓湛性成就,簡單的說,是指我們佛性起用的見有見性,知有知性,這見聞是圓滿一切、不生不滅的,這個見、聞、覺、知永遠都是不生不滅,但我們的六根,經常以「自我」的想法、看法等等『習性』使喚要這樣,要那樣,念一生,就污染了。所以要想「以湛旋其虛妄滅生」,我們就得「業相」一起,轉護持「見、聞、覺、知」的清淨,所以古大德造小沙彌的雕像,經常用手蓋住眼睛,要眼睛不亂看;用手蓋住耳朵,要耳朵不亂聽,這就是善護念見、聞、覺、知,常常的保持清淨,由這個湛然清淨旋其虛妄滅生,所以「以湛旋其虛妄滅生」的「旋」,是轉過來,「業相」一起,立刻第二念就「轉相」。我們了知見、聞、覺、知本來清淨,「一念無明」,立刻能旋轉虛妄的生、虛妄的滅,這就「遠契如來常樂我淨」了,這就是證得了「得元明覺」,元字,根本的意思,也就是說證得根本的明覺,這根本上的知覺,「無生滅性,為因地心」,要證果必有因,有佛因,才能證得佛果。可見我們修行一定要掌握『因地心』,這「因地心」就是見、聞、覺、知,了知無生滅的佛性為因地心,如此有佛因,「然後圓成果地修證」。
三、如澄濁水。貯於靜器。靜深不動。沙土自沉。清水現前。名為初伏。客塵煩惱。去泥純水。名為永斷根本無明。明相精純。一切變現。不為煩惱。皆合涅槃。清淨妙德。
佛陀他老人家真的好慈悲好有智慧,底下他特別用譬喻的方式,告訴我們斷除煩惱的方法。首先他說「如澄濁水」一樣,也就是一如要「澄清」污濁的水,要怎麼作呢?就如同這「佛性」起用的見、聞、覺、知,剛開始不會用,以致於眼染色塵、耳染聲塵、乃至心中染了無量無邊的法塵,這都是染;這就好比清水摻了泥土,就成為濁水了,現在要想將濁水治清了,還得用澄濁水的法子,濁水慢慢的不動,泥土就沉下去了。因此要如同「貯於靜器」,放在靜的器皿裡,這是告訴澄水的方法,「靜深不動」,靜的工夫深了,水就不動了。這種方法,在我們的傳統方法上,很多的聖賢都教導我們『靜』,守『靜篤』……,久了「沙土自沉」,沙土就沉下去了,「清水現前」,這裡有個比喻,這是我們每個人都有過的經驗。接著佛陀又舉了一個例子來說:「清水現前,名為初伏,客塵煩惱」,也就是說「沈澱」是初步的功夫,也是制伏客塵的煩惱的首要工作,煩惱,稱為客塵,因為我們的『自性』本來沒有,從六根面對六塵所招來的「情緒」,所以就叫作客「塵」,一如清水,但外面招來了「客塵」,順受起貪,逆受起嗔;一旦我們了知,作就是作,沒有期待,一點點的煩惱自然沈澱。因而「清水現前」,這是頭一步,「名為初伏,客塵煩惱」,也就是說修行人修行的頭一步,就像澄清水似的,讓「客塵」的渾水,慢慢的澄清了,「名為初伏,客塵煩惱」。第二步工夫就是「去泥純水」,把混濁的爛泥清除,這時所留下的都是純粹的都是清水,這就叫做「名為永斷根本無明」。華嚴經從破一分根本的無明,就開始『住』「法性身」,也就是住於「法身」。可見『破根本無明』很重要,接著就是十住,十行,十迴向,十地,等覺、妙覺,這是四十二個階級。可見,「初住位」才把根本無明破一分,以後的修行是「明相精純,一切變現,不為煩惱」。所謂明相,指的是『寂滅忍』,十地,是『寂滅忍』的下品;等覺,是『寂滅忍』的中品;到了妙覺,才是證得是『寂滅忍』的上品。這時,永斷根本無明,這個明相就是精、純,所以,一切變現也不為煩惱所動了,就好比這個清水,把泥土除去乾乾淨淨了,這瓶子裡都是清水,再搖動也不渾了。這境界「皆合涅槃,清淨妙德」,拿這個理做比喻,就契合涅槃的常樂我淨。到了這究竟涅槃,就不生不滅,證到斷德的果,就叫涅槃;智德就叫菩提。所以說,涅槃是由『老實修行』證得的,所謂由修這字,當然這『涅槃』是有本有的,因此阿難啊!超越聲聞、緣覺的修行,自然「皆合涅槃,清淨妙德」,證得不可思議的斷德佛果。
四、第二義者。汝等必欲發菩提心。於菩薩乘生大勇猛。決定棄捐。諸有為相。應當審詳煩惱根本。此無始來。發業潤生。誰作誰受。
剛剛提到,「煩惱的根本」第一義,是五濁世界,現在佛又為我們說「第二義者」,是:「汝等必欲發菩提心,於菩薩乘上大勇猛」。也就是大家必定想要『發菩提心』,因為菩提心就是成佛道的正因,菩提是『智德』,有了『智德』,自然能把煩惱斷盡,這就是『斷德』;有了『斷德』,人自然解脫,也就是我們說的『解脫德』。所以發菩提心,就是發起成佛的道心。我們知道修行是需要三大阿僧祇劫,因此於菩薩乘,必須生大勇猛,大精進。因此在修行的路上:「決定棄捐,諸有為相」,也就是心經上說的『無智亦無得』,也必須從『無智亦無得』才能證得『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』。生大勇猛的心,方得棄捨了、得捐除了「諸有為相」。人生在世,為了個人的利益,爭名奪利,運用各種手段,這是有作有為;而佛示現世間,是為利益一切眾生,服務十法界,該怎麼作,就怎麼作,作了就放下,沒有個人的利益得失,也沒有任何期待,所以佛法是無作無為。有作有為,一天到晚既期待,又怕傷害。有點成就,轉眼成空,所以越多的造作,只換得三苦八苦,這就是世間法。可見世間法越深,人的煩惱越重;反觀出世間法,一如陽光、空氣,您要呼吸,空氣的奉獻越多,它也沒減少一點,例如陽光普照,您要多兆點陽光,或是躲到冷氣房中,那陽光也沒有任何期待,該照的時刻,就照射,該下山就下山。所以我們一定要「決定棄捐,諸有為相」,並進一步的「應當審詳煩惱根本」,簡單的說,當詳詳細細的、審察審察我們煩惱的根本。記住阿,要『審詳煩惱根本』,要斷煩惱,必須從「根本上」去下手,千萬不要只在枝末上下功夫。我們知道我們的根本煩惱共有六種,即貪、嗔、癡、慢、疑、不正見,此外,是「枝末」,二十種隨煩惱,即是:一忿、二恨、三覆、四惱、五嫉、六慳、七誑、八諂、九憍、十害、十一無慚、十二無愧、十三惛沈、十四掉舉、十五不信、十六懈怠、十七放逸、十八失念、十九心亂、二十不正。而這『根本煩惱』是「此無始來,發業潤生」,也就是此根本煩惱是從無始劫來,就是「萬般帶不去,只有業隨生」。簡單的說「此無始來」,一直「發業潤生」。這「發業潤生」的業,指的是造作,例如我們習慣問人家說:『作甚麼事業?』所以有「事」就有「業」。同樣的,我們也要留意身口意的造作,如是因,就如是果,我們說了甚麼,作了甚麼,想了甚麼,這是「誰作誰受!」別人取代不了。
五、阿難。汝修菩提。若不審觀煩惱根本。則不能知虛妄根塵何處顛倒處尚不知。云何降伏。取如來位。
我們說過多次,阿難是我們大眾的代表,佛對「阿難」所說的話,其實就是對我們這群後學者的開示。佛說「汝修菩提」,一如華嚴經善財童子五十三參說的「我已發菩提心」,這菩提是「法性身」的因,所結的果是「佛果」,也就是『清淨法身毘盧遮那佛』。覺知菩提這大道為因,證果也證菩提果,因同果同,所以要修菩提因證成佛的果,一定要「若不審觀煩惱根本,則不能知虛妄根塵何處顛倒」。這句話的意思是說,設若不審察審察煩惱的根本,這六種「貪、嗔、癡、慢、疑、不正見」之煩惱的根本,人人都有,但有輕有重,輕的少受苦、重的多受苦,種什麼因,就受什麼果報,這煩惱輕重雖然有區別,但都是我們人受苦的根。因此假若我們不審『觀』煩惱的根本,就不能知道這個眼耳等六根、色聲香味等六塵,這虛妄的根、塵,所造成虛妄的「六識」;從這命根,面對外在一切人事物的紅塵是非,所結的『色受想行識』,把我們本具的良知良能的『佛性』給障礙住。因而「起惑造業」,所以眼六根、色六塵,這虛妄的根、塵一轉,誰也不缺,成佛的根本是這「虛妄的根、塵」,懂得依照佛陀的戒律管理自己,跟著佛陀所說的經教教育自己,『止』虛妄的妄想分別,『觀』一切我空法空,行中道,所以成佛的是自己,下地獄的根本也是自己,這就是從根本上解決。否則這個虛妄的「處尚不知,云何降伏,取如來位?」所以說煩惱根本的『根、塵』如都不知道,還妄談什麼降伏?如果煩惱都不能降伏,修行如何證得如來的果位?
六、結語:
我們修行一定要「決定棄捐,諸有為相」,這有為與無為,雖是唯識的名相,但它的『真實義』我們一定要徹底的瞭解明白,才不會修錯。前面我們說過,心經上,佛告訴我們『無智亦無得』,從『無智亦無得』才能證得『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』。生大勇猛的心,方得棄捨了人間的「自我中心」;有了『我』的想法看法,就有了『法』,所以『我』的名、『我』的利,這些「諸有為相」,一定要去除。人生在世,為了個人的利益,爭名奪利,運用各種手段,這是『法』,所以有作、有為;而佛示現世間,是為利益一切眾生,服務十法界,該怎麼作,就怎麼作,作了就放下,沒有個人的利益得失,也沒有任何期待,所以『人空』『法空』,是無作無為。人,有作有為,一天到晚既期待,又怕傷害。有點成就,轉眼成空,所以越多的造作,只換得三苦八苦,這就是世間法。可見世間法越深,人的煩惱越重;反觀出世間法,一如陽光、空氣,您要呼吸多少,空氣完全滿我們的願,您呼吸再多,它也沒減少一點,例如陽光普照,您要多照點陽光,或是躲到冷氣房中,那陽光,也沒有任何期待,該照的時刻,就照射,該下山就下山,這就是無為法。這樣「決定棄捐,諸有為相」,然後了知煩惱的根本,從煩惱根本的『根、塵』處下手,方能降伏我們的『受』,『順受』感恩,『逆受』則逆增上緣,如是調扶自己,才能無生法忍,達到寂滅忍的佛果。